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4-19 阅读次数: 】
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4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和平镇周坞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A3305220690008256002001 |
|||||||
公示期为: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4日 |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及专业 | 质量目标 | 工期(或交货期)日历天 | 得分 |
1 | 子城联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259664 | 戴志平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浙2332011202304026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 120 | 98.49 |
主要人员信用评价及评分: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主要人员 | 姓名 | 信用评价 | 得分 |
1 | 子城联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戴志平 | C级 | 20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
1、资格条件业绩: |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2、评分业绩: |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1 | 卓越市政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擅自改变投标承诺书格式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否决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内容“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各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或签字或盖章的”。 | 在线询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后经电话确认 |
2 | 杭州兴鸿建设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企业免缴保证金A级的证明材料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资格审查内容”②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 在线询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后经电话确认 |
3 | 浙江广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授权委托书中授权代表与投标承诺书中授权代表不一致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否决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 在线询标后确认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
招标人 |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人 | 王喆 |
地 址 | 长兴县和平镇 | 地 址 | 长兴县格兰国际广场A座25楼 |
电 话 | 13967261872 | 电 话 | 15857238103 |
备注 | |||
投诉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11号令)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诉。 |
|||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6044639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8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