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0522/2024-00770 | 成文日期: | 2024-03-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
2023年,全县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持续深化“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以绘就中国式现代化“富美长兴”精彩篇章为目标,推动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文明高效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7条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77号)精神,现向大会报告2023年度长兴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一、生态环境状况
(一)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丰硕。林长制获国务院督查激励,荣获美丽浙江建设工作优秀县、省级“大禹杯”金杯奖、省级“神农鼎”铜鼎,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连续七年全市第一,被评为美丽浙江十大样板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体验地,捧获2023年湖州市首个“生态文明冠军鼎”。
(二)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向好。水环境质量:合溪、新塘、杨家浦3个国控断面水质全部提升至Ⅱ类,达到历史最佳。县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空气质量:PM2.5浓度均值31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均值50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86.3%。固危废和土壤质量:“无废城市”通过省级三星评估,连续两年获“清源杯”,全县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三)探索特色试点获得肯定。完成全省首笔跨地市排污权交易,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试点座谈会在长召开。争取到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等国家级试点,获评省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县、南太湖流域泗安片区(EOD)试点项目等多个省级试点。
(四)生态资源保护深入推进。实现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持续保持稳定,湿地保护率55.52%。完成战略储备林建设7122亩,生态廊道832亩,有序推进八都岕古银杏长廊美丽林相省级重点建设工程。完成废弃矿山修复19座,在采矿山边坡治理15.6万平方米,建成智能化绿色矿山5家。
(五)环境风险安全可控。全年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重大环境舆情,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引起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顺利完成市生态环保下沉督查帮扶、省委环保督察等各级督察迎检配合工作。一批群众关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累计受理环境信访261件,同比下降22.3%。
二、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23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统筹抓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持续厚植生态文明建设地域特色,明确52项重点生态环保清单任务,县主要和分管领导定期召开污染防治攻坚例会,严格落实各级环保责任,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扎实开展。
(一)聚焦环境改善,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深化。
1.大气污染防治施策“精准”。统筹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有序推动治气攻坚。实施重点行业精准减排。深挖水泥、火电、玻璃等重点行业减排潜力,关停2条水泥熟料生产线,腾出氮氧化物总量600余吨。推动3家玻璃企业开展深度治理,实现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00微克/立方米以下,2家电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30微克/立方米以下。推动重点企业精准治理。全力推进涉VOCs企业源头替代,完成80家重点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治理。开展重点企业绩效评级,完成36家A、B级申报。强化重点企业管控治理,完成28家铸造企业治理提升和418家企业两轮活性炭集中更换。强化重点领域精准防治。制定“一镇一策”溯源清单,结合第三方科技手段形成“排查-发现解析-交办-整改-反馈-核查”闭环机制。强化面源治理,开展扬尘问题“一地曝光、全域整治”专项行动,累计检查工地865个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940余处;深化机动车废气治理,淘汰注销老旧叉车361辆,拆解109辆,淘汰国四柴油货车138辆。
2.水污染防治完善“体系”。围绕水环境“洁、清、净”目标,大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完善基础建设保障体系。完成10个中心城区生活小区和2个商贸街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城南工业园区创成省“污水零直排”星级工业园区。新建改造污水管网20公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0座。13家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部达到清洁排放标准,完成排污许可变更。完善源头修复治理体系。推进太湖溇港图影段、夹浦港漾2个水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完成1条美丽河湖、2个水美乡镇创建,治理中小河流43.4公里。完成合溪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勘界定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交接断面水质评估均为优秀。完善流域水质管控体系。健全蓝藻“拦、捞、截”治理设施,完成长兴港“原位控藻”项目。推进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累计排查排口3300余个。开展“找寻查挖”攻坚行动,排查整改问题629个。
3.固土清废保持“力度”。围绕“无废城市”建设,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和固危废管理。保持土壤风险管控力度。加强全县建设用地土壤管理,完成地块调查报告评审28个。开展土壤重点单位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18家。保持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稳定,地下水国控点位水质达到III类以上。保持固危废管理力度。提升固危废监管水平,开展500家危废产生单位专项排查行动,制定27家重点产废和9家危废处置单位“一企一策”风险管控方案并实现存量清零。推进垃圾焚烧单位飞灰资源化处置,全力降低危废填埋比。保持“无废城市”建设力度。加强“无废城市”提质,新增“无废细胞”42个。推进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创建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30个和省级高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65个。完成新化学品调查,累计调查企业173家。
(二)坚持共建共享,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健全生态文明制度。落实生态检查监督机制,健全“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建成全省首家县级环侦作战分中心。建立绿色生活标准体系,发布全国首个《农家乐(民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绿色低碳乡村民宿建设和评价规范》。推进生态文化升级。深入挖掘长兴历史生态文化资源,建成小沉渎溇港生态文化馆。策划微广播剧《河湖有声》、融媒直播“我家门前有条河”等节目。提炼生态文明实践案例,入选市级生态文明建设改革创新典型案例2篇。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完成全域全类群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环太湖“昆蒙框架”实施联盟启动仪式暨生物多样性保护主题活动在长举行。实施“碳汇林”建设,开展仙山湖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建成桃花岕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样地6个。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监管,完成“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交叉检查。
(三)强化源头预防,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落实节能、减排、增效,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加快绿色发展。推进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开展工业全域治理,实施“腾笼换鸟”项目56个,整治“低散乱”企业(作坊)203家。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引进白马湖实验室长兴氢能基地,“新能源小镇”入选小城镇可持续发展国家标准典型案例。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1个园区和8个项目入选省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1个乡镇和9个村入选省级低(零)碳试点。全面推进能耗“双控”攻坚,压降能耗19.34万吨标煤。助推企业开展排污权市场转让交易,完成2笔跨市交易和9笔县内交易,企业获得排污权抵押贷款1100万元。推进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全流程优化项目服务,落实重点项目专班专人跟踪机制,累计服务项目800余家次,受理环评审批项目293个,核发排污许可证545家。实施“双评联审”改革,完成全市首份“节能和环境影响双评报告”。
(四)严守环境底线,大力推进监管效能提高。
紧盯督察整改和信访投诉化解,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持续优化环境监管。提升环境执法专业化水平。加强规范化建设,打造精品站所1个,创建执法实战培训基地1个,入选部级典型案例1件、省级典型案例3件。推进环境执法跨境联动,与江苏宜兴签订协议,建立两地联动监管机制。推进督察问题清单化整改。顺利完成各级生态环保督察迎检配合工作,建立督察问题清单,加快推进整改销号。市级下沉督查帮扶整体情况好于全市其他区县。省委环保督察无负面典型案例、无重点信访件、无涉问题追责,反馈个性问题最少、信访件较少。国家和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拍摄均无涉及环境负面问题。完善环境监测自动化网络。进一步健全省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完成泗安物流大通道空气站补充项目。提升水站智能化防干扰能力,完成省控下莘桥水站升级改造和电子围栏建设。
三、存在问题
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对照高标准高要求,还存在短板问题。主要表现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压力较大;国控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考核要求,但单月仍不能稳定达标;“无废城市”提质升星仍存在薄弱点,污染土处置、飞灰资源化利用等基础能力尚需提升。
四、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努力实现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为奋力谱写“富美长兴”建设新篇章筑牢生态环境基础。
2024年主要目标是:
空气质量提质进位,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力争减少污染天数,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力争再夺“大禹鼎”银鼎,确保3个国控断面达到考核要求,县控以上断面Ⅲ类水达标率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争创四星级“无废城市”,确保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99.9%以上,全县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全力再夺“生态鼎”,力争美丽浙江考核优秀,推动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保持全市第一。
高标准完成各级环保督察迎检配合工作,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信访总量下降5%以上。
(一)综合施策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管控,狠抓治理措施落实。开展重点行业治理。落实80家重点涉VOCs企业“一企一策”整改验收,推进低效治理设施动态清零和升级改造。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结合行业整治继续深挖A、B级绩效引领企业申报,推进C级企业全覆盖。深化重点企业减排。加快3条水泥生产线二阶段超低排放改造,在全省率先实现水泥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浓度50微克/立方米以下全覆盖。谋划建设活性炭吸附-脱附中心,初步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快国四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和柴油叉车新能源替代,实现国二及以下老旧柴油叉车清零。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排放状况监督检查。加强面源污染管控。深化落实扬尘“一地曝光、全域整治”,围绕建筑工地、矿山、码头(堆场)等重点领域强化督导检查。推动餐饮油烟治理常态化和长效化,开展核心区重点餐饮单位抽测。加强露天焚烧防控,落实网格化管理。
(二)精准管控深化水环境治理。聚焦治水短板弱项,进一步提升水环境综合整治能力。加快基础建设。推动月明工业园区和李家巷镇“污水零直排”星级创建,加快深长污水厂二期扩建和煤山第二污水厂建设。统筹推进污水管网“建管养”一体化规划,新建改造污水管网6公里。加强生态修复。持续深化“水韵湖城”生态修复建设,完成河湖缓冲带2公里,新增水生态修复5万平方米,建成“水下森林”1.5万平方米。打造美丽河湖典型案例,完成5公里中小河流整治和1条美丽河湖、1个水美乡镇创建。完善河湖常态化督查和联防联控机制,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水质保障。进一步提高蓝藻拦截、打捞、处置能力,探索藻泥堆肥与电干化焚烧相结合处置方式,提升智慧控藻水平。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完成6处“千吨万人”水源地勘界定标。开展农村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建设,初步建立监测评估体系。
(三)统筹兼顾提升治土清废能力。以“循环利用、风险管控”为主线,加强固危废管理和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加快“无废城市”提质。全年新增无废细胞35个,创建省级“百优”无废细胞3个。探索无废新领域试点,编制全省首个“无废水泥行业”建设指南,争创省级“无废集团”1个、“无废商圈”1个。落实固危废管理。搭建危废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管理闭环,确保“浙固码”赋码率和视频监控在线率均达100%。提升固危废资源化利用,建立完善建筑垃圾回收及资源化利用设施体系。推动土壤风险防控。强化土壤环境安全监管,分类开展土壤调查和监测,做好用途变更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加强地下水国控点位水质监管,确保不低于Ш类水质。
(四)高质高标迎检各级环保督察。扎实整改各级督察存量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做好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彻底整改各级督察存量问题。加快2023年省委环保督察3个个性和8个共性问题整改,确保及时销号。开展前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历年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高效整改环境信访矛盾问题。开展环境信访大排查,严格落实“即时交办、一日调处、三日办结”信访调处工作机制。加大重复信访化解力度,强化部门乡镇联动,合力推进矛盾化解。全面整改企业环保共性问题。聚焦饮用水源地、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全覆盖拉网式开展专项排查。推进玻璃、石料、木质家具等重点行业整治提升,解决一批区域性、行业性问题。
(五)绿色转型赋能高质量发展。坚决守牢生态保护底线,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绿色转型升级。聚焦“1+4”现代产业体系,加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力度。实施能耗“双控”攻坚行动,全力推进屋顶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项目,谋划推进分布式零碳智慧电厂等新能源项目建设。深化生态价值实现。围绕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开展VEP创新应用。提升“两山合作社”建设水平,推进生态资源和生态指标流转,谋划建设“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平台”和“碳资产管理平台”三大矩阵。加强项目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模式,深化“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区域内项目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精简环评内容。持续开展环评“打捆”审批,降低企业成本。探索实施企业环评与排污许可证“两证联发”。
(六)凝聚合力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健全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合力。强化“联动参与”赋能生态建设。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加强部门联动,确保各项指标稳定达标。深化省级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体验地建设,打造生态文明体验路线3条。实行项目用林“先补后占”,开展新增造林、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力争实现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双稳定”。积极“探索创新”赋能减污降碳。加强工业型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推进槐坎南方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项目。建立减污降碳环境资源要素配置机制,助推企业减排腾出富余排污权,拓展排污指标交易渠道,拓宽重大项目落地途径。遵循“损害担责”赋能法治生态。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宣传,树立“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制度意识。健全赔偿线索排查机制,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生态环境损害成本。
名词解释
大禹杯:省政府表彰水利工作的最高荣誉,旨在弘扬大禹治水精神,表彰先进、推动工作。
神农鼎:浙江省乡村振兴领域的最高荣誉,2023年为首次授鼎。
生态文明“冠军鼎”:湖州市在生态文明领域设立的最高奖项,是检验各区县、各乡镇(街道)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准。
无废城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清源杯:浙江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纪念杯,“清源”既体现生态文明建设“正本清源、绿色发展”的内涵,又突出“无废城市”建设“清除污源、清净自然”的使命。
VOCs:可分为8类:烷烃类、芳香烃类、烯烃类、卤代烃类、酯类、醛类、酮类和其他化合物。从环保意义上讲,主要指化学性质活泼的挥发性有机物。常见的VOCs有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三氯乙烯、三氯甲烷、三氯乙烷、二异氰酸酯、二异氰甲苯酯等。
污水零直排区:通过全面完善辖区内污水管网,开展雨污分流,基本实现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
水韵湖城:是湖州市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点水生态修复项目。通过实施河湖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河口湿地净化、河湖缓冲带构建、河湖生物链修复“四大”工程,加快恢复河道生态系统。
原位控藻:是一种“主动防控、加压灭活、大通量控藻”的蓝藻水华预防和控制技术,对于难以打捞上岸的蓝藻水华,在河道中通过挡藻围隔导流收集至深潜式高压控藻装置加压灭活,实现高效快速消除离岸蓝藻水华。
无废细胞:指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工作绩效突出的社会生产生活各类组成单元,是践行“无废城市”建设理念,促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载体。
铅蛋:是基于铅蓄电池生产流通、报废回收、转运处置等全过程各环节管理而开发的,集经营服务与政府监管为一体的多功能场景应用。
环太湖“昆蒙框架”实施联盟:贯彻落实“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推动环太湖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动协同,湖州市、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四地生态环境局共同倡议成立的环太湖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合作机制。
碳汇林:指林业碳汇,通过实施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管理,减少毁林等活动吸收大气中二氧化碳并与碳汇交易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林业碳汇项目类别分为:造林再造林项目、竹子造林项目、竹林经营项目、森林经营项目、减少毁林项目。
双评联审:是将能评和环评“编制一本报告、部门一同审核、出具一份批复”的改革。
大禹鼎: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的最高奖项。
浙固码:浙江省固体废物一码溯源系统,企业通过移动端(浙里办)、PC端(省固废平台)、现场端(智能磅秤)完成危废产生台账填报,形成浙固码危险废物标签。后续收集、运输、处置单位通过扫描浙固码,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一码溯源管理。
“1+4”现代产业体系:“1”指智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标志性产业;“4”指新能源、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数字产业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VEP: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是某一特定地域内生态产品的市场价值。适用于以项目为主体的生态价值评价,通过核算生态产品价值在项目期间的增量,探索人类活动对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