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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2/2023-02581 发文时间:  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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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长政发〔2023〕26号 发布机构:  长兴县政府办公室
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兴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长兴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长兴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

 

 

 

长兴县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全面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长兴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聚力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定扛起湖州发展排头兵和顶梁柱的使命担当,主动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统筹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碳排放、居民生活“四个维度”,以能源消费总量、碳排放总量、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四个指标”为核心,以数字化改革为重要牵引,依托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带来的减排潜力,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紧紧围绕全县“6+1”重点领域,形成全县碳达峰工作的硬指标、硬举措、硬计划,全面实施达峰十大行动,为我县高质量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谋划。坚持上下“一盘棋”思想,按照“省级统筹、三级联动、条块结合、协同高效”的体系化推进要求,强化对长兴县碳达峰工作的全局性部署,做好与市级目标衔接,各领域制定切合实际的目标任务,实现梯次有序达峰。

2.坚持碳效引领,突出重点。以数字化改革为突破口,坚持以碳效为引领,把提高能源和碳生产力放在首位,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以工业领域减碳为重点,发展壮大低碳高效产业,淘汰限制高碳低效企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3.坚持科技赋能,机制创新。用好科技创新关键变量,在各类园区中探索应用低碳新技术。健全全县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强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协同创新发展,为长兴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4.坚持因地制宜,融合创新。立足全县产业发展实际,围绕企业、园区两个层面,抓住全县低碳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扣工业低碳化转型,开展思路创新、政策创新和管理创新,形成具有长兴特色的低碳发展路线图。

二、主要目标

根据全市碳达峰的总体部署安排,坚定扛起湖州发展排头兵和顶梁柱的使命担当,努力开创“富美长兴”建设的新局面。

“十四五”期间,以制造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协同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的绿色低碳转型初见成效,达峰基础逐步夯实。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率均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全面建成,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取得重大进展,重点工业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取得显著成效。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05年下降65%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完成上级下达目标,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为实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以保障能源系统安全运行为前提,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强新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推动能源供应结构从高碳向低碳转变,清洁能源占比逐年提高,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供应体系。

1.优化能源供应结构

严格控制行业煤炭消费,推动非金属矿物制品、纺织、化纤等行业节煤限煤,采取工艺流程长改短、煤改气等措施,推动煤炭消费进一步向发电供热用煤集中,到2025年,全县煤炭消费总量较2020年下降5%以上。推动火电、水泥、玻璃、印染等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重点推进白岘南方水泥储能项目、旗滨玻璃石油焦改天然气等工程,进一步提升能源清洁化供给和利用水平。持续提升集中供热水平,推动华能、浙能等大型热源点扩大供热范围,加快热力管线覆盖区域内分散小锅炉替代,引导用热企业向热源点周边区域聚集。(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积极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进一步提升光伏发电量。同步建设可再生电力送出通道,确保本县可再生能源全额消纳。依托天能、超威等龙头企业,拓展各类“储能+”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发展电池租赁、能源互联网等服务,不断提高清洁电力供给水平。鼓励企业开展燃料电池及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攻坚,重点推动氢能燃料的产业化、规模化进程,加快氢能公交示范线和氢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到2025年,新增光伏总装机容量250MW以上,清洁电力装机占比不低于50%。(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县供电公司)

3.积极扩大天然气消费

持续提升气电发电量,提高存量气电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积极推进供气环节扁平化、城燃企业规模化改革,鼓励用气企业参与管道天然气上下游直接交易和管网代输,进一步扩大交易主体的范围,降低终端用气成本。加快推进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引导有需求的大用户自建储气调峰设施。因地制宜发展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运用好省天然气分布式支持政策,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二)能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行动

全面推进能源消费高效化,强化能耗双控,重点严控能耗强度和低效用能,持续推进能效提升,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居民等重点领域节能和能效治理。

1.严格落实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紧扣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效提升,组织实施重点行业企业能效诊断行动,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鼓励重点企业开展节能减碳技术改造,对能效标准水平不达标的企业实施差别化的价格、融资等手段按照省级产业能效指南,严格能效准入约束,严格落实“十四五”时期0.52吨标准煤/万元的能效准入标准,对超过标准的新上工业项目,严格落实产能和能耗减量(等量)替代、用能权交易等政策,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2.推进重点用能装备节能增效

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大力开展工业用地全域治理,统筹打好“低散乱”企业整治、“腾笼换鸟”等组合拳,不断提升产出效益。推动高碳行业能效技术创新,在非金属矿物制品、纺织化纤等重点耗能行业,加快突破和应用一批符合先进能效标准的节能技术和装备,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在全范围内的推广应用。支持企业探索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设计,开展关键技术的研究和示范。围绕重点行业节能减碳改造、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低碳零碳示范等方向,结合印染、耐火等传统行业改造提升,推动企业实施绿色化、低碳化改造。组织实施能效技术领跑工程,重点针对非金属矿物制品、纺织、化纤等行业,在全县推出行业能效领跑者,树立能效标杆。(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建设局)

3.促进产业结构低碳转型

围绕“1+4+2”制造业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光伏、储能等绿色新能源产业,积极开发高性能储能电池产品,推广先进生产技术应用,提升高附加值产品比例,大幅提升单位增加值能效水平。加大非金属矿物制品、纺织、化纤等长兴传统产业绿色节能改造力度,积极推动产业结构深度调整。严格控制非金属矿物制品、纺织、化纤等制造业产能压减一批过剩产能,淘汰一批落后产能,腾出用能(电)空间,促进产业结构低碳转型。(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

4.全面参与用能权交易

加快推动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推动能源资源向优势行业、优势项目倾斜。稳步扩大用能权交易范围,积极参与用能权交易,上级部署有序推进用能权存量交易。结合用能预算化管理,建立健全本地用能绩效评价与考核应用办法,强化对用能权交易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体系,积极探索开展跨区域用能权交易,做好不同资源环境权益交易政策之间的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5.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

围绕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分类分层确定能耗、碳排放、资源利用、经济产出等项目准入标准,并适时提高增量项目准入门槛。构建重大项目布局、资源要素保障、基础设施配套等与准入标准体系相挂钩的体制机制,谋划招引一批低碳高效的重大项目。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执行重点项目能评准入机制。对照国家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标准以及其他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耗能高、碳排放高、经济产出低的高碳低效落后产能,倒逼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县机关事务中心)

(三)工业行业达峰行动

围绕绿色智造强县建设,聚焦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非金属矿物制品、纺织、化纤等传统行业,着力打造“1+4+2”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形成以绿色智造为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1.加快培育低碳高效行业

聚焦智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标志性产业链,以及新能源、智能装备、数字产业、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引领,以低碳发展为导向,深入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以万元增加值碳排放低于0.6吨的低碳产业为发展重点,积极推动土地、能耗、排污、信贷等要素资源向低碳高效新兴产业和优质企业倾斜。超前布局、加强前沿技术多路径探索、交叉融合和颠覆性技术供给,实施产业跨界融合示范工程,打造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县金融办)

2.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

非金属矿物制品、纺织、化纤等高碳传统行业是全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对全整体实现碳达峰具有重要影响。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高碳低效行业达峰,是工业行业达峰行动的重要路径。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坚持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设备运转时间。强化产业间耦合,加快水泥行业非碳酸盐原料替代,在保障水泥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电石渣、磷石膏、氟石膏、锰渣、赤泥、钢渣等含钙资源替代石灰石比重,全面降低水泥生产工艺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水泥行业加大高效粉磨、辊压机终粉磨、高效低阻旋风预热器、高能效分解炉及第四代冷却机等技术装备应用。玻璃行业推广应用浮法玻璃窑炉辅助融化、全氧(富氧)燃烧等技术。积极开发低碳水泥、光伏玻璃、特种玻璃等高附加值产品,从消费侧推动传统建材产品减量化使用,精准使用建筑材料。在优化用能结构方面,支持生物质燃料等可燃废弃物替代燃煤,并协调农林废弃物规模化利用等产业链配置,提高水泥等行业的燃煤替代率。到2025年,单位水泥熟料产品能耗下降3%以上,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保持下降趋势。(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纺织行业。强化产能控制,逐步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大力推进纺织行业提质增效,对“亩均效益”排位末档的实施倒逼整治。加快推动现代纺织产业有序改造提升,实现数字化、集群化、绿色化转型,以品牌高端化、生产智能化、产品绿色化为主攻方向,推广免水洗染料与低温冷漂助剂制备技术、数码印花技术等绿色整染加工技术与节能减碳技术。建立废旧纺织品回收和再利用体系,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加快纺织行业数字化改造,在全县复制推广两融平台三层经营模式,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实现生产全过程和园区公共服务数字化。(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化纤行业。严控新上化纤项目,强化节能审查,对单位能耗高于全控制目标的项目,严格实行能耗减量替代。加大力度实施化纤制造行业产能整合,推动发展高端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纤。加快节能新技术推广应用,探索推广化纤企业集中供压缩空气,持续推进电机、变压器、空压机等通用设备能效提升。推进化纤行业数字技术综合应用、能源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3.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全面开展“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理整治,对不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产能置换、“三线一单”、节能审查、环评审查要求的,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加强能评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有效管控高碳行业用能。分行业研究制定项目准入标准,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四个一律”,切实发挥节能审查制度的源头把控作用,严格实行能耗减量、等量替代。将碳排放强度纳入“亩均论英雄”“标准地”指标体系,开展水泥等重点行业新建项目碳排放评价试点。“十四五”“十五五”确保完成市下达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县市场监管局)

4.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围绕“1+4+2”制造业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高质量多层级绿色制造体系,加快形成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新格局,全力打造绿色智造强县。开展全生命周期绿色供应链管理建设,推进绿色产品与智能产品发展。建设一批用地集约化,废弃物资源减量化、循环化,能源利用低碳化,生产制造和供应链数智化的绿色星级工厂。全面推进绿色星级工厂建设,新能源、水泥建材和纺织印染产业率先在全行业建成绿色制造工厂。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集中供热、污染集中处理、数智化管理,打造若干个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绿色低碳园区。加快绿色低碳示范典型培育,重点抓好开发区绿色低碳智造区建设。(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四)循环经济推进行动

深入实施循环经济“991”行动升级版,聚焦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十四五”全县主要资源产出率较2020年提高20%。

1.加快低碳循环行业培育

依托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龙头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构筑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全面推广循环型生产方式。对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推广应用可循环的绿色包装和可降解的绿色包材,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利用数字化挖潜,推广智能回收终端,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大型工业装备、办公设备等产品的再制造。加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在非金属矿物制品、化纤、纺织等重点行业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完善智慧化环卫平台,深入推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减量化、资源化。到2025年,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超过60%以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0%,2030年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县建设局、县商务局)

2.推动循环产业园区升级

在重点工业园区、行业龙头企业中,加大循环化改造力度,大力发展“再制造业、循环经济产业”,推动实现“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加快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开展数字化管理、清洁能源替代、能源梯级利用改造、“三废”资源化利用,持续提升资源产出率、循环利用率。构建园区循环企业共生体系和循环经济产业链,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鼓励企业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提升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水平。到2025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提高20%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3.构建全社会大循环体系

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立城市废旧物资回收“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两网融合”,完善乡村回收网络。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广智能回收终端,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推进线上线下分类回收体系建设。发展和规范二手商品市场,推动建设规范的“跳蚤市场”,提高居民参与度。到2025年,初步建成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显著提高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到2030年,全面建成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县建设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

(五)建筑领域达峰行动

加快推进绿色建筑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试点城市建设,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创新引领、示范引领与标准引领,重点在绿色建造、能效提升、优化用能结构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全县绿色建筑品质化、规模化发展。

1.提高新建建筑低碳化水平

全面强化新建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将绿色建筑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规范,提高建筑建设底线控制水平,鼓励星级建筑绿色标识评价,全面提升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40%以上,到2030年力争达到45%以上。健全绿色低碳节能标准体系,提高新建建筑节能绿色低碳设计标准,提升新建建筑节能率。到2025年,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设计节能率不低于75%。强化新建建筑设计施工流程绿色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加强民用建筑碳排放评估,强化竣工能效测评、建筑能耗监测。(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推进绿色建造行动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造及装修技术,尤其是装配式建筑中的钢结构建筑,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加快筹建一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到2025年,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50%以上。严格实施建筑设计建造过程全流程监管,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减少建筑垃圾产生。(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县财政局)

3.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推动实施既有建筑节能示范工程,优先对建成于2000年以前的存量建筑进行能效提升改造,有序推进建成于2000年以后的行政办公楼、政府投资工程等能效提升改造。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能耗审计,有效实施能效诊断,积极落实建筑超额用电加价收费等政策,持续提升公共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推动既有建筑用能设备能效提升改造,鼓励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能效水平达到2级及以上的用能设备。(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机关事务中心)

4.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在新建建筑与既有建筑中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光热与空气源热泵等技术,加快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优先对余热或废热进行回收利用。到2025年、2030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力争分别达到8%和12%,新建民用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完成市下达目标。(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六)交通运输达峰行动

持续推进运输结构优化调整、运输装备低碳升级、低碳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构建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1.持续优化运输结构

全面加快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水、公转铁”。深化国家内河水运转型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强与上海港、宁波舟山港、苏州港、嘉兴港等大港合作,引导大宗货物江河海联运。加快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通道工程和长兴铁公水港口项目三期工程建设。引导适箱货物“散改集”,提升集装箱海铁、海河联运量。统筹湖州、长兴铁路货场扩能,做大做强长兴至宁波舟山港、上海港“海铁”联运班列。推进公路货物运输大型化、厢式化、专业化发展,提高运营货车中的重型货车(标记吨位8吨以上)占比。探索网络货运,引导网络货运平台向干线物流、区域配送等功能延伸。推进以多式联运为重点的物流全过程信息链建设,促进港口、铁路、园区、海关信息互认共享。到2025年、2030年铁水周转量占综合运输比例完成市里下达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持续升级运输装备

按照“增量部分100%新能源化,存量部分加快更新”思路,采取资金补助、政策激励等措施,引导提升城市出租车、网约车新能源比例,加快推进运输作业领域更新和推广。完善公务车辆采购制度,加快推动城市建成区新增、更新物流配送轻型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引导提升新增私人小汽车中新能源车比例。到2025年,全县城区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比例达到100%;到2025年、2030年,当年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数量占全县汽车注册登记总量比例分别力争达到20%、40%。严格实施营运货车排放准入标准,全县新增或更新营运货车必须达到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到2025年、2030年,确保营运货车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占比分别达到25%、28%;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比例完成市下达指标;营运交通工具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比例(公路和水路运输)分别达到5.5%、16.5%。严格实施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区措施,加大船舶排放监管力度。认真落实船舶报废及更新政策,加快淘汰20年以上老旧船舶。提高外籍船舶转入门槛,鼓励新增新能源船舶。(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县邮政管理局、县建设局、县机关事务中心)

3.完善交通低碳基础设施

提高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持续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进程,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到2025年,城乡公交一体化比例达到100%。以环南太湖、沿运河带等为重点,实施美丽公路示范工程,深化美丽公路、美丽航道建设。到2025年、2030年,高速公路入口货车ETC通行使用率分别达到77%、80%。鼓励新建和改扩建高速公路服务区、水上服务区采用自然光与人工光结合、无极调光、互补式通风等节能技术,以及光导照明、雨水调蓄、光伏太阳能、车船充电桩等绿色技术。加大港口岸电建设和使用力度,加快低碳港口建设。积极实施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桩建设行动,将加氢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推动高速公路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县建设局、县经信局)

(七)农业发展达峰行动

在农机装备升级改造、种植养殖过程管理优化、农业碳汇能力提升等方面持续发力,降低农业领域碳排放水平,提升碳汇规模。

 1.推进农业设备低碳转型

深入实施农业“机器换人”,强化粮油、畜牧、水产养殖等关键环节农机装备应用,推动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深入落实国家和浙江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行动,加快落后农业机械及其装备的更新换代,推广电力驱动的农业机械,推进农机标准化、规模化、社会化作业,推动农业领域宜机化改造和农艺农机融合,持续降低农机机械单位能耗。鼓励在农业领域使用清洁可再生能源、启用低能耗高效生产设备、采用低碳循环种养模式等内容,全面完成停止新增变型(手摇式)拖拉机、停止新增燃煤粮食烘干装备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高水平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持续推进农业标准建设,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比例。建设高标准农田,发挥农业对固碳减碳的作用,可持续保护、管理和修复农田生态系统,进一步释放碳中和潜能。依托长兴县资源优势,打造现代农业绿色发展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平台建设,高质量建强建优农业特色产业平台,构建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格局。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模式,培育壮大秸秆社会化服务主体,持续推进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农膜回收处置工作。实施农产品品牌化战略,打造以“长兴鲜”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特色产业品牌和知名企业品牌协同发展的“母子”品牌体系,全面提升农业产品附加值。(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

 3.提升碳汇能力

深入实施国土绿化行动,推动山地、坡地、城市、乡村、通道“五大森林”建设。实施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及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除治攻坚行动,持续推动疫木动态清零,全面实现基本无疫情目标。打造一批战略储备林、美丽生态廊道和健康森林。全面推行林长制,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7.42%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260万立方米;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7%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265万立方米。全面推进湿地资源管理“一张图”试点建设,建立湿地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库,湿地保有量保持基本稳定。扩大农田自然碳库,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增加土壤有机碳储量。探索建立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八)居民生活低碳行动

持续提升生态文明素养,实行全面节约战略,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为全县实现碳达峰贡献力量。

1.强化公共绿色生活理念

借助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充分利用长兴发布、掌心长兴、广播电台、电视、报刊等全媒体平台,从多个角度加强对居民生活领域碳达峰的宣传,向全社会传播绿色理念、倡导低碳生活。倡导“绿色饭店”建设,提供绿色客房和绿色餐饮服务,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客用品、一次性餐具,按照客户意愿减少客用棉织品洗涤次数。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宣传绿色发展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大力倡导垃圾分类,规范垃圾投放行为。构建绿色公共交通体系,鼓励以公共交通、自行车等方式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持续推进绿色消费革命

完善促进绿色消费的政策体系,加强对“拒绝使用一次性塑料”的宣传,建立农贸市场有偿使用塑料袋制度。落实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制度。引导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自觉选择节能、节水及通过统一绿色产品认证的产品。探索开展绿色消费积分制度,提供绿色消费优惠政策,逐步形成绿色消费的激励链条。以长兴低碳民宿为载体,加强民宿对游客绿色消费的引导,以民宿“小切口”引领低碳生活氛围。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单位示范带头作用,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提高采购比例。(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政务办、县文广旅体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县商务局、县机关事务中心)

3.扩大绿色产品服务供给

加快推广国家节能低碳技术,引导企业加大对绿色产品研发、设计和制造的投入,自觉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优先推动符合条件的绿色产品认证企业参与“品字标”品牌创建,鼓励名特优农产品、装备制造业首台(套)产品参与绿色产品认证。加强对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鼓励商场、超市、旅游商品专卖店等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平台拓宽绿色产品流通渠道。(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

(九)科技创新攻关行动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将科技创新“关键变量”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在零碳能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率先突围,并协同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的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深度融合。

1.推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

聚焦长兴县新能源主导产业,主动嫁接高校院所资源,服务企业创新技术需求,进一步提升产业绿色低碳高效发展水平。重点实施“@0572校企直通车”行动,围绕新能源产业,引导优势企业联合浙江大学、武汉大学、上海大学、中科院材料所等高校院所开展新能源产业技术对接活动。在高成绿能的氢燃料电池、超威电源的高性能燃料电池、天能集团的复合储能和工业源烟气污染高效控制技术等省级重点研发项目实施的同时,组织全县企业申报省级“尖兵”“领雁”计划项目中的“碳”专项及可持续专项,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对实现碳达峰目标的支撑。(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2.加强碳达峰创新要素集聚

以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为抓手,构建“双碳”企业培育库,重点支持碳达峰碳中和领域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推荐。全力支持头部企业集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强化创新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梯度推进科技型企业提档升级。加大专业孵化器建设力度,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全链条孵化体系。借助创新创业大赛智能汽车专场等载体,培育科技小微企业,重点支持氢能、风能等相关领域项目。围绕产业链构筑人才链,聚焦新能源产业发展相关技术需求,支持相关学科建设,培养复合型绿色低碳人才,积极拓展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集中城市的人才合作渠道,加大高端人才柔性引进力度。到2025年,聚焦储能、减污降碳、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引进“双碳”领域省级及以上人才5人、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个,新增绿色低碳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5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

3.加快碳达峰创新载体建设

依托长三角一体化、G60科创大走廊建设,加快推进长三角省际毗邻区域科技创新“一平台三中心”建设,完善长三角区域科技合作交流网络平台,促进碳达峰领域科技要素流动和成果转化。依托天能、超威、高成绿能等行业龙头优势企业,壮大企业自身拥有的企业研究院、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加速提升碳达峰创新平台的示范辐射能力。重点实施可持续发展示范引领六大工程,全面建设省级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加快打通与长三角区域各类人才科技创新平台的交流合作,建好用好杭州人才“飞地”,积极探索北上广深“飞地”机制,在高校院所、科研机构集中城市建立一批人才科技合作平台。到2025年,培育建设市级科技创新平台2家,省级创新载体(含重点实验室)1家,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设置率达60%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国家大学科技园)

(十)发挥试点示范引领攻关行动

结合全县发展实际,在关键领域、重点领域、“镇村”等方面先行示范,探索多领域、多层级、多样化的低碳零碳发展模式,发挥好先行示范的积极作用。

1.打造多层级区域低碳零碳试点

鼓励各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积极参与低碳零碳试点申报,综合运用市场、财税、金融、土地等手段,在碳生产力水平提升、碳排放数字智治、碳汇能力建设、零碳技术应用等领域开展积极探索。实现关键领域点上突破,开展储能电站、新型电力系统试点项目建设,支持储能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积极创建减污降碳协同试点,支持建材等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关键技术应用试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低碳试点县创建准备工作,按照低碳试点县建设要求,探索最佳实践案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低碳零碳发展经验和模式。到2025年,低碳公路服务区1个以上、低(零)碳试点乡镇(街道、园区)2个、低(零)碳试点村(社区)15个,创建零碳公共机构2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机关事务中心)

2.规划一批零碳工厂、低碳园区

全面推进绿色化制造,实行绿色工厂创建梯队化管理,力争绿色工厂创建数全省排在前列,全力争创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推动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以企业集聚化、产业生态化和服务平台化为重点,促进园区内企业采用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生产模式,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利用、废水废气废液资源化利用。引导工厂进一步提标改造,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探索建设一批零碳工厂。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应用示范中心,打造绿色低碳解决方案线上服务平台,带动产业结构、技术升级的绿色转型,促进工厂、企业、园区实现零碳排放。到2025年,力争创建绿色低碳园区1个。(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3.做好整县光伏建设试点工作

深入推进长兴县整县光伏试点,在工业园区、居民屋顶、大型商场、学校等区域推广光伏应用,推进新建建筑实现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优化分布式光伏建设实施方案,高质量完成试点目标任务。以高质量推广生态友好型“光伏+”为重点,利用林地、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林光互补”“农光互补”电站。依托长兴在储能、新能源汽车制造等领域的产业基础,提升光伏产业上下游实力,带动新能源产业链发展。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进一步推动光伏建设模式创新,增强光伏应用智能化水平,有效提高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供电公司)

四、政策保障

(一)加大绿色财政支持力度

统筹利用好相关财政资金,聚焦推进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与居民生活6个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加强科研创新载体建设财政投入,运用好科技创新资源,破解低碳技术瓶颈,抢占产业低碳转型先机。加速培育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新能源汽车等低碳高效行业的发展,加大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的倾斜支持,探索将碳减排水平与支持资金相挂钩。扩大政府采购绿色产品和服务的范围和比例。(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完善绿色投融资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以湖州市争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加快构建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更加注重去碳化导向的绿色信贷统计标准,培育打造“碳中和银行”,加快金融资源低碳化配置。以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为重点,编制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产业支持目录,提升绿色金融服务精准化。争取央行创设的碳减排支持工具,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为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重点领域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融资。积极探索开展转型金融试点工作,推动金融资源以减碳为导向进行差异化配置,调整信贷资金投向低碳产业或高碳高效行业的转型技改项目。支持开发环境权益抵质押金融产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发行绿色债券。(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行长兴县支行、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

全面参与全国碳排放市场建设,鼓励本地区重点排放单位开展碳资产管理。积极参与用能权交易,充分运用用能权交易机制,推动能源资源向优势行业、优势项目倾斜,倒逼企业节能降耗。探索将碳汇纳入生态保护补偿和区域横向补偿体系,拓宽两山转化通道。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深化电价、水价、气价等资源阶梯价格改革,完善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的差别化收费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县市场监管局)

(四)完善核算及监测评估体系

遵循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方法,落实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制度,严格落实将二氧化碳排放核算相关需求数据纳入统计体系的要求,扩大核算范围,探索编制级能源平衡表。贯彻执行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统计监测,强化统计报表审核查询及数据质量核查检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探索开展生态系统碳汇计量监测和评估,探索湿地碳汇统计核算和监测方法研究。(责任单位: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统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组织重大工程。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领导小组要求,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布置、有督促、有落实、有结果,定期对重点领域及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责任单位: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

(二)强化目标落实

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实行党政同责,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围绕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抓好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各类市场主体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对照国家、省级、市级相关政策要求,主动践行有针对性的节能降碳措施,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责任单位: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

 (三)加强能力建设。

制定碳排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价考核办法,建立有效的指标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评价考核机制。将碳达峰工作推进情况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成效明显部门给予督查奖励和要素倾斜。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碳排放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及时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责任单位: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

(四)推进合作交流

深入建立碳达峰碳中和区域合作发展战略,在能效技术创新、绿色制造体系、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积极开展区域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合作,促进长兴县低碳技术引入。推进与浙江大学等国内学术机构的合作交流,开展新能源产业技术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和科学研究。定期总结提炼各领域碳达峰工作先进做法和经验,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加大宣传力度,主动传播和分享低碳转型的长兴经验。(责任单位: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

 

附件:长兴县碳达峰主要指标体系汇总表




附件

 

长兴县碳达峰主要指标体系汇总表

 

序号

类型

具体指标

2025

2030

主管部门

1

综合指标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25%左右

30%左右

县发改局

2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

完成市下达目标

完成市下达目标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3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率

完成市下达目标

完成市下达目标

县发改局

4

能源领域

新增光伏总装机

250MW以上

-

县发改局

5

清洁电力占比

不低于50%

-

县发改局

6

工业领域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完成市下达指标

完成市下达指标

县发改局

7

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下降率

完成市下达指标

完成市下达指标

县发改局

8

循环经济

主要资源产出率

提高20%

-

县发改局

9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不低于90%

-

县建设局

10

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

超过60%

-

县商务局

11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100%

-

县建设局

12

建筑领域

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

40%

45%

县建设局

13

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设计节能率

75%

-

县建设局

14

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

8%

12%

县建设局

15

新建民用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

完成市下达指标

完成市下达指标

县发改局

县经信局

县建设局

16

城乡居民天然气气化率

40%以上

-

县建设局

17

交通领域

主城区公共交通领域车辆新能源化

100%

-

县交通运输局

18

新增社会车辆新能源车牌发放比例

20%

-

县公安局

19

营运交通工具单位周转量碳排放强度

2020年下降5.5%

2020年下降16.5%

县交通运输局

20

铁水周转量占综合运输比例

确保完成市下达指标

确保完成市下达指标

县交通运输局

21

高速公路货车ETC使用率

77%

80%

县交通运输局

22

城乡公交一体化比例

100%

-

县交通运输局

23

大中城市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

40%

75%

县交通运输局

24

林业

森林覆盖率

47.42%左右

47%左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5

森林蓄积量

260万立方米

265万立方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6

湿地保有量

保持稳定

保持稳定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7

科创领域

省级创新载体

1家

2家

县科技局

28

新增绿色低碳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

5家

10家

县科技局

29

培育和引进“双碳”领域省级及以上人才

5名

10名

县科技局

30

培育和引进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

2个

4个

县科技局

31

示范试点

绿色低碳园区

1个

-

县经信局

32

低碳公路服务区

1个以上

-

县交通运输局

33

低(零)碳试点乡镇(街道、园区)

2个

-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34

低(零)碳试点村(社区)

15个

-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35

零碳公共机构

2家

-

县机关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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