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0522/2024-04637 | 成文日期: | 2024-07-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长龙办〔2024〕21号 | 发布机构: | 龙山街道办事处 |
机关各科室:
《龙山街道办事处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制度》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兴县人民政府龙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4日
龙山街道办事处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制度
为全面贯彻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以下分别简称《条例》《办法》)新部署新要求,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规范有效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审查范围
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二、组织保障
为保障《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效落实落地,决定成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沈高峰任组长,有关机构负责人任组员,负责本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信息指挥室,由廖骁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平竞争审查日常工作。
三、审查责任
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政策措施的承办科室及起草人是公平竞争审查的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应严格对照《条例》《办法》等规定明确的审查标准和审查要求进行自我审查。与其他单位联合发文的政策措施,属本单位牵头制定实施的,由本单位承办的相关职能机构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属其他单位牵头制定实施的,由牵头单位负责公平竞争审查,本单位承办机构在相应内容范围内配合牵头单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代县政府拟订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由承办机构配合县公竞办,协助做好集中审查工作。
设公平竞争审查联络员1名,负责与县公竞办对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敦促内部起草机构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四、审查流程
起草机构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应当遵循审查基本流程(见附件1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识别相关政策措施是否属于审查对象、判断是否违反审查标准、分析是否适用例外规定。
属于审查对象的,经审查后应当形成明确的书面审查结论(书面审查结论格式见附件2公平竞争审查表)。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提交内部会议审议或报领导签批。
未形成书面审查结论出台政策措施的,视为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使用政务协同平台制发政策措施的,属于审查对象的,要在行政发文环节明确备注已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五、审查要求
制定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措施的起草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以及《办法》明确的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提出审查结论。
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应当以适当方式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或者通过门户或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征求意见,也可以咨询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县公竞办的意见,并在书面审查结论中说明有关情况。
制定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措施的机构在进行合法性审查时,应当一并提交《公平竞争审查表》及相关资料。
当政策措施涉及的竞争问题比较复杂、需要专业机构评估时,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公平竞争评估,并将评估意见的结论内容写入《公平竞争审查表》。
经公平竞争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以实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应当不予出台或者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出台;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政策措施,不得出台。
做好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本机制实施之前制定的相关政策措施为存量政策,要按照公平竞争审查的要求,不定期对现行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开展自查,对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政策措施形成处理结论,按程序予以废除或者调整。
六、督查考核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考核评价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被县公竞办通报的,年底考核报领导批准后予以扣分。
七、投诉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的政策措施,有权向政策制定机关或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或者反映。
投诉举报人可以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可以通过政府阳光热线,12315热线,也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被投诉举报人的名称、地址等信息,提供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相关材料和证据。
八、工作报送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对本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总结,于次年1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告报送县公竞办。
附件:1.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
2.公平竞争审查表
3.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
附件2
公平竞争审查表
年 月 日 | |||||
政策措施名称 | |||||
涉及行业领域 | |||||
性质 | 规章 规范性文件 其他政策措施 | ||||
起草 机构 | 名 称 | ||||
联系人 | 电话 | ||||
审查 机构 | 名 称 | ||||
联系人 | 电话 | ||||
征求意见 情况 | 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
具体情况(时间、对象、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
(可附相关报告) | |||||
咨询及第三方评估情况(可选) |
(可附相关报告) | ||||
审查 结论 |
(可附相关报告) | ||||
适用例外 规定 | 是 否 | ||||
选择“是”时详细说明理由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审查机构主要负责人意见 |
签字: 盖章: |
附件3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经街道主要负责人同意,决定成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沈高峰(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组员:廖 骁(综合信息指挥室副主任)
卢 峰(司法所所长)
吴 盈(经发办主任)
许继峰(城建办主任)
叶菊敏(农业农村办主任)
报:县公竞办 |
龙山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 2024年7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