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0522/2024-00253 | 成文日期: | 2024-01-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政务办(县公管办、县跑改办) |
长兴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长兴县政务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精神,以法治建设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落实各项工作开展,不断推动改革工作再深化、政务服务再优化、交易监管再强化,着力打造更高水平的法治机关。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营商环境实现“新提升”。一是基本政务服务更便捷。推出商务出境“快速办”、企业跨行政区划“一照多址”、个体工商户注销“一件事”等多项改革,工程建设图纸“一件事”获评湖州市十佳特色“一件事一次办”称号。聚焦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水平提升,画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获评浙江省示范便民服务中心。二是增值服务路径更清晰。在县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设立基础上,向开发区、煤山青创园、画溪新能源小镇等地拓展企业服务驿站,为企业提供12类增值化服务事项。将政务服务窗口前移至医院、水上服务区、农批市场、产业园区、商圈等人流集聚区,建成专业型“畅享办政务服务四季便利店”6个。“建优专业型办事‘便利店’全力打造‘零距离’政务服务”获评县2023年度第一批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典型案例。
(二)公共资源交易实现“新突破”。一是交易制度规则清理更全面。按照“应减尽减、能统则统”原则全面开展交易制度规则清理,进一步优化交易规则、消除市场壁垒,2023年废止交易制度规则共9项,保障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多渠道帮助市场主体学习掌握最新的招投标业务知识,2023年累计开展招投标业务知识集中培训4期,累计培训乡镇、村干部300余人次、从业人员500余人次。针对招投标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常见问题,梳理115个工程建设项目常见问题解答,形成汇编手册,向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和国有企业赠送500余份。二是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更深入。深入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方位开展“十项行动”严打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健全“1+3+N”监管机制,重点整治招标人项目转包、违法分包、工程款支付不到位、强制企业垫资等问题,通过“交易市场”和“施工现场”双向联动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定期开展招投标项目数据分析,从中标率异常、报价异常、异常经办人等数据中深挖串通投标问题线索,严防招投标工作中的利益交换、勾联行为。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累计排查2000余家企业,排查出异常投标经办人160余人,摸排案件线索22条,查处案件1起。三是“信用+诚信”运用更深化。创新差异化监管模式,减轻企业负担,在具备条件的领域内全面实行差异化保证金缴纳政策,对最高信用等级投标人给予免缴保证金等优惠待遇。2023年以来已有2518批次企业享受信用免缴政策,免缴金额达4.05亿元,有效助企缓解资金压力。
(三)增值化改革实现“新跨越”。一是涉企中介服务更规范。聚焦涉企中介服务事项多、评价程度繁、服务质量差等痛点堵点问题,全面开展涉企中介服务提质攻坚行动,制定出台了《长兴县涉审中介服务八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长兴县投资项目涉审中介服务机构评价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通过梳理事项清单、星级评价管理、重塑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市场环境等方法,打出涉水事项“区域评估+零中介”、非高能耗项目能评免审查、多个项目环评“打捆审批”等组合拳,涉审部门协同联动,集中攻坚、全面减负,减事项、瘦文本、降费用,切实推动涉企中介服务市场提质增效。二是涉企“一站式”服务更增值。按照省委改革办“五个一”工作部署要求,于5月底谋划,8月中旬正式启用长兴县企业综合服务中心1.0,在政务服务大厅建成线下企业综合服务专区,构建“1283”功能布局,在基本涉审服务“一件事”基础上,增加中介、金融、政策三大服务板块,覆盖项目前期预审、中介比选、审批协调、竣工验收、政策兑现、金融服务等增值事项。目前格局进一步扩容,形成企服中心2.0升级版,拓展人才、科创、数据、开放等服务板块,构建九大板块的多层次涉企服务体系,提供企业全生命周期“一站式”综合服务,打造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的中台枢纽。
(四)法治宣传教育实现“新谋划”。一是普法教育更深入。2023 年是“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县政务办组理论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国两会精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及以《宪法》为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好党组理论中心组示范带头、领学促学作用。利用主题党日、周一夜学、专题学习等学习活动,开展宪法、民法典等重点法律、地方性法规、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加强队伍法治建设,推动全员法治意识的提高。按要求落实“八五”普法中期验收督导工作,全面总结经验,对标问题抓整改,补齐短板强弱项,创新普法形式,加大普法力度。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涉法事务处理能力,促进科学、民主、合法决策。二是典型案例报送更全面。浙里改【竞跑者】刊登《招投标领域规范提升改革,来看看这些地方的做法(三)》,报送市委改革办、司法局《县政务办(公管办)创新普法举措 助力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推进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走深走实》长兴县构建村级议事协商标准体系 助力乡村治理现代化》,报送信用湖州《让企业信用变“真金白银”——湖州推出投标保证金免缴政策,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坚持言用赋能,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等法治典型案例。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政务服务能力仍需提升。部门和乡镇的创新意愿不强、协同力度还有待提升,增值服务还不够全面,企业服务驿站相关机制还不够成熟,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距离示范标准还有差距等等。
(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仍需完善。部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如光伏发电工程、农田改造工程、矿山治理工程及农村产权交易等交易监管职责有待进一步明确。乡镇限额以下工程项目交易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乡镇内部管理机制完善较缓慢,交易方式选择随意性较大,前后不够统一,交易活动公开透明不够,对评标专家和代理机构管理还不够严。
(三)招投标法规制度执行仍需加强。部分市场主体对依法必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和标准认识还不够清晰,标段划分还不合理,规避招标或规避进相应平台交易现象仍然存在。同时,交易方式运用还不准确,不属于依法进行必须招标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未严格采用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方式交易。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在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和部署的同时,结合业务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狠抓落实,深入完善法治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履职体制机制。
(二)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能力和水平。强化宣传教育作用,特别是要将招投标各方都要纳入普法对象,扩宽普法范畴,积极对《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深入学习研究,坚持学用结合,全面促进学法、懂法、用法等环节融会贯通,达到人人懂法、自觉守法、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成效。
(三)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依托主题党日、周一夜学、专题学习等学习活动,加强队伍法治建设,推动全员法治意识的提高。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不断丰富法治宣传平台,提升法治信息报送质量,充分展示法治建设新成效。
(四)进一步创新普法方式。深化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手段推动“智慧普法”,通过专题培训、巡回宣讲、外出学习等多元融合培训方式,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推动“靶向式”普法。组织干部职工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工作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长兴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