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索引号:  330522/2024-00140 成文日期:  2024-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画溪街道办事处
长兴县画溪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1 10:33:05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画溪街道办事处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长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c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兴县画溪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长兴县长和路5号,电话:0572-6380391,邮编:313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画溪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街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频率,提高工作透明度,多渠道、多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优化平台建设。根据上级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画溪街道由党建办1名人员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具体信息收集上报工作。今年街道在党群服务中心开设了“政务信息公开”专栏。

二是注重成效,依法公开事项。在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突出重点公开内容,创新发布形式,不断提高画溪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公开内容主要以“财政收支、专项资金使用、项目推进、依法行政以及人事”等领域的信息为基础,以“便民服务措施、民生和社会救助”为重点,做到及时公开。2023年,未接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由2022年结转到2023年1件行政诉讼。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信息进行科学合理划分,对社会影响性大,有必要公开的文件,及时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条。

四是强化监督,提高公开实效。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信息的数量、内容、审查程序、时效性等进行自查,整改发现的问题,压实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23年社会评议情况良好,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画溪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机关个别科室和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刻,重视的程度不够,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虽然网站栏目保持常态化更新,但对群众关切问题的回应,对社会舆情的反应有时候没有做到及时同步,一定程度影响了公开的时效性。三是推进重大决策公开落实还不到位,尤其是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的重大决策公开落实的力度不够,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接下来,画溪街道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坚持规范工作、稳妥推进,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规定,画溪街道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

2024年01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