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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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2/2024-00143 成文日期:  2024-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长兴县司法局(长兴县行政复议局)
长兴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1 10:54:1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长兴县司法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长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cx.gov.cn/hzgov/front/s262/xxgk/zfxxgkgznb/20240111/i3699096.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兴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100号4幢1号,电话:0572-6050913,邮编:313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兴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满意为目标,通过长兴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途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促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严格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和各项规定,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2023年,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等各类信息133篇。

(二)依申请公开

1、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设立依申请公开专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进一步强化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在答复申请时,要依法有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规范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避免错别字等低级错误,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2023年,县司法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答复1件,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等事件;未收取申请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依托我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集中管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法定时限及时更新、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四)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及时发布相关内容,增强网站内容发布的前瞻性、针对性、协调性、丰富性。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推进信息公开。为适应移动互联网迅速发展趋势,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发布符合要求。

3.  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全面梳理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目录,收集、整理各类政务公开信息,按照要求收集公开信息,同时,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存在不够恰当表述,自查自纠力度还需不断加大,信息更新实效不够及时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自查自纠、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定期督促需主动公开文件及时主动公开。二是加强信息内容建设,把握互联网传播规律及公众需求偏好,严把审核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发布真实、准确权威信息。采取形式多样的传播手段,不断提升我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对外宣传。三是积极开展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充分了解新的政策措施,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3年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长兴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29022长兴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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