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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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2/2024-00205 成文日期:  2024-0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长兴县民政局
长兴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终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6 14:23: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长兴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长兴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咨询服务、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提升。现将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兴县民政局联系(地址:长兴县民政局县前中街356号,电话号码0572-6040285,邮编:313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兴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特殊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民政事业平稳发展。

(1) 主动公开

1. 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参与指挥,分管领导抓具体工作,业务科室同志积极参与,形成良好工作氛围。政务公开工作细分到科室,层层落实责任,增强职工信息公开意识。

2. 做好主动公开。县民政局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公开政务工作,做到月公示,月总结。按照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本机关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信息等信息共229件每月及时公示救助、低保、高龄老人等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表接受社会监督;拟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社会各种界征求意见;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要求,在长兴政务网上公开建议提案答复意见书。

(2) 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对网络、信件等渠道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件,及时规范予以答复。本年度收到信息公1件,本年度本机关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完全免费提供信息。

(3) 政府信息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界定公开信息范围,加强信息审核,规范公开流程。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指导,确保公开内容规范安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

(4) 平台建设

民政局依托长兴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公开民政局相关政务内容,动态调整公开内容,做好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5) 监督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定期汇总工作情况。

2. 加强监督审核。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审核评议;领导小组常态化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自查;门户网站上公开单位联系方式,扩展投诉渠道,发挥社会群众的监督力量。2023年本单位无因政务公开发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工作动态等内容有时没有及时更新,今后我局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针对不足之处进行整改:一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公开形式为群众获取信息提高更方便的服务举措;三加强与县府办政务公开科交流学习提高我局政务公开业务水平,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长兴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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