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相关要求,现公示《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权力事项(行政检查)》、《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权力事项(行政强制)》(见附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疑问请致电0572-6039770。
附件: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权力事项(行政检查行政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