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06-01 阅读次数: 】
长兴县吕山乡长兴至吕山公路(X220)318国道至胥公桥段大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吕山乡长兴至吕山公路(X220)318国道至胥公桥段大中修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长交复[2023]23号《关于吕山乡长兴至吕山公路(X220318国道至胥公桥段大中修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财政补助,本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下称“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湖州市长兴县。
2.2标段划分:本养护工程共设一个养护标段。
2.3建设规模:
实施全长1.07公里。其中K6+000~K6+525 段,原路路基宽17米(路面宽15.5米+硬路肩 2x0.75米),两侧为绿化带或厂区接坡;K6+525~K7+070段,原路路基宽12米(路面宽10.5米+土路肩 2x0.75米),两侧为绿化带或厂区接坡。
对上述部分路段的路面病害处理后加铺4cmAC-13C沥青面层,新增人行道,并完善修复道路两侧绿化排水及路面标线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工作内容。公路等级:二级公路;设计时速 ,80km/h;本项目工程总造价约 470万元。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 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联合惩戒栏目中失信人黑名单查询结果和“信用浙江”(http://www.zj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栏目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已注册用户,请登陆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
技术咨询电话:0572-6031038。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5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地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
地 址:长兴县太吕山乡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72-6651551
招标代理机构:中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国贸大厦23-9室
联系人:钱工 电话:18857263361
2023年6月1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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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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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 务 要 求 |
/ | 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营运资金。 (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其开具银行的级别应是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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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 绩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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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个三级及以上公路大中修项目的施工。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设区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竣(交)工验收报告的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公路技术等级、工程内容的,则还须附发包人或设区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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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联合惩戒栏目中失信人黑名单查询结果和“信用浙江”(http://www.zj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栏目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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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无须提供查询原件。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招标人定标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查实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中标候选人或拟委任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的日期为准),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招标人定标前将通过失信黑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联合惩戒栏目中失信人黑名单查询结果和“信用浙江”(http://www.zj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栏目查询结果为准),如有以上行为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生产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1、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个三级及以上公路大中修项目的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资质投标企业仅需提供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任项目经理。 3.2020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 4.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项目总工 | 1 |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委任的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1 | 1、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书。 2、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书上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注:
①项目经理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的,则还须提供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业绩工作内容为大中修或预防性养护均予以认可。
②“在建项目”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③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a.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为中标通知书中的拟委任项目经理的,则仅认定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
b.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不是中标通知书中的拟任项目经理的,则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以及中标通知书中的拟任项目经理二者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c.中标通知书已发出,但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则中标通知书中的拟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项目”。
④、拟委任项目经理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无需提供查询结果。
⑤、投标人还应附投标人单位(或其分公司)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前3个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⑥、项目经理有建造师要求的,其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等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