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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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2/2024-00551 成文日期:  2024-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长兴县农业农村局
长兴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09:55:31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长兴县农业农村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长兴县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234143/index.html?s=268&c=40531)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兴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3号楼长兴县农业农村602办公室,电话:0572-6022107,邮编:313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严格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三农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扎实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和便民性,稳步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聚焦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我局2023年公布政府信息123条,其中更新公告公示33条、乡村振兴14、涉农补贴22条,在对农业相关工作进行细致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强化农业监管,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机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公布申请联系咨询电话,申请渠道畅通。本年度未接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文属性界定,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二是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管理,严格落实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和更新机制,所有挂网信息一律经采编人、初核人、分管领导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继续做好平台日常建设工作,落实专人及时更新长兴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的政府信息,及时调整栏目,对栏目设置进行优化,强化信息审核,加强日常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持续提升业务工作水平,2023年,参加全县政务公开培训会2次。二是严格落实问题整改,积极配合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1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发布政府信息不及时现象仍然存在,发布的政府信息质量不高。二是部分领域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公开的数量较少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业务科室的工作对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技能;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责任分工,健全内部协调机制,提升信息更新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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