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点单评定结果和扶持补助公示
为推动非遗进入市场、融入旅游、走入生活,鼓励非遗保护单位和非遗传承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有效地促进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根据《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长兴县文旅演艺点单积分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点单扶持办法>的通知》(长文广旅体发﹝2024﹞18号)文件精神,经综合考评,现将非遗点单考核结果和扶持补助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
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必须由个人署名或加盖单位公章,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向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局)艺术与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反映。
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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