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益事业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索引号:  330522/2023-02898 成文日期:  2023-07-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兴县面向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推介
发布日期:2023-07-17 11:33:25

各位同仁,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长兴历来格外爱才、重才、惜才,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近几年,我县先后制定出台了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并与时俱进、不断加码,从取消户籍限制、加大补贴力度、降低融资门槛、优化服务环境等方面大力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今天借此机会,向大家介绍几项主要的优惠政策,简单概括就是“十个有”。

第一是实习见习有补贴。对在校大学生到长兴实训基地开展实习、实训等活动的,我们将给予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本科及专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实习补贴,补贴期限为1-3个月,按实际实习时间(天数)计算。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来长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生活补助,政府给予企业返补,并另给予见习生每人每月1000元见习补贴。

第二是旅游有“绿卡”。大学生来长参加招聘活动或在长实习实训期间,可免费办理“长兴县大学生旅游护照”,凭照免费参观长兴县范围内5个4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和政府管理的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场馆。

第三是应聘有补贴。对来长兴参加招聘活动的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及当年度应届毕业生,将根据路程给予300—1500元的应聘补贴。

第四是就业有补贴。大学生毕业到我县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可享受每年2500元的就业补贴;其中,对进入养老、家政服务、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年1.5万元。

第五是购房有补贴。来长兴创业或企业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在我县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35万元、15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对“985”、“211”、“双一流”高校或学科本科毕业生,购房补贴标准提高到10万元。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称的技能人才,可以享受高级工5万元、技师10万元、高级技师20万元。

第六是租房生活有补贴。对来长创业或企业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硕士研究生(技师)、本科毕业生(高级工)、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未购房的,3年内分别给予1500元/月、1000元/月、500元/月、400元/月的租房生活补贴。

第七是安家有补贴。对来长创业或新引进到企业单位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硕士研究生(技师)、本科毕业生(高级工)、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2年内给予25000元/年、15000元/年、5000元/年、3000元/年的安家补贴。

第八是技能提升有补贴。对在长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的,按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领最高3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为: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2500元,高级技师3000元。与此同时,我们大力推行新型学徒制,并对入选“长兴工匠”系列人才,按照对应标准进行奖励。

第九是创业有补贴。大学生到我县进行创业,不论创业项目是什么,不论创业规模是大是小,只要有营业执照,只要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最少可以享受1万元的创业补贴。如果创业项目属于我县“七大重点产业”的,创业补贴标准提高到6万元。如果是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落户长兴创办企业的,经评审后按A、B、C三个等次分别予以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创业资助,同时相应享受200平米、100平米、50平米创业场地支持。

第十是金融有支持。不少大学生创业,往往缺少资金的支持,为此我们在创业担保贷款上也做了相应的安排。对毕业5年内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最高可以向银行申请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创办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最高可以到300万元,同时,符合上述贷款条件者,政府可给予贴息扶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