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场所设立审核公示
兹有长兴新夜歌厅申请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事项,《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522MA2JLRPN3N(1/1)。
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和旅游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申请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名 称 | 长兴新夜歌厅 | ||
拟设立地址 | 湖州市长兴县雉城街道太平洋商贸城2幢230—240室、330—340室、430-440室{证明材料有“浙(2024)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18350号、0018353号、0018352号证明该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作为长兴新夜歌厅住所可安全正常使用。房权人周广印、史先纲与长兴新夜歌厅经营者何章辉签订的《租赁合同》证明,在2024年8月15日至2030年8月15日期间长兴新夜歌厅有权使用该房产} | ||
经营性质 | 个体工商户 | 经营项目 | 歌舞娱乐活动 |
场所面积 | 2177平方米 | 使用性质 | 商业服务 |
拟任经营者 | 姓名:何章辉,性别:男,出生年月:1986年4月16日,籍贯:浙江长兴 |
公示日期自2024年9月18日16时起至2024年9月30日16时止。
如发现上述审核事项不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请在公示期间,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力,可以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本局将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本局将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通讯地址:行政中心D-5楼
联系人:李婧凝,联系电话、传真:0572-6035705
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