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0522/2023-01832 | 成文日期: | 2023-05-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长文广旅体函〔2023〕31号 | 发布机构: | 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房小平、董益锋、蒋琴琴、严金方、陈炜、蔡剑芳、司凤年、吴梦蝶、陈剑飞、涂建华、温志洪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文旅非遗〔2022〕5号)要求,结合长兴实际,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一、注重融合旅游,建设非遗文旅项目
一是根据“一乡一品、一村一韵”的乡村文化振兴思路打造非遗旅游景区,依托林城镇民间艺术之乡,打造非遗小镇;围绕煤山镇仰峰村红色文化,李家巷镇石泉村书香古村,打造民俗文化村;利用东鱼坊历史文化街区,打造非遗街区。二是重点联合余杭区、安吉县、西湖区联合打造“跟着陆羽去问茶”紫笋茶制作技艺非遗研学旅游线路,开展线路体验官体验宣传助推工作,加强线路运行管理。三是动员水口、小浦、泗安、煤山四大区块的民宿、酒店与非遗、传统文化相结合,培育非遗主题民宿、酒店。
二、注重融入市场,建设非遗文化产业
一是持续实施《长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点单扶持办法》,鼓励非遗保护单位和非遗传承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进入市场、融入旅游、走入生活,对照扶持办法进行相应补助,促进非遗项目的自我提升。二是从非遗资源中提取非遗元素,利用文创产品种类多、受众广的特点,将紫笋茶、紫砂壶等非遗项目在文创产品中交融转化,推出“长兴非遗”“茶经里的茶”等系列伴手礼,将非遗时尚化、潮流化。三是以小浦银杏制品、乌梅烘制等项目以及保留至今的古宅、古道、古迹,融入“古银杏文化旅游节”“民俗寻根会”等农事节庆活动,围绕“岕里婚庆”“浙北戏迷村”“三古巷”的打造,创新开发相应文创产品及旅游体验项目。
三、注重融入生活,建设非遗体验品牌
一是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服务传承人月、非遗年货节等重大节日,开展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非遗主题传播活动。二是围绕文旅融合、红色文化、非遗项目等进行主题创作,把红色文化、民间故事、传统音乐、传统舞蹈等非遗元素进行艺术创作,打造一批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助推非遗传播在多领域纵深发展。三是不断创新非遗传播方式,加强对非遗的宣传、传播和普及。尤其要依靠新媒体形式讲好长兴非遗故事,拓宽非遗进校园、进企业、进景区展示展演模式,开展非遗“文化走亲”,加大群众参与非遗保护的积极性。
四、注重融入整体规划,建设非遗传承体系
一是积极对上争取,争取国家、省级的非遗专项资金和项目,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资金投入。二是构建完善我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健全“三位一体”的基础构架,修订项目、传承人、基地管理办法,做好省级以上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传承人评估。开展国家级、省级项目、传承人、基地培育。三是对我县濒危项目进行专题研究抢救保护,同时进行文字、视频和音频资料记录整理,完整、详细地记录传承人的学习传承经历、教授过程和项目示范。
五、注重人才培养,建设非遗保护队伍
一是完善传承人的各级申报、考核,打造“三支非遗传承保护队伍”(专家指导队伍、代表性传承人队伍、非遗志愿者队伍)。二是组织非遗传承保护带头人参加高级业务培训,帮助其“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通过培养非遗传承保护带头人队伍,有效为非遗发展创造一定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促进非遗的市场化,带动全县非遗项目的良性发展。三是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尝试非遗项目认领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通过传承、资助、收藏、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非遗传承保护。
感谢你们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经办人:黄益平
联系电话:13511265544
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