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长兴辉金歌舞厅申请内资娱乐场所设立审批事项,《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522MACET6A18F(1/1)。
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和旅游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申请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名 称 | 长兴辉金歌舞厅 | ||
拟设立地址 | 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兴五金城B区5幢18号,19号,301号,302号,303号{证明材料有“浙(2020)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08609号、浙(2020)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08607号、浙(2020)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08618号,证明该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作为长兴辉金歌舞厅住所可安全正常使用。房权人长兴中科五金机电城发展有限公司与长兴辉金歌舞厅经营者余意签订的《租赁协议》证明,在2023年4月21日至2024年4月20日期间,余意有权使用该房产。 | ||
经营性质 | 个体工商户 | 经营项目 | 歌舞娱乐活动 |
场所面积 | 1631平方米 | 使用性质 | 商业服务 |
拟任经营者 | 姓名:余意,性别:男,出生年月:1986年10月18日,籍贯:安徽宁国 | ||
拟任经营负责人 | 姓名:余意,性别:男,出生年月:1986年10月18日,籍贯:安徽宁国 |
公示日期自2023年6月13日14时起至2023年6月27日14时止。
如发现上述审核事项不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请在公示期间,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力,可以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本局将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本局将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通讯地址:行政中心D-5楼
联系人:李婧凝,联系电话、传真:0572-6035705
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