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索引号:  330522/2024-00853 成文日期:  2024-03-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县政务办(县公管办、县跑改办)
关于征求《长兴县强化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构建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意见建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4 15:13:42

关于征求《长兴县强化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构建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意见建议的通知

 

县级机关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

根据省委改革办印发《关于加强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的指导意见》以及湖州市委改革办印发《湖州市强化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构建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涉企问题高效解决,县政务办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我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各单位如有意见建议,请直接在正文及附件中以红色字体标出,并于315日(周五)上午下班前,通过浙政钉反馈至县政务办收发员处。

 

附件:《长兴县强化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构建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县政务办

                                2024314

长兴县强化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构建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推动理念、方法、制度、机制等重塑,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强化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构建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着力提供更加精准、高效、暖心的服务,着力打造“企业最有感”的营商环境工作体系,着力呵护长兴的创业生态,持续赋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我省改革工作提出的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上续写新篇的新期待新要求,深入开展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坚持以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为总牵引,以建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总目标,以构建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为主攻方向,将数字化改革理念贯穿全过程,全方位落实工作链和责任链,确保涉企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为奋力绘就中国式现代化“富美长兴”精彩篇章提供营商环境保障。

二、目标原则

20242月底前,县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成熟稳定、高效运行,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功能迭代完善,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线上线下同步运行,形成涉企问题归集标准、解决机制和评价机制等制度体系。

20246月底前,省市县乡四级协同高效解决涉企问题

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成熟定型,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定位明晰、运行顺畅,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便捷化、智能化、一体化水平明显提升,涉企问题解决水平持续提升,涉企问题办结率达90%以上,涉企问题办理满意率达95%以上。

2024年底,长兴模式在全省形成一定影响力,“企业最有感”的营商环境工作体系成熟完备,在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全流程以及企业数据归集、问题跟踪交办、共性问题解决等方面探索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在具体工作中把握好四个原则:

——坚持系统集成。强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数字赋能,将涉企服务事项、问题化解机制、数字化平台等进一步整合,确保工作一体化、高效化推进。

——坚持服务增值。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全链条服务,坚持从企业需求出发,听计于企、问政于企,通过解决一个诉求带动解决一类问题、优化一类服务,做好增值文章,提供更多个性化、精准化服务,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

——坚持问题闭环。将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作为营商环境工作的核心,聚焦企业经营发展中的难点堵点,健全企业诉求问题主动发现、高效处置、举一反三、晾晒评价等机制,形成工作闭环、责任闭环。

——坚持实效长效。强化抓本治源、建章立制、务求实效,特别是对企业普遍反映的共性问题,着力从制度机制层面固化完善,推动形成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可评价的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

围绕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推进线下线上涉企服务载体建设,加强涉企服务平台、机制、资源整合,构建客观、真实、科学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主要是打造一中心、一平台、一机制

(一)建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

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全链条,推动涉企服务事项全面集成进驻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强化涉企服务渠道、服务职能、服务资源、服务力量统筹整合,推动涉企服务从“多头分散”转变为“一站集成”。

1.提升运行实效。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区设置县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构建温馨开放式的全县涉企服务线下专区,充分发挥一站式中台枢纽功能,在全量整合入驻涉企基本政务服务事项的基础上,设置综合(诉求、兜底)、政策、科创、金融、人才、法治、开放、数据、项目等9大服务板块。围绕特色产业延链强链补链,拓展“1+4”主导产业特色服务板块,设置“政企会客厅”,营造舒心、高效的服务环境。统筹全县涉企服务事项进驻,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企业疑难问题协调解决,涉企服务全流程跟踪督办以及数据分析研判、服务举措优化升级等,全维度供给企业发展全周期所需。

2.强化协同联动。优化进驻部门支撑力量,完善涉企服务机制,构建功能全覆盖的增值化服务运行体系,推动涉企问题“一站式”高效闭环解决。按照一个牵头单位、一名分管领导兼首席服务专员、一名负责日常事务的服务专员、X名服务助理的“1+1+1+X”服务板块架构和“一窗受理、分类转办、高效闭环”的服务模式,打造一支以首席服务专员为核心,全县部门联动、左右协同的涉企服务团队。各服务板块牵头单位应选派熟悉经济工作、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进驻中心。入驻各板块及板块内部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复盘剖析工作案例,着力提升能力水平。

3.构建服务矩阵。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四季便利店等服务资源,构建以县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为轴心,以开发区、煤山、和平、画溪新能源小镇等重点工业平台和特色产业企业服务驿站为补充的“1+N”全县域企业综合服务矩阵。其他乡镇及产业平台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立企业服务专窗,实行“一地接收、分类提交、同步处置”的诉求流转机制,强化全县涉企服务业务互联互通,全面整合涉企服务事项办理路径,构建一体协同的涉企服务体系。

(二)建优线上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运用数字化改革思维和方法,梳理需求、场景、改革“三张清单”,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浙里办”),构建涉企问题诉求归集统一入口,发挥线上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湖企办”)线上中枢作用。

1.优化提升线上平台。依托“湖企办”平台,强化赋能管理端、企业端、社会端应用,加快涉企服务功能开发,打造功能强大、运转高效、界面友好的服务平台。整合现有涉企服务应用,完善问题诉求收集、核实、流转、督办、反馈、评价等流程机制,提升数据资源与业务需求融合度。加快推进跨部门数据协同和系统联通,分类梳理涵盖政策、人才、金融、科技、法律等线上服务清单。建立企业诉求问题数据库,完善线上闭环管理系统,提升问题分析解决能力,通过“企业码”为企业提供即时精准定制化功能供给方案。

2.优化完善辅助系统。迭代完善涉企服务全流程辅助系统,以PC端、移动端双重端口实现部门、乡镇平台、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多主体间信息流精准衔接,企业端、政府侧均可实时查询项目审批进展,主要节点及“一图统揽”,各涉企部门可结合现存指标,进行项目相关信息参数的综合性预审评判。推动系统与“一平台”达成数据共享、信息互通的线上链接,进一步整合涉企服务相关资源,丰富涉企服务场景,拓展增值效能,助力企业发展。

(三)建好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

构建涉企问题全流程高效闭环解决机制。围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流程,构建“主动发现、高效处置、举一反三、晾晒评价”四项机制,推动系统化机制化解决涉企问题。

1.建立问题发现归集机制。通过企业主动上报需求、企业服务专员上门走访、部门分析研判提交、板块定期走访调研、系统自动抓取采集等途径,建立涉企问题常态化发现机制,提高主动发现问题能力。各板块涉及部门主动查找涉企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诉求,以及需要提级协调的问题,及时报送至县企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代办人员、驻企服务专员、营商环境“体验官”在服务企业发展过程中,及时将涉企问题流转至各级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同时,将上级交办、督帮发现、部门报送、中心线上线下受理,以及“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12345”投诉专线+网上投诉平台、“民呼我为”平台、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三服务”平台、经信“浙企之家”+“企小帮”服务平台、公安“11087”、人大“联群网”、政协“社情民意信息”“人才会客厅”、基层治理四平台等渠道的涉企问题全量归集、分类办理。整合全县原有涉企平台资源,统一归集、实时发现,形成全县“涉企问题库”,按一定标准进行梳理、去重、合并后,汇总形成全县“涉企问题池”。

2.建立问题高效处置机制。统筹调动各方力量,推动涉企问题分类分层分级办理落实。对于简单的涉企问题一般由原渠道办理,原渠道牵头单位把办理结果及时推送给县涉企问题库。对于原渠道难以解决以及县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直接受理的问题,按照事项类别和难易程度进行梳理分类,落实乡镇(街道、园区)—涉企服务部门—县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县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分级办理机制。各单位需要积极承担诉求办理责任,由县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板块首席服务专员担任涉企问题“第一响应人”,落实“首问负责制”。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经分析研判后,简易单一事项交办至服务板块办理,跨板块事项由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办理时限明确“13510”四个节点,即:简易诉求由相应服务板块当场即办,复杂诉求由相应板块在3个工作日内解决,疑难诉求由综合受理(诉求、兜底)服务板块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或提出解决方案由相关部门办理答复,特别疑难诉求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明确答复。对于10个工作日仍无法解决的或部门层面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由县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以“领导信箱”等形式,提交县领导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属地无法解决的,逐级上传至上一级办理,直至省三个“一号工程”专班和省委、省政府“重大督查问题清单”。问题处理结果或进度通过第一受理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全面扣紧压实工作链和责任链,问题解决责任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等承担问题解决的监管责任;各单位建立内部业务协同机制,按照五级处置要求,实现涉企问题高效处置;县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组建专项复盘组,定期开展跟踪研判、任务验收、跟进落实。

3.建立问题举一反三机制。充分运用机制化方法和数字化手段,深挖细找问题根源,强化建章立制、抓本治源,推动解决普遍共性问题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定期对企业诉求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分析,提炼共性需求和行业特性需求,定期对问题解决情况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形成“企业问题诉求解决”分析报告。及时将分析报告反馈给相关单位,为政策制定和决策部署提供参考。建立涉企共性问题解决及预测预警预防等长效机制,及时推动相关领域体制机制完善和制度重塑,持续增强政策服务的便利度、精准度和匹配度。在问题解决案例中择优筛选示范案例,提炼形成共性问题解决方案,督促各部门在同类问题解决中找到最优路径,推动整体提升。总结经验做法,积极向浙里改、湖州改革等上报案例做法,加快实现“一地突破、全域共享”。

4.建立问题晾晒评价机制。构建基层、企业、第三方等多方主体参与的评价体系。运用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线上场景,定期对问题解决情况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及时梳理高频问题、共性问题,形成“企业问题诉求解决”数智分析报告,在简报、公众号等信息媒介上刊登发布;企业通过“企业码”实时在线查看问题办理进展情况,实现涉企问题解决全流程可视化,实行“一事一评”,企业根据问题办理情况对部门进行“好差评”评价;建立晾晒评价机制,通过系统平台自动抓取、分析计算,结合基层、企业、第三方评价,形成涉企问题解决情况综合晾晒表,实现科学精准的工作评价。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链和责任链。县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抓好统筹谋划、组织协调和责任落实,做好日常业务指导和评价考核,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有力有序抓好推进实施。各单位要把构建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抓手积极落实。

(二)健全推进体系。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协同,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构建系统高效的运行体系。建立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机制,狠抓工作进度。牢牢抓住扬长补短、重在补短关键路径,及时分析研判,推动问题解决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全过程公开机制,加强营商环境评估评价的过程公开,不断稳定企业预期、增强企业信心。

(三)注重典型示范。紧盯重点任务清单、标志性成果清单,大力支持基层首创,建立健全示范推广机制,及时总结提炼创新举措和先进经验,通过《浙里改》、最佳实践案例、改革突破奖等渠道扩大影响力。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形成改革声势,打造具有长兴标志性、辨识度的制度体系、实践成果,及时总结推广。

(四)严格督查考核。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开展常态化改革督察,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设立全县涉企问题解决红黑榜,定期发布优秀典型案例,对服务意识淡薄、办理进展缓慢甚至对企业造成损失的情况予以通报曝光。将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五)集成特色打法。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2”“39举措,系统集成、一体推进现有涉企问题主动发现、在线投诉、定期恳谈等机制,推动一地曝光、全域解决长效治理,全力营造企业有所呼、政府有所为的浓厚氛围,真正让市场经营主体更加有感。

 

附:1.长兴县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工作领导小组

2.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运行图

 

 

                                

 


1

 

长兴县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

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工作部署,推动我县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任务落实落细,强化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构建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决定成立长兴县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石一婷  朱  伟

副 组 长:晏宁波  王何勇  金永良

成    员:左智华(县委办)

袁德惠(县人大办)

徐  诚(县政府办)

沈强南(县政协办)

周远清(县纪委监委)

文宏伟(县信访局)

陈永全(县委改革办)

                    (县委人才办)

朱自强(县发改局)

尹明英(县经信局)

叶  静(县公安局)

徐  珏(县司法局)

王伟杰(县商务局)

杭巧勤(县数据局)

朱炜江(县人力社保局)

徐安军(县科技局)

刘柏平(县政务办)

何永平(县工商联)

      (开发区)

      (泗安镇)

朱  宏(和平镇)

陆伟杰(煤山镇)

陈  炜(小浦镇)

彭长永(夹浦镇)

潘宇欢(林城镇)

沈华明(洪桥镇)

卢志刚(虹星桥镇)

周慧春(太湖图影)

朱洪强(雉城街道)

丁新艳(龙山街道)

倪跃峰(水口乡)

张绍华(太湖街道)

陈国庆(李家巷镇)

李志云(画溪街道)

郑  伟(吕山乡)


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