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4日至5月15日、9月6日至10月7日,湖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分两个阶段对湖州市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战略举措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下发《湖州市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战略举措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湖审社会调报〔2023〕9号),指出我县存在的一些问题。我县已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未按规定时间拨付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250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于2021年12月15日拨付奖补资金到企业,2022年和2023年均按省级文件要求时间拨付资金。
(二)“未督促3家二手车经营主体按时备案”问题的整改情况。
督促各二手车市场主体加强经营商户的备案登记管理,加大管理力度。目前我县二手车备案企业134家,已全部完成在线登记备案,做到应备尽备。
(三)“水口农播达人创客中心“共富工坊”未按时完工”问题的整改情况。
因受疫情影响,该项目资金投入和各项绩效指标不能按时完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验收,长兴县商务局、财政局已于2023年9月底将相关情况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请示终止该项目。
(四)“未有效监管三家外卖餐饮店执行“阳光厨房”相关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3年12月,通过“浙江外卖在线”平台下发新开店未安装探头19件,视频异常83件,均已整改闭环。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行动,2023年度共完成了对1396家网络订餐单位的现场检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网络订餐阳光厨房安装率为93.38%,在线率为91.73%,超过省市场监管局安装率和在线率达到90%的要求。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增强政策引导”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发布《关于拨付2021年第二批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的通知》,明确奖补资金的支持对象,及时拨付资金到企业。发布《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加强《浙江省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备案办法》政策宣传,指导二手车经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备案登记注册和填报相关信息,严格执行二手车流通行业规范化管理相关规定。
(二)“进一步推进部门协同机制,按时完成任务”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联合相关部门在项目申报时做好项目遴选和初审工作,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跟踪服务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计划完成。
长兴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