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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2/2024-04637 成文日期:  2024-07-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长龙办〔2024〕21号 发布机构:  龙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龙山街道办事处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3 14:00:28

机关各科室:

《龙山街道办事处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制度》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兴县人民政府龙山街道办事处

                                                                         202474

 

 

 

龙山街道办事处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制度

 

为全面贯彻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以下分别简称条例《办法》)新部署新要求,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规范有效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审查范围

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二、组织保障

为保障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效落实落地,决定成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沈高峰任组长,有关机构负责人任组员,负责本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信息指挥室,由廖骁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平竞争审查日常工作。

、审查责任

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政策措施的承办科室及起草人是公平竞争审查的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应严格对照条例《办法》等规定明确的审查标准和审查要求进行自我审查。与其他单位联合发文的政策措施,属本单位牵头制定实施的,由本单位承办的相关职能机构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属其他单位牵头制定实施的,由牵头单位负责公平竞争审查,本单位承办机构在相应内容范围内配合牵头单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代县政府拟订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由承办机构配合县公竞办,协助做好集中审查工作。

设公平竞争审查联络员1名,负责与县公竞办对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敦促内部起草机构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审查流程

起草机构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应当遵循审查基本流程(见附件1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识别相关政策措施是否属于审查对象、判断是否违反审查标准、分析是否适用例外规定。

属于审查对象的,经审查后应当形成明确的书面审查结论(书面审查结论格式见附件2公平竞争审查表)。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提交内部会议审议或报领导签批。

未形成书面审查结论出台政策措施的,视为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使用政务协同平台制发政策措施的,属于审查对象的,要在行政发文环节明确备注已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审查要求

制定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措施的起草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以及《办法》明确的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提出审查结论。

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应当以适当方式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或者通过门户或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征求意见,也可以咨询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县公竞办的意见,并在书面审查结论中说明有关情况。

制定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措施的机构在进行合法性审查时,应当一并提交《公平竞争审查表》及相关资料。

当政策措施涉及的竞争问题比较复杂、需要专业机构评估时,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公平竞争评估,并将评估意见的结论内容写入《公平竞争审查表》。

经公平竞争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以实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应当不予出台或者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出台;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政策措施,不得出台。

做好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本机制实施之前制定的相关政策措施为存量政策,要按照公平竞争审查的要求,不定期对现行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开展自查,对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政策措施形成处理结论,按程序予以废除或者调整。

六、督查考核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考核评价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被县公竞办通报的,年底考核报领导批准后予以扣分

七、投诉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的政策措施,有权向政策制定机关或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或者反映。

投诉举报人可以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可以通过政府阳光热线,12315热线,也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被投诉举报人的名称、地址等信息,提供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相关材料和证据。

八、工作报送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对本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总结,于次年11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告报送县公竞办。

 

附件:1.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

2.公平竞争审查表

      3.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

 

 

 

 

 

 

 

附件2

公平竞争审查表


    

政策措施名称


涉及行业领域


性质

     规章      规范性文件       其他政策措施

起草

机构

 


联系人


电话


审查

机构

 


联系人


电话


征求意见

情况

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情况(时间、对象、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

 

(可附相关报告)

咨询及第三方评估情况(可选)

 

 

 

(可附相关报告

审查

结论

 

(可附相关报告)

适用例外

规定

           

选择时详细说明理由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审查机构主要负责人意见

 

签字:          盖章:

 

 

 

 

 

 

 

 

附件3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经街道主要负责人同意,决定成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沈高峰(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组员:廖  骁(综合信息指挥室副主任)

        峰(司法所所长)

        盈(经发办主任)

      许继峰(城建办主任)

叶菊敏(农业农村办主任)

 

 

 

 

 

 

 

 

 

 

 

 

 

 

 

 

 

 

 

 

 

 

 

 

 

 

 

 

 

 

 

 

报:县公竞办            

 

龙山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             20247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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