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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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2/2024-00135 成文日期:  2024-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长兴县财政局(长兴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长兴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1 09:15:3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信息公开条例》和《长兴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编制,由县财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兴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兴国商务楼1号楼1222,邮编:313100,电话:0572-6044755)。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县财政局在县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财政国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功能,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要求,主动公开财政政策信息,及时发布预决算报告、财政专项资金、政府采购和财政直达资金等方面工作情况和进展信息。2023年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129条,快速有效回应“民呼我为”统一平台网上信访29条,公布《2023年度长兴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长兴县财政局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都已依法依规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文属性界定,并实行逐级政务公开审查制度,在保障财政信息公开深度的同时确保信息安全。进一步扩大政府预决算公开范围,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直达资金下达情况,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公开信息的督查和整改,定期对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互动回应、敏感词、错误链接等进行检查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按照法定时限进行实时更新,确保财政业务工作文件及工作开展情况必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有效信息。高度重视后台反馈问题,不断提高工作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认真做好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公开,扎实稳妥有序地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确保公开取得成效。

(五)监督保障。为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合规,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落实信息公开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栏目内容有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出现。二是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增加。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人员专门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二是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注重公开实效、精心组织实施,规范公开内容、时限和程序。三是尽职履职。对照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分门别类,理清理顺,按时高质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及时完成,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长兴县财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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