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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2/2024-00463 成文日期:  2024-02-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成立应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6 11:02:17

关于成立应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社)、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站所负责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对基层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的统筹领导,夯实应急管理与消防工作的基础,经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应急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消委),现将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组织结构设置

应消委由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统一领导,由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任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委员会副主任,各内设机构、职能站所、各村(社)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督促推进本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减灾救灾等各项工作,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任:周慧春    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叶先君     党工委副书记

   任:朱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朱佩良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尹华臻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方佳明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佘明方     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党工委委员

钱慧锋     党工委委员

      党工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员:各内设机构、各办公室、职能站所、各村(社)负责人。

应消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消防管理站,主任由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应急消防副主任兼任,综合信息指挥室副主任任专职副主任,应急消防管理站站长任联络员。

二、工作职责

应消委在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生产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行业领域专委会、防汛指挥部、森防指挥所、防震指挥部等各协调议事机构开展工作。组织协调应急力量建设、应急物资保障和应急救援工作。

(一)政策制度体系。应消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应急消防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制定度假区应急消防管理工作规划。推动村(社)应急体系改革,制定度假区、村(社)应急消防管理日常工作制度,对村(社)和属地企业的应急消防管理工作进行协调、督促、考核、指导。

(二)监管执法体系。依托度假区“141”基层治理体系,统筹推动县级派出机构、职能站所、村(社)等相关力量下沉网格,常态化开展应急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工作。将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网格事务,明确网格员巡查、发现、报告、反馈等职责。负责将企业安全员管理员统一充实到“1+8+N”网格治理团队统筹管理中,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隐患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建立度假区隐患排查、暗访、督办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委托执法。

(三)防灾减灾体系。统筹开展洪涝台旱、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防御和综合指挥室、农村消防水源、微型消防站等场所设施建设。协助县级开展灾情统计、核查和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推动基层智治平台与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专业化平台的数据互通、深度融合。开展避灾安置点建设,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规范物资管理。

(四)应急救援体系。指导推进度假区消防专职队伍建设,统筹消防、森林防灭火、防汛防台、气象灾害、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领域救援力量,建设乡镇综合应急消防救援队伍,推动建设本地应急救援和消防辅助力量。健全“多案合一”的度假区综合应急预案体系,常态化开展预案演练,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和村(社)制定应急方案并开展日常训练和演练。

(五)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和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发布防汛防台、气象灾害、地震、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等领域风险隐患监测预警,统筹度假区应急消防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处置,落实各项防御措施,转移安置危险区域人员。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及时收集、报送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类信息。

(六)科普宣教体系。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灾减灾等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村(社)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提升全民火灾防范意识。

三、运行机制

(一)日常工作机制。应消委建立日常运行机制,主要包

1.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议议题由应消委办公室提出,必要时应消委主任可召开相关内设机构(职能站所)参加的专题会议。

2.检查制度。应消委组织的大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根据度假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治等形势和任务,按照部署开展专项督查,专项督查由应急消防管理站组织,各内设机构(职能站所)参与。

3.报告制度。应消委每年向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内设机构(职能站所)向度假区安委会报告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安排。重要活动和节假日期间,各内设机构(职能站所)应及时向应急管理站报送值守人员名单和本条线应急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4.通报制度。应消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内设机构(职能站所)履职情况进行通报。

(二)会商研判机制。建立应消委定期会商机制,主要研究解决涉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经常性总结、分析本辖区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或苗头性问题,应及时解决;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送县应急管理局或县消防救援大队协调解决。

(三)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度假区村(社)网格作用,聚集度假区综合信息指挥中心、救援队伍和群众力量,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迭代升级各类信息的获取、传递和反馈通道,推动应急消防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增强度假区突发事件信息获取能力,提升救援实时性、有效性、科学性。

(四)救援协同机制。统筹辖区内各专职救援力量、社会化救援力量等,建立救援协同机制,与相邻乡镇建立健全跨区域救援协同机制,进一步强化强化人员、物资、装备等保障和救援协同,实现度假区“135 快速救援”,提升救援协作能力。

(五)政策保障机制。应急消防管理工作纳入度假区总体规划,度假区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基层应急消防管理能力建设,将综合性、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夯实基层风险防控保障网络基础。

 

                    

 

                 中共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

                   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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