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4-07 阅读次数: 】
吕山乡顾家村至新街C979(振兴路东延段)公路提升改造工程A3305220690008241001001 | |||||||
公示期为: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0日 |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及专业 | 质量目标 | 工期(或交货期)日历天 | 得分 |
1 | 金华市交通建筑工程公司 | 10203100 | 吴德华 |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浙2332010202307443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600 | 99.49 |
主要人员信用评价及评分: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主要人员 | 姓名 | 信用评价 | 得分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
1、资格条件业绩: |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2、评分业绩: |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1 | 金华市交通建筑工程公司 | 横板桥至五王(儒岙污水处理厂)公路工程 | 新昌县儒岙镇人民政府 |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公路施工类似项目业绩投标截止时间在“在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中已全部公开并按要求提供了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截图的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质量证明文件 | 资格审查资料数据表(投标人业绩) | 通过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1 | 宁波德一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提供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 评标办法2.1.1及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第(1)条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 已致电投标单位,对方确认此情况。 |
2 | 杭州美丽洲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未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 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中第(5条)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已致电投标单位,对方确认此情况。 |
3 | 浙江良帆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保证金免缴证明 | 评标办法2.1.1及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第(3)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免缴投标保证金。 | 已致电投标单位,对方确认此情况。 |
4 | 湖州瑞鑫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提供完整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 | 评标办法2.1.1及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第(1)条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 已致电投标单位,对方确认此情况。 |
5 | 浙江万畅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提供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 评标办法2.1.1及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第(1)条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 已致电投标单位,对方确认此情况。 |
6 | 浙江众创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提供完整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 评标办法2.1.1及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第(1)条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 已致电投标单位,对方确认此情况。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
招标人 | 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沈主任 | 联系人 | 陈工 |
地 址 | 长兴县吕山乡吕蒙路18号 | 地 址 | 长兴县丽湖中央大厦1209号 |
电 话 | 0572-6651531 | 电 话 | 0572-6223588 |
备注 | |||
投诉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11号令)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诉。 | |||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6044639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8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