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启用!长兴新增4个抓拍点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4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08月06日启用。
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⑤“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⑥“超速”;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