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公示(长兴杏福艺术团)
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公示
(长兴杏福艺术团)
根据《长兴县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对下列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情况予以公示:
一、理事长候选人
余小雁,女,1961年11月出生,群众,务农,拟任长兴杏福艺术团理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二、副理事长候选人
李爱英,女,1953年3月出生,党员,长兴县小浦镇中山村村委退休,拟任长兴杏福艺术团副理事长。
三、理事候选人
吴美英,女,1969年4月出生,党员,长兴县小浦镇中山村村民委员,拟任长兴杏福艺术团理事。
公示期限为2024年3月11 日至3月18 日。对上述负责人人选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联系方式:0572-6256133;电子邮箱:109010475@QQ.com;通讯地址:长兴县行政中心D510。
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