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长兴龙卷风网吧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事项,《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DY2A2A4L(1/1)。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申请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名 称 | 长兴龙卷风网吧 | ||
拟设立地址 | 长兴县龙山街道长兴海洋城2幢203-208号{证明材料有“浙(2019)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11632号、浙(2019)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11740号、浙(2019)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11834号、浙(2019)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11783号、浙(2019)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11697号、浙(2019)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11762号复印件1份,证明该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作为长兴龙卷风网吧住所可安全正常使用;产权人湖州嘉兆实业有限公司与长兴龙卷风网吧投资人熊峰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 ||
经营性质 | 个人独资企业 | 经营范围 | 互联网上网服务 |
场所面积 | 260.76平方米 | 使用性质 | 商业服务 |
拟任投资人 | 姓名:熊玮峰,性别:男,出生年月:1999年5月26日,籍贯:浙江长兴 |
公示日期自2024年9月23日16时起至2024年10月10日16时止。
如发现上述审核事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请在公示期间,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等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力,可以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本局将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本局将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通讯地址:行政中心D-5楼
联系人:李婧凝,联系电话、传真:0572-6035705
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