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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2/2024-02972 成文日期:  2024-08-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长兴县政府办公室
文字解读《长兴县红十字“三救三献”志愿者褒扬激励举措(试行)》
发布日期:2024-08-27 14:47:27

一、背景依据

红十字“三救三献”工作是挽救垂危生命、弘扬人间大爱、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高尚事业,对保护人的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要营造有利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也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相关保障激励政策,对“三献”行为予以褒扬激励。虽然我国“三救三献”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对“三救三献”志愿及其家庭的人文关怀有所缺失,针对他们的优抚工作还很不够,需要在法律和制度层面作出新的回应。

二、褒扬激励对象

 “三救三献”志愿者、成功施救者、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金奖获得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者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内容

(一)关于“三救三献”志愿者

主要是对困难志愿者及其家庭进行救助、捐献者家庭进行人道关怀,在各类评优或慰问时优先考虑。设立施救行为奖励机制,为志愿者在特定情况下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成功施救者、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金奖获得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者直系亲属

提供绿色就医通道免费健康体检服务医疗救助医疗优待措施,享受公积金贷款、免费浏览景点、健身、观影、乘坐县内公共交通工具、停车等一系列城市公共服务

(三)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者及其直系亲属还可附加享受以下褒扬激励举措

包括丧葬补助子女教育优待生活就业帮扶关怀慰问,传递出高尚利他捐献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捐献事业的良好氛围

政策实施意义

近年来,我县三救三献事业取得了长远发展,慈善公益理念深入人心。这次优待政策的推出,是县委、县政府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举措,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一项民心工程,对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这在全国尚属首次。它体现出党和政府对三救三献志愿者及其家庭的关心和爱护,社会上对于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的肯定和鼓励,能够切实增强志愿者的荣誉感、责任感和归属感,彰显博爱长兴人道情怀,见证着中国式现代化“富美长兴”的壮阔前景

 解读人:吕磊  解读机构:红十字会   联系电话:0572-681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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