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0522/2023-01305 | 成文日期: | 2023-04-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虹星桥镇人民政府 |
虹星桥镇推进博爱乡镇建设方案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聚力“六创六比六看”,坚定不移大抓红十字事业发展,积极建设博爱家园,奋勇打造博爱乡镇,在“富美田园 自在虹溪”建设中贡献红十字力量,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作用,全面推进虹星桥镇红十字博爱乡镇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护人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为宗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规范红十字事业发展,更好推动全镇红十字系统投身“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
二、总体目标
通过博爱乡镇创建行动,进一步推进“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建设,提升红十字博爱家园建设覆盖面,为长兴县红十字事业发展,贡献更多虹星桥镇力量。建设期末指标目标,全镇红十字会员占比常住人口5%以上,取证救护员占比常住人口5%以上,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登记志愿者占比常住人口3%以上,90%的行政村(社)红十字会积极开展博爱家园建设,3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博爱家园。
三、主要内容
(一)博爱家园
博爱家园建设标准详见浙红办〔2019〕28号《浙江省红十字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红十字博爱家园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江省“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村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和《长兴县红十字博爱家园建设细化指标》。
(二)博爱乡镇
博爱乡镇建设见附件《博爱乡镇建设目标任务》。
(三)“四个100”活动
以“四个100”争先奋进活动为抓手,全力营造“争当样板,争当红人”的浓厚氛围。"四个100"即:发展100名会员,发展100名志愿者,培训100名救护员,实现100名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者和无偿献血者。
1.村(社)红十字会争当样板,争做先锋队。突出村(社)红十字会在建设“富美田园、自在虹溪”中的一线作战单元作用,按照“一村一品一红”的思路,持续激发村(社)红十字会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村(社)红十字人争当红人,争做红先锋。突出村(社)红十字工作者、会员、志愿者等在群众中开展红十字宣传的积极性、主动性,按照“每周在一线,红人看得见”的要求,推动提高工作质效,持续扩大红十字影响力。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面上实施和督促落实工作。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务办,由吴志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红十字会秘书长朱晓彬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整个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二)营造浓厚氛围。全镇红十字系统要按照行动部署,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全镇红十字人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强化正向宣传、典型引领,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不断提升红十字影响力。
(三)加强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督导检查与效果评估,进行晾晒通报。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积极争取上级红十字政策支持和有关专家专业指导,努力推动工作成效提升。
五、时间安排
虹星桥建设博爱乡镇工作分三个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工作启动(2023年2月-5月)。公开承诺推进建设博爱乡镇,召开推进动员大会,加大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制订工作计划,全面开展。
第二阶段:综合干预,全面落实(2023年6月-2025年5月)。全镇域争创打造博爱家园,针对重点村(社)红十字工作开展干预。定期监督指导建设单位按照规范标准,逐条逐项对照,实行倒计时工作制。
第三阶段:效果评价,查漏补缺(2025年6月-2026年12月)。同步开展工作推进督促指导,各单位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按照标准进行效果评估,完善和规范台帐资料,并报上级红十字会,迎接上级评估。
附件1:虹星桥镇红十字“积极打造博爱家园 四个100 争先奋进”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博爱乡镇工作目标任务
3:浙江省“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 (村社区)建设 标准(试行)
附件1
虹星桥镇“积极打造博爱家园 四个100争先奋进”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朱 宏 冯 波
副 组 长:凌 倩 丁火平
专职副组长:吴志年
成 员:刘志威 周 芸 孙长刚 殷 巍 史晶晶
张 骏 高耀玲 钱月华 苏 博 郝秋洁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由吴志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晓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镇各大办公室、各职能站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整个行动的组织实施和面上统筹协调。涉及各项工作,由相应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具体牵头,做好统筹协调、举措落实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附件2
博爱乡镇工作目标任务
一、组织建设
(一)红十字会建设全覆盖。按照“六有”标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稳定的会员和志愿者队伍、有必要的办公活动条件和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有稳固的服务平台、有红十字特色活动、有必要的经费保证),建立镇和村红十字会。
(二)红十字会员不少于常住人口5%,有名册、活动内容、管理制度,并收缴会费。
(三)红十字志愿者不少于常住人口0.3%,有名册、活动内容、管理制度。
二、阵地建设
(一)在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设立红十字服务窗口(服务点),有开展红十字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开展三救三献核心业务的宣传、登记等工作,提供红十字业务咨询或人道服务。
(二)镇、村(社区)红十字会要因地制宜建立会员、志愿者之家、红十字文化广场或长廊、红十字文化公园、宣传展示栏等固定的宣传场所,内容定期更新。
(三)镇、村(社区)建有生命教育体验室或应急救护培训教室,定期开展应急救护培训。
三、工作内容
(一)围绕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重要纪念日和时间节点,镇和村(社区)红十字会要开展红十字主题宣传活动。每年红十字会员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每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
(二)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开展救护员、CPR+AED发证培训。村(社区)普及培训和发证培训人数每年分别新增4%和0.4%以上。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设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1台。
(三)镇、村(社区)建有备灾救灾仓库或备灾救灾物资储备点,每两年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救灾救援应急演练。
(四)积极动员会员、乡贤、企业家等社会爱心力量,每年开展博爱筹资活动,镇和30%以上的村(社区)红十字会每年筹资新增分别不少于20万元和2万元。
(五)对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无偿献血者和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者家庭及时开展慰问,对“三献”困难志愿者优先给予人道救助,对因重大疾病、突发事故导致困难的家庭提供人道救助。
(六)开展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活动,结合村(社区)实际,围绕红十字核心业务工作,创新方式方法,积极助力中心工作、乡村振兴、扶弱助困、养老服务等民生实事,形成红十字特色品牌项目1个以上,积极打造“一镇一品牌”。
附件3
浙江省“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 (村社区)建设标准(试行)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标准 |
I.善于组织群众 (25分) | 1.村社区党员带头入会,党员入会率 达到80%以上; | 8分 | 查看会员、 党员花名册 | 党员入会率达20%得2分,否则不得分;党员入会率累计每提高10%得1分, 达到80%以上得8分。 |
2.积极发展会员,会员队伍稳定,占 常住人口的4%以上,且不少于20人; | 6分 | 对照“数字红会”, 查看会员花名册 | 会员人数20人以上得2分,否则不得分;占常住人口2.5%以上得3分,占比 累计每提高0.5%得1分,4%以上得6分。 | |
3.建立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志愿者队 伍稳定 ; | 6分 | 查看档案资料 | 成立村(社区)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志愿者骨干6人以上,得4分;每年组 织活动1次,得1分,组织活动2次得2分。 | |
4.有红十字工作骨干3人左右,作用 发挥好 。 | 5分 | 查看档案资料 | 村(社区)“两委”成员3人以上是红十字工作骨干,且作用发挥好,得5 分。或理事会成员3人以上,红十字活动组织力强,得5分。 | |
II.有效宣传群众 (25分) | 1.有固定的红十字工作宣传阵地,每 季度更新红十字相关内容信息; | 5分 | 查看宣传 和档案资料 | 有红十字宣传橱窗(栏)、展板、电子屏或其他自媒体等固定宣传阵地得 3分;近年每季度更新内容得2分,少一个季度扣0.5分。 |
2.每年至少开展1次新会员教育和培 训,组织会员入会宣誓; | 6分 | 对照“数字红会”, 查看档案资料 | 近三年来,每年发展新会员并组织教育培训得4分,有一年未发展新会员 扣1分;每年组织会员宣誓得2分,少一年扣1分,扣完2分为止。 | |
3.群众对红十字工作知晓率达到90% 以 上 ; | 5分 | 随机访谈 | 群众对红十字工作知晓率60%以上得2分,累计每提高10%得1分,达到90% 以上,得5分。 | |
4.在每年5.8世界红十字日、全国防 灾减灾日、世界急救日等节点开展宣 传活动。 | 9分 | 查看活动记录 和档案资料 | 近三年,每年在5.8世界红十字日或全国防灾减灾日、世界急救日等节日 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得9分;每少一年未组织宣传活动扣3分(三项活动各 1分),扣完为止。 | |
III.广泛凝聚群众(25分) | 1.依法依章程收缴会费,引导会员履 行义务,会费收缴率达到100%(依规 定免交的不计入); | 6分 | 查看会费 收支记录 | 近三年,每年按规定组织个人会员缴纳会费,得6分。未组织收缴的,每 一年扣1分;会费收缴率未达到100%,每一年扣1分;未按规定上缴会费的 ,每一年扣1分;扣完为止。 |
2.建立村社区红十字博爱互助金,动 员乡贤等注资捐赠,开展人道救助; | 6分 | 查看经费收支情况 和档案资料 | 建立红十字博爱互助金,得2分;动员乡贤捐赠,得2分;有开展人道救助 活动,支出规范、材料齐全的,得2分。 | |
3.建立会员和群众意见建议征询、办 理和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 5分 | 查看会议记录 和档案资料 | 建立会员意见建议征询机制得3分,且及时办理反馈,得2分。群众有诉求 未及时反馈的,扣2分。 | |
4.建立“红人榜”发布机制,选树典 型、褒扬先进。 |
8分 | 查看会议记录 和档案资料 | 建立“红人榜”发布机制,得2分;积极选树推送典型,有会员上乡镇( 街道)级“红人榜”或其他的个人会员荣誉的(下同),得1分,有会员 上县(市、区)级“红人榜”,得2分,有会员上市级以上“红人榜”, 得3分。 |
IV.热忱服务群众(25分) | 1.建立红十字会员工作室、博爱家园 等服务阵地,常态化向群众开放,并 经常性开展为民服务活动; | 8分 | 查看活动记录 和档案资料 | 村(社区)建立会员工作室,并有常态化实质性服务的,得4分;村(社 区)按“4+X”建设标准建立红十字博爱家园,并经常性开展为民服务活 动,得4分。 |
2.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设有红十字 工作窗口,数字化平台将红十字相关 信息纳入其中,方便群众办事; | 5分 | 现场查看 | 村(社区)有红十字工作窗口,得3分;应用省、市红十字会数字化信息 管理系统开展工作,得2分。 | |
3.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常态化组织红 十字会员、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活动 ,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为群众提 供服务 ; |
6分 | 查看活动记录 和档案资料 | 村(社区)制定年度红十字工作计划,内容详实、措施得当、保障有力, 得3分;会员、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活动突出的,得2分;群众受益面大、 反响良好的,得1分。 | |
4.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提 升群众自救互救意识和技能,每年普及培训占户籍人口2%以上。 | 6分 | 查看活动记录 和档案资料 | 近三年,每年开展应急救护普及培训或救护员取证培训的,得3分,未开 展培训的,每一年扣1分;每年普及培训占户籍人口2%以上,得3分,未达 到指标的,每一年扣1分。 |
长兴县虹星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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