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0522/2024-01557 | 成文日期: | 2024-05-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徐珏委员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加强我县传统民居保护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局协助办理此提案,答复意见如下:
古民居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乡土文化的历史记忆,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的文化遗产。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古民居的保护。
1.开展文物普查,查实文物家底。目前,我县有各类古民居建筑295处,以清代和民国时期建筑居多,共281处,其中名列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有2处(泗安镇上泗安村、煤山镇仰峰村),2024年将全面启动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县域内古民居的数量、分布、保存现状等方面的摸底调查,并将普查内容登记造册。
2.强化政策保障,健全长效机制。2013年,我县出台《古建筑保护管理办法》,每年投入维修资金100万元,本着“抢救优先”原则,全力以赴做好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民居的抢修和整体维修工作。2016年,我县出台并实施《长兴县文物和历史征收维修建筑补助管理办法》,县级财政增加项目经费300万元。并对每一个县级以上古建筑设立业余文保员,负责基层古建筑保护工作。此外,为了从源头上防止古村落遭受破坏,由我局牵头,梳理各乡镇(街道、园区)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业主职责,每年通过与其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向业主发放安全责任告知书等形式,全力推进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工作。2019年自县旅委与文化局合并以后,制定出台了《长兴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行动计划》,主要目标为保护文化遗产,深化文旅体深度融合,建设乡村博物馆,丰富优质文旅产品供给,让文物活起来,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富美长兴贡献文物力量,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文物保护工作格局。
3.深入挖掘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古民居是城市历史的见证,承载着城市的文化积淀,我局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古民居的开发利用工作,做好古民居的规划和相关审核转报工作,在专业领域给与指导和支持,结合古民居特点进行展示利用。如方岩村的“许家大院”,通过修复升级,建立长兴界里婚庆博物馆,依托旧时婚庆习俗,展现各个时期的婚俗和婚房,同时,打造《界里婚庆》实景演出,并成功推出集旅游休闲、民俗体验、特色婚宴为一体的“界里婚庆”乡村旅游项目,长兴界里婚庆博物馆成功入选2023年度浙江省五星级乡村博物馆。目前,全县已建设乡村博物馆50余家,最大限度发挥古民居“实物的史书”“历史的年鉴”“文化的载体”等功效,助推乡村振兴。
以上意见,请你们在正式答复委员时参考。
联系电话:18667218821
负责人:王学勤
经办人:杨建宏
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