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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5 来源:长兴人事人才网 字体:【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招聘岗位

    综合办公岗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法学类、艺术设计类、建筑设计类、化工与制药类等专业;

    5.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5日以后出生);

    6.限长兴县户籍或长兴籍生源。

    以上岗位,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宜聘用的,谢绝报名。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9月13日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地址:82192145@qq.com。

    联系电话:胡女士 0572-6095996。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附电子证件照)、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各1份,网上报名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按照顺序打包发送到邮箱地址。邮件主题须标注“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全号”。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笔试与面试的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单个岗位经资格审查后报名人数不满1:3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

    笔试与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分按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

    体检、考察无异议的,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有关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过程中,考生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3.确定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在职考生应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2-6095996。




     附件: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