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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2/2024-03153 成文日期:  2024-09-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兴县林业局)
长兴县2023年度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清算资金发放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14 11:29:02

长兴县2023年度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清算资金发放公示

根据《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程序,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障公益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县2023年度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清算资金拟发放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2024914日至2023920日,公示期7天。

二、补偿标准: 2023年度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清算资金补助标准为每亩3

三、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逾期将按公示内容发放2023年度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清算资金。

四、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资源管理科,地址:长兴县锦绣路兴国商务楼3号楼1103室,联系电话:0572-6026187



23年清算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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