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索引号:  330522/2023-01105 成文日期:  2023-03-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长兴县政府办公室
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发布日期:2023-03-04 15:34:36

一、制定背景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主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浙政发〔20232号)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湖政发〔2023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本《政策》的出台,对我县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

二、主要内容

8个领域政策,全县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39.93亿元。政策共分8个部分56具体包括

一是扩大有效投资,围绕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市十百千万重大项目攻坚,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深度调整投资结构,安排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等7条政策,全县拟安排资金19.56亿元,重点支持制造业、交通、能源和社会民生等领域投资。

二是科技创新,围绕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聚焦高标准建设国家创新型县和省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安排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等11条政策,拟安排资金5.5亿元重点支持科技企业培育、高能级创新平台打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层次高科技人才引育等方面

三是先进制造业群链培育,围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建设,聚焦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主线,以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攻坚行动为统领,以产业创强争示范行动四大攻坚为抓手,安排强化制造业财政支持、支持先进制造业精准布局等6条政策,全县拟安排资金3亿元,进一步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增长新内核,加快构建“1+4+2”现代产业体系

四是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围绕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和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百千工程,聚焦我县现代服务业“3+2+5”产业新体系构建,安排落实财政资金保障、支持服务业重点平台提升等5条政策,拟安排资金5000,重点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向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发展

五是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和交通强县建设,聚焦高水平建设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和交通强县,围绕浙江交通强国试点县(四港联动方向)建设工程安排增强财政要素保障、推动物流降本减负等5条政策,拟安排资金7.85亿元,重点支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内河航运、现代物流、交通从业环境等发展。

六是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聚焦打造双循环长三角区域重要战略支点,千方百计拓市场、抢订单,推动外贸新业态加速发展,安排强化财政资金支持、推动消费供给优化等6条政策,拟安排资金0.9亿元,重点支持电子商务、商贸服务业发展,企业境内外参展、境外投资、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和吸引、利用外资。

七是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聚焦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设绿色低碳农业强县,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安排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农力度等10条政策,拟安排资金7.14亿元,重点支持美丽乡村全域提升组团式未来乡村建设、特色小镇高质量赶超发展

八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全力实施,安排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劳有保障6条政策,拟安排资金23.71亿元,重点支持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领域。

该文件的实施期限是2023年全年。

解读单位:长兴县发改局,咨询电话:0572-604167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