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0522/2023-01531 | 成文日期: | 2023-05-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兴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关键零部件品质提升项目
2、建设性质:属新建项目。
3、项目选址:建设项目选址于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道以南地通项目以北,项目用地整体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96亩。项目在两个厂区内进行实施,其中一厂区北侧为发展大道,南侧为中央大道,西侧为钱家斗路,东侧为北张浜路;二厂区东侧为长兴吉利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拟建用地,南侧为长兴地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生产厂区,西侧邻新开河,北侧为规划工业用地。
4、建设内容:建设项目新增总投资108815.0万元,新增建筑面积115137m2。项目一厂区利用现整车空置土地建设自制件库、新建丙类库、发运中心雨棚、卸货棚等,二厂区新建厂房一、消防水泵房、丙类库等。项目新增压力机、输送自动化线、工业机器人等生产及检测设备,建设新能源车型整车成套件项目;项目达产后,形成年产40万套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别情况
根据调查,建设项目周边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等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拟建地评价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它环境敏感区,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情况见表1。
表1 建设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 序号 | 保护目标名称 | 坐标 | 保护 | 保护内容 | 方位 | 一厂区 | 二厂区 | |||
经度(°) | 纬度(°) | 与厂界最近距离(m) | 与涂装/小涂装车间最近距离(m) | 与厂界最近距离(m) | |||||||
环境 | 1 | 彭城村(彭城安置点) | 119.967611 | 31.034122 | 居民点 | 环境空气 | E | 约30m | 约470m | 约1370 | |
2 | 南张浜村(南张浜村安置点) | 119.968571 | 31.032121 | 居民点 | E/SE | 约30m | 约470m | 约1170 | |||
3 | 沉渎港村 | 119.966973 | 31.046095 | 居民点 | N/NE | 约730m | 约1520m | 约2600 | |||
4 | 新塘村 | 119.973335 | 31.024192 | 居民点 | E/SE | 约650 | 约1220 | 约1250 | |||
5 | 钱家斗村 | 119.959194 | 31.038976 | 居民点 | NW/N | 约150m | 约750m | 约1130 | |||
6 | 新开河社区 | 119.952124032 | 31.020651488 | 居民点 | W | 约1000m | 约1150m | 约440 | |||
7 | 古龙社区 | 119.965910585 | 31.015147595 | 居民点 | S | 约1350m | 约1650m | 约880 | |||
8 | 上莘桥社区 | 119.945022 | 31.014493 | 居民点 | SW | 约2000m | 约2200m | 约1300 | |||
9 | 学校 | 金陵高级中学 | 119.955890 | 31.023937 | 学校 | W | 540m | 约760m | 约80 | ||
10 | 新塘乡中心小学 | 119.977875920 | 31.039510099 | 学校 | E | 约1150m | 约1620m | 约2500 | |||
11 | 新塘中学 | 119.977077 | 31.041441 | 学校 | E | 约1170m | 约1650m | 约2580 | |||
声环境 | 12 | 彭城安置点、南张浜村安置点 | 119.967611 | 31.034122 | 居民点 | 声环境2类区 | E | 约30m | 约470m | 约1370 | |
13 | 南张浜村安置点) | 119.968571 | 31.032121 | 居民点 | E/SE | 约30m | 约470m | 约1170 | |||
土壤环境 | 19 | 彭城村 | 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 E | 约30 | ||||||
20 | 南张浜村 | E/SE | 约30 | ||||||||
21 | 新塘村 | E/SE | 约650 | ||||||||
22 | 沉渎港村 | N/NE | 约730m | ||||||||
23 | 金陵高级中学 | W | 540m | ||||||||
24 | 周边农田 | 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 | N/W | 约70 |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根据分析,建设项目废水主要有模具清洗废水、电泳线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等。项目一厂区生产废水和生产区生活污水依托公司已建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一厂区食堂区域和二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项目废水经收集处理后能实现达标排放;目前长兴深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尚有一定处理余量,因此项目废水能实现纳管排放。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送长兴深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达标处理后排放,废水排放不会增加对污水处理厂的影响,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废气:根据分析,建设项目废气主要有焊接烟气、电泳烘干有机废气、喷涂和烘干有机废气、小件注塑废气、小件喷漆及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等。项目在各废气产生点设收集处理设施,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能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要求。根据预测分析,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的贡献值、叠加预测值均能符合相应环境标准要求。本项目建成后,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3、噪声:建设项目生产噪声主要来自于冲压线、空压机、风机、冷却塔等高噪声设备的机械运转噪声。根据预测分析,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4类标准,敏感目标处噪声预测值能符合2类标准,可维持周围声环境现状。
4、固废: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金属废料、漆渣、废过滤材料、废矿物油、废水处理污泥等。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只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收集、处理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地下水:根据分析,项目拟建地不属于地下水敏感区,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周边道路市政污水管网,送长兴深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达标处理排放。经预测分析,只要企业在落实防腐、防渗等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影响是可接受的。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分析,建设项目设置有完善的废水收集处理系统,项目在生产车间、危废暂存库及废水处理设施等均采取严格的防腐、防渗等措施,在落实好厂区相关措施下,不会对厂区内及其周边土壤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环境风险:根据环境风险评价可得,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因子主要为油漆、润滑油、硫酸等。项目主要存在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事故,同时还存在废气、废水非正常排放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均属常见的环境风险事件。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四、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
1、废水:建设项目生产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一厂区生产废水和生产区生活污水依托公司已建1套废水处理设施,该设施根据废水水质设有薄膜废水预处理系统、脱脂废水预处理系统、涂装废水预处理系统和混合污水处理系统等,废水按水质分类收集后通过管道排入各废水预处理系统,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一厂区依托公司已建食堂和排水系统,食堂区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项目二厂区新建排水系统,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项目厂区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周边道路市政污水管网,统一长兴深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达标处理后排放。
2、废气:建设项目在各废气产生点设收集处理设施,电泳烘干有机废气、喷涂和烘干有机废气等依托公司已建废气处理设施。项目新增焊接烟尘经设备自带除尘设备处理后排放;大涂装车间电泳烘房、面漆烘房、密封胶烘房有机废气经收集、RTO装置处理后,喷房和闪干烘房有机废气经收集、沸石转轮+RTO装置处理后一并由1只27m排气筒排放;大涂装车间底涂有机废气经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只23m排气筒排放;大涂装车间小修有机废气经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只23m排气筒排放;小装涂喷漆、烘干有机废气经收集、RTO装置处理后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的调漆废气一并由1只20m排气筒排放;注塑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1只23m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1只23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风管引至屋顶排放。
3、噪声
建设项目新增设备选型时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厂房中间。高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隔震措施,室外风机等安装隔声罩,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采取适当消音措施;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厂区固废按要求分类收集,并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暂存库。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等。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包括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专门的物质回收单位再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和土壤
建设项目切实做好雨污分流。项目按照分区防渗的要求,废水处理设施区、危险暂存库等关键场所做好防腐、防渗处理。生产废水转移采取地上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废水管道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同时做好收集系统的维护工作,防止生产废水渗入地下水系统和土壤。
6、环境风险
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委托生产厂家或化学品销售公司负责。严格遵守有关危化品贮存的安全规定加强贮存过程生产管理。严格按要求运行“三废”治理措施,杜绝“三废”事故性排放。厂区设事故应急池,按要求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得到有效处理。
五、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环保结论
根据分析,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的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各污染物的排放均能满足国家的有关排放标准,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及索要相关环评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及索要相关信息的方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询相关环评资料。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www.zjhby.com/)公开。
2、公示期限
自公示发布第二日起计十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1、征求对象、范围:(1)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2)对象:评价范围内的各利益相关方。
2、注意事项:反馈时请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现场张贴和网络公示的形式进行。通过在项目所在地周边村(居)民委员会公告栏张贴公示公告的方式进行,同时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九、项目相关各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兴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发展大道501号制造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57286398 邮编:313000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49号浙江工商大学西校区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1-88409602、0571-89775558(传真) 邮箱:32218841@qq.com
3、项目审批部门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联系电话:0572-6053273
发布单位:长兴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