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7-08 阅读次数: 】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姚洪斗村经两委班子会议决定,将姚洪斗村新318国道旁加油站旁土地约3.5亩对外出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租单位:长兴县林城镇姚洪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基本情况:此招租处位于姚洪斗村新318国道姚洪斗村加油站地块。出租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个人。
四、此次土地租赁期限为伍年。
五、招租价格及方式:
1、租金约40000元/年,按实际面积计算,租金一年一付。
2、如报名人数如超过预定金额,则采取价高者得。报名时须交纳保证金人民币贰千元,不中者原数退还,中签者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途退签者和中签后以任何理由退签者,保证金概不退还。
3、中签后3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交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并不再续签时,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
六、承租人一旦中签须做到:
1、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纳税、无条件服从招租单位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3年7月10日13时止。报名以到村交纳保证金为准。
八、报名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13606530725,林城网:660725。
地点:长兴县林城镇姚洪斗村会议室
日期: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