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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桥镇“如通苏湖”安置点建设项目一期安置房桩基工程澄清修改内容
【信息时间:2024-04-16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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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开展信用评价,故本项目评标办法取消信用评价(履约评价),评分办法修改为:“商务标:100 分,权重:【100】% ;技术标: ☑通过制 ”;综合评审评分修改为:“综合评审评分=商务总报价评分100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0分、信用评价(履约评价)评分 0分之和,即:商务标得分×商务标权重(100%)”。
3748110-74124-661-澄清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