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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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2/2024-00044 成文日期:  2024-0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长兴县水利局
长兴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5 08:56:5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兴县水利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等制度文件,紧密结合水利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水利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在各类文件产生之初就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对涉及多个科室的政府信息,加强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2023年,通过长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95条;长兴水利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文章49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范畴,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同时相关业务科室明确一位信息员负责收集和整理政府信息,由政务公开经办人员统一发布与维护,形成了“机构、人员、职责、维护”良性运行机制,保证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务实有序推进。
  (四)平台建设情况。注重加强对目录的维护、信息的分类、信息发布的质量、信息更新的及时性等方面的核查,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信息同源,确保群众及时准确掌握水利相关政策及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信息报送、发布工作机制,明确所有需要通过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按照审批程序严格信息发布工作,稳步提升信息发布工作质效。本年度无因政务公开而发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06.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政务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存在短板、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等。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抓实抓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拓宽信息公开途径,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二是研究制定信息公开的相关执行文件,加强政府公开规范化建设。三是注重对政策背景、目的、举措、内涵等方面的剖析,着力提升政策解读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长兴县水利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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