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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场所设立审核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09 字体:【

兹有长兴飓风网吧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事项,《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28CBF92Y(1/1)。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申请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名  称

长兴飓风网吧

拟设立地址

长兴县雉城街道东方绿洲8幢102、104号二层﹛证明材料有:长房权证雉城字第00267275号,证明该场地用途为“商业”;房屋所有权人张明法与长兴飓风网吧投资人沈亮签订的《租房协议》复印件一份﹜

经营性质

个人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

互联网上网服务

场所面积

295平方米

使用性质

商业

拟任经营负责人

姓名:沈亮,性别:男,出生年月:1992年5月12日,籍贯:浙江省长兴县

公示日期自2023年5月9日16时起至2023年5月22日16时止。

如发现上述审核事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请在公示期间,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根据《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等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力,可以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本局将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本局将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通讯地址:行政中心D-5楼

联系人:李婧凝,联系电话、传真:0572-6035705

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