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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长兴县实施<浙江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细则(试行)》征集意见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25 字体:【

    为有序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推动能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根据《浙江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8〕84号)和《浙江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发改能源〔2019〕358号)要求,我局组织力量研究起草了《长兴县实施<浙江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6月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目前,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对该细则的意见建议。

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