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0522/2023-03502 | 成文日期: | 2023-08-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长兴县政府办公室 |
一、制定背景
目前我县的企业发展结构呈“两头大,中间小”的格局,头部企业有天能、超威、吉利等“链主型企业”,也有较大基数的规上企业支撑,但是,我县“腰部”企业的数量占比同先进地区仍存在较大的差距,特别是产值3亿元或税收1000万元以上、对产业链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优质企业还不够多。2022年,全县产值3亿元以上企业仅84家,占全县比重不到10%,无法形成金字塔型的企业梯队。因此,为实现工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制定出台了了《长兴县企业培育“壮腰工程”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二、主要内容
坚持企业自愿、政府考评、择优选取、动态调整的原则,明确培育对象、申报条件和申报流程,围绕企业规模提升、技术改造、科技创新、资源要素保障、企业服务指导,提出五个方面的具体政策举措。
(一)适用对象
当年度纳入“壮腰工程”培育库的优质企业、重大投产项目。
(二)申报和认定程序
在当年度申报期内,企业先自主申报,再经乡镇部门初审,最终由领导小组审议确认。
(三)政策举措
一是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引导培育企业增强内生增长动力,支持企业做大规模,明确了奖励举措和标准。
二是鼓励企业技改提升。鼓励企业进行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明确了在符合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前提下,在不突破奖励上限基础上可提高奖励额度1个百分点。
三是鼓励企业科技创新。鼓励企业同省内外优质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进行新产品开发、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等一系列创新活动,明确了优先支持“壮腰工程”培育企业纳入科技型企业、平台和项目动态培育库。
四是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加大培育企业的要素保障,在用地、用能、用人、金融等方面优先保障培育企业。明确了培育企业可根据当年度的新增贷款(贷款用途为扩大再生产)获得贴息奖励。
五是强化企业服务指导。加强企业纾困解难,依托企业码平台、惠企政策兑现平台以及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企业常态化服务。明确了优先保障培育库企业参加各种交流研讨、专题培训等活动。
三、实施期限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解读机关和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长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政策咨询电话:0572-6025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