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0522/2024-00196 | 成文日期: | 2024-01-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长兴县交通运输局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由长兴县交通运输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长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c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兴县长州路799号,电话:0572-6221691,邮编:313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长兴县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全县交通运输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交通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长兴县交通运输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条。我局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有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保证有价值的信息能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进一步完善《长兴县交通运输局依申请公开指南》,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使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规范、合法。2023年,我局共收到2条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长兴县交通运输局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确保网站内容发布权威准确。加强对网站信息的日常巡检和督查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定期对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互动回应、敏感词、错误链接等进行检查整改。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现严重问题,未发生网络安全事故。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增强工作操作性,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2023年长兴县交通运输局紧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不断拓宽。严格对照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进行目录升级和政务公开平台完善工作,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实现政府工作网上公布。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以严格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为抓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水平,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台账,明确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由办公室主任对内容和保密性进行把关审查,最后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办公室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还需进一步研究谋划,二是存在部分栏目内容有更新不及时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积极性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力度,针对问题将从三个方面进行执行落实。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做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实际业务工作定期进行研究部署,让信息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精细化、深层次、高质量迈进;二是加强公开效率,积极落实上级有关规定通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三是提高信息质量。加强对国家、省、市交通部门出台的相关交通运输政策文件解读,真正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交通运输相关信息作为重点领域、热点事项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
长兴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