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0522/2023-05131 | 成文日期: | 2023-03-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煤政发〔2023〕4号 | 发布机构: | 煤山镇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ECX99J-2023-0002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行政村(社区)、物业公司(业委会)、保洁公司、企事业单位:
《2023年煤山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已经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煤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2日
2023年煤山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四定一线一平台”治理模式,不断健全完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全县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委办发〔2019〕35号)、《长兴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四定”专管员管理办法》(长分类办〔2021〕5号)、《2023年度乡镇(街道、园区)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长委办发〔2023〕5号)、《2023年度长兴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和实施主体
(一)基本原则。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考核遵循客观公正、公平、民主公开的原则,结合季度考核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年终综合考评。
(二)考核实施主体。考核工作由煤山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考核对象及范围
(一)考核对象。全镇3个社区和集镇涉及行政村、5个小区的物业公司(业委会)、3个片区保洁公司、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业企业等。
(二)考核范围。煤山镇3个中心城区及集镇建成区内施行“四定”分类住宅小区(含城中村)和各生活垃圾分类单位(含沿街商铺、工业企业等)。
三、考核内容和方法
(一)季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煤山镇中心城区及集镇建成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考核两部分。考核细则详见附件1、2、3、4、5。考核结合煤山镇垃圾分类智慧管理平台相关数据(溯源数据、分类实效、实时监控等),并采取每季度实地抽查的方式,随机抽查小区及强制分类单位(中心城区3个社区抽取5个小区、3条街区以及各企业和单位),根据考评细则进行评分。
(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按照年度示范创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效综合评定。
四、考核分值设定
季度考核:分值为100分,根据检查结果排定名次并进行晾晒,季度权重得分按百分比折算。
年度考核:由绩效考核、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加扣分项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考核总分占80分(由每一季度考得分累计算出平均得分后再折算为绩效考核总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20分,加分项最高10分,扣分项无封顶。
年度考核加分项(上限为10分):1.领导批示:获中央、省、市领导对乡镇(街道、园区)工作进行批示表扬的,分别按国家、省、市每次加8分、5分、2分;2.亮点宣传:乡镇(街道、园区)可复制推广的特色亮点工作获中央、省、市主流媒体专题宣传报道,分别加分3分、2分、1分;3.现场会及省市经验交流发言:承办省、市现场会或在省、市会议上进行典型经验交流发言(不包括书面交流)的每次分别加5分、2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加分项最高不超过10分。
扣分项(无封顶):被中央、省、市、县通报批评或媒体负面曝光的,按国家、省、市、县每次扣8分、5分、2分、1分。
五、结果应用
1.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成绩纳入煤山镇对全县(机关部门)年度综合考核测评,全年竞赛的平均分为年度考核得分。
2.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成绩纳入煤山镇已实施“四定”分类(小区)和煤山镇行政村(社区)其他小区综合考核,全年竞赛的平均分为季度、年度考核得分,作为个人及单位的奖补政策依据。小区物业公司(业委会)和专管员由社区、镇分类办统计考核分值报县分类办作为资金补助考核依据。小区专管员在按照县 1500 元/人/月的标准上镇1:1配套补助;镇配套资金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四定”专管员点位综合考核平均得分补助。
3.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成绩纳入煤山镇(工业企业和强制分类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日常检查考核结果即作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参考依据。
六、工作要求
1.各行政村(社区)、物业公司(居委会)、保洁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健全组织,完善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将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干部、员工的年度考核指标,并加强自我检查力度,增强干部、员工抓长效管理工作的责任感,提升长效管理水平。
2.各行政村(社区)、物业公司(居委会)、保洁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制定本年度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工作计划、落实专人负责、完善队伍建设,同时要加强设备维护、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完善基础配套设施。
3.考核人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反映被考核单位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要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给被考核单位,被考核单位也要制定一套切实有效的单位内部考核细则,充分发挥分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巩固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工作成果。
本办法由镇分类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镇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1.《煤山镇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细则》
2.《煤山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四定”专管员评价表》
3.《煤山镇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考评细则》
4.《煤山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表(收运实施主体)》
5.《煤山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度考评细则》
附件1
煤山镇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细则
序号 | 考核 内容 | 考核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管理 机制 | 1.建立“四定”投放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专管员备案制度,加强专管员管理; 2.建立桶边指导机制,每日安排专管员或志愿者开展桶边指导,并做好记录; 3.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加强责任区垃圾分类日常巡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4.建立考评机制,每月对社区、物业企业、专管员进行考评和工作指导; 5.建立台账制度,做好内部培训、日常检查、设施配置及维护等记录、存档。 | 25 | 1.未建立“四定”投放管理制度,每发现一处扣2分;每处投放点配备一名专管员,配备不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2.平台投放点监控抽查或暗访无桶边指导或桶边指导台账不全,每发现一次扣2分; 3.未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扣2分,对存在问题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4.未建立考评机制扣2分,考评次数每少一次扣2分;平台抽查专管员履职情况,照片未上传扣2分,评价和照片不符,扣2分;投放时间段专管员未到岗,扣2分,桶边指导不到位,扣2分; 5.未建立台账机制扣2分,缺少相应的台账扣2分。 | |
2 | 宣传 培训 | 1.组织对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相关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 2.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小区宣传,每月不少于1次,并做好信息报道。 | 10 | 1.组织开展培训,每月至少1次,每少一次扣1分; 2.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每月至少1次,每少一次扣1分。 | |
3 | 设施 维护 | 1.加强投放点日常维护,监控、语音提示、污水纳管等设施配备齐全;投放点四色分类桶标识规范、专桶专用,投放点干净清洁、无异味、无积水,无乱扔乱投现象;非投放时间段按要求撤桶; 2.按要求对原投放点位进行改造或复绿; 3.加强乡镇一级智慧管理平台的维护和管理。 | 20 | 1.投放点设施不齐全、标识错误、不洁净,每发现一处扣2分;分类桶数量不足、标识错误、破损、未加盖、桶身不洁,每发现一处扣2分;非投放时间段有垃圾堆放,每发现一处扣2分;非投放时间段桶未撤,扣2分; 2.未按要求对原投放点位进行改造或复绿,每发现一处扣2分; 3.平台录入或上传的数据审核把关不严、平台维护不及时,每发现一次扣2分。 | |
4 | 收运 体系 | 1.四类垃圾均落实好相应的收运部门,并做好日收运记录; 2分类收运车辆标识规范、清晰、无破损;车容整洁,无抛洒滴漏现象; 3.分类清运线路合理,收运作业规范,严禁混装混运; 4.中转站运维管理到位; 5.规范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收运处置工作规范开展。 | 20 | 1.未落实相应的收运部门或收运记录不完整,每发现一次扣2分; 2.车身无分类标识、标识不统一,每发现一次扣1分;标识不清晰或有破损,每发现一次扣1分;车容不整、污秽明显、存在滴漏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3.收运转运中有混装混运现象,每发现一次扣5分; 4.中转站及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场地不整洁、混装混运,每发现一次扣2分; 5.按环保部门要求规范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安装监控并接入县级智慧管理平台,未按要求规范设置扣2分,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工作未按要求开展扣3分。 | |
5 | 分类 实效 | 1. 根据垃圾分类智慧管理平台中的分类实效(知晓率、参与率、投放率、准确率)结合实地抽查结果,综合排名。 2. 投放时间段居民分类准确。 | 25 | 1.平台综合实效根据小组综合排名情况赋分; 2.现场检查分类情况,分类不准确、混投,每发现一次扣2分。 |
附件2
煤山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四定”专管员评价表
基本情况 | 专管员姓名 | 小区(城中村)名称 | |||||
物业公司 | 管理点位名称(编号) | ||||||
点位综合考核平均得分 | 有无县级以上通报曝光点位 | ||||||
考核内容 | 考核指标 | 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日常到岗情况 (15分) | 人册相符、人岗一致,任务责任落实明确;投放时段必须人员按时到岗、及时打卡,统一着装,保持良好形象,遵守工作纪律,开展桶边指导,进行宣传、指导和监督。 | 每发现一次投放时段不在岗,扣5分,扣完为止;每发现一次着装不符合规定扣2分,扣完为止;每发现一次现场宣传监督不到位扣2分,扣完为止。 | |||||
每日溯源情况 (20分) | 利用全县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化管理平台,及时扫码溯源,上传照片,真实打分,做到应扫尽扫、应评尽评。 | 每发现一次未按要求全部溯源扣5分,扣完为止;每发现一次打分不符合实际情况或未上传照片、未评分扣5分,扣完为止。 | |||||
点位分类实绩 (30分) | 投放时间段四色桶摆放到位,点位内四色桶内垃圾“四分”到位,日常巡查、暗访、监控抽查等检查中保持分类准确。 | 通过现场查看、抽调监控等形式,对点位分类实绩进行评价。投放时间段未按要求摆放四色桶,扣5分,四色桶每发现一处分类错误扣5分,扣完为止。 | |||||
考核内容 | 考核指标 | 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点位保洁情况 (15分) | 投放点保持整洁,所有桶身保持清洁,周围环境整洁干净、无明显异味。 | 每发现一次投放点位不清洁扣2分,扣完为止;每发现一次桶身不洁扣2分,扣完为止。 | |||||
综合素质情况 (10分) | 熟悉垃圾分类知识,能够熟练使用投放点设施设备,积极参加县、乡镇、社区(村)组织的培训工作。 | 每发现一次设施设备使用不熟练扣2分,扣完为止;每无故缺席一次培训工作扣2分,扣完为止。 | |||||
其他 (10分) | 非投放时间段及时撤桶,并加强对投放点位的管理,包括无垃圾堆放、点位门关闭上锁等。 | 非投放时间段未撤桶,每发现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非投放时间段有垃圾堆放扣2分,扣完为止;每发现一次非投放时间段点位门未关闭上锁扣2分,扣完为止。 | |||||
合计 |
附件3
煤山镇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考评细则
序号 | 工作 内容 | 工作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管理 机制
| 1.建立投放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 2.建立日常巡查机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3.建立考评机制,每月对强制分类单位进行考评和工作 指导; 4.建立台账制度,做好内部培训、日常检查、设施配置及维护等记录、存档。 | 20 | 1.未建立投放管理制度,扣1分,责任人不明确,扣1分; 2.未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扣1分,对存在的问题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及时,每发现一次扣2分; 3.未建立考评机制扣1分,考评次数每月少于1次扣1分,工作指导次数每周少于一次扣1分; 4.未建立台账机制扣2分,缺少相应的工作台账扣2分。 | |
2 | 宣传 培训 | 1.积极组织参加或开展相关培训,每季度不少于2次; 2.及时在微信工作群或单位掌心长兴公众号发布有关垃圾分类的信息,每月至少一次。 |
10
|
1.组织开展培训,每季度至少2次,每少一次扣1分; 2.微信工作群或单位掌心长兴公众号未及时更新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 |
3 | 设施 配置 | 1.按照四分类的要求,配齐四种分类垃圾桶; 2.分类垃圾桶颜色正确、大小适宜、标识正确清晰; 3.分类垃圾桶数量充足,摆放合理; 4.分类垃圾投放设施外观清洁,维护及时,分类桶无破损、密闭性好、垃圾不暴露、专桶专用。 | 25 | 1.分类垃圾桶不符合配备及摆放要求、数量不足,每发现一处扣2分; 2.分类垃圾桶颜色错误或分类垃圾桶标识不正确,每发现一处扣2分; 3.分类垃圾桶或集中点位不清洁,每发现一处扣2分,垃圾桶存在破损现象,每发现一处扣2分,垃圾桶未加盖,每发现一处扣1分。 | |
4 | 收运 体系
|
1.四类垃圾均落实好相应的收运部门,并做好日收运记录; 2.分类收运车辆必须统一标识,而且做到标识清晰、无破 损;收运车辆应密闭运输,保持车容整洁,无抛洒滴漏现 象; 3.分类清运线路合理,收运作业规范,严禁混装混收。 4.中转站运行规范、管理到位;
| 15 | 1.未落实相应的收运部门或收运记录不完整,每发现一次扣2分; 2.车身无分类标识、标识不统一,每发现一次扣1分;标识不清晰 或有破损,每发现一次扣1分;车容不整、污秽明显、存在滴漏现 象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3.每发现一处未实现分类垃圾分类运输的,扣2分;收运作业不规 范,每发现一次扣2分;有混装混收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4.中转站运行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 |
5 |
分类 实效
| 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达100%。 | 30 | 随机抽取辖区内实施单位垃圾桶投放点、沿街商铺无桶化音乐线收集垃圾分类实效,抽样数据的平均准确率每少1%扣1分,扣完为止。 |
附件4
煤山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表(收运实施主体)
序号 | 工作 内容 | 工作要求 | 分数 | 评分标准 | 备注 |
一 | 组织 机构 (5分) | 建立工作机制,负责人、责任人和联络员明确。 | 5 | 1.单位负责人不明确扣1分; 2.条线责任人不明确扣2分; 3.专职工作人员、信息报送人员不明确扣2分。 | |
二 | 长效 机制 (15分) | 1.积极组织清运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学习分类知 识; 2.加强对清运车辆的维护和检修工作; 3.加快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工作检查工作; 4.及时在微信工作群或单位公众号发布有关垃圾分类的信息,每月至少4次。 | 15 | 1.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并报送信息,培训每月1次得5分,每季度2次得3分,每季度1次得1分; 2.对清运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查,每月1次得5分,每季度2次得3分,每季度一次得1分; 3.建立信息化平台或纳入环卫信息化平台的,得5分反之不得分;4.微信工作群或单位公众号未及时更新的,每少一次扣1分。 | |
三 | 车辆 配置 (20分) | 1.按照四分类的原则,配置相对应的收运车辆; 2.分类收运车辆必须统一标识,而且做到车、桶标识清晰、无破损; 3.收运车辆外观清洁、密闭性良好,无跑冒滴漏; 4.收运车辆数量适宜,车上按规定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装卸计量系统安装。 | 20 | 1.配置齐全得5分,缺少一种不得分;街区设置垃圾桶的扣3分; 2.车身、垃圾桶无分类标识、标识不统一,扣2分;标识不清晰或有破损,扣2分; 3.收运车辆车容不整、污秽明显扣2分,密闭性差扣2分,存在滴漏现象的扣2分; 4.收运车辆数量不足扣2分,未按规定安装相应的设备扣2分。 | |
四 | 收运 规范 (55分) | 1.收运及时,不存在垃圾滞留现象; 2.收运人员统一着装,按照规范流程进行作业,做到人走场清,服务态度良好,不扰民; 3.分类清运、线路合理,严禁混装混收; 4.运输过程中无抛洒滴漏现象; 5.将垃圾按照规定运至指定的储存或处置点。 | 55 | 1.垃圾收运不及时,收运时间段外街区有堆放的,发现一次扣5分; 2.收运人员未统一着装扣5分,不按照规定操作,未及时清理现场的扣5分; 3.服务态度差扣5分,扰民的扣5分; 4.存在混收混装现象,发现一次扣10分; 5.运输过程中存在跑冒滴漏,发现一次扣10分; 6.未按规定运至指定的储存或处置点,发现一次扣10分。 | |
五 | 台账 资料 (5分) | 做好车辆购置、人员安排、收运时间、收运线路、收运协议的存档工作。 | 5 | 对应的资料少一项扣1分。 |
附件5
煤山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度考评细则
序号 | 考核 内容 | 考核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绩效 考核 | 按照季考考核细则评定 | 80 | 按照季考考核百分制平均分的80%折算。 | |
2 | 年度目标务完成 情况 | 1.按要求高标准完成省级示范、市级标杆创建任务,具体指标以2023年度省市下达予以考核; 2.完成省市县明确的其他相关年度工作任务。 | 20 | 1.示范创建任务未完成,每少完成1个扣2分,扣完为止; 2.未完成省市县明确的其他相关年度工作任务的,扣5分。 | |
3 | 加分项 |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垃圾分类工作部署,取得创新性成效。 | 10 | 1.领导批示:获中央、省、市领导对乡镇(街道、园区)工作进行批示表扬的,分别按国家、省、市每次加8分、5分、2分; 2.亮点宣传:乡镇(街道、园区)可复制推广的特色亮点工作获中央、省、市主流媒体专题宣传报道,分别加分3分、2分、1分; 3.现场会及省市经验交流发言:承办省、市现场会或在省、市会议上进行典型经验交流发言(书面交流不加分)的每次分别加5分、2分。 | |
4 | 扣分项 | 被中央、省、市、县通报批评或媒体负面曝光的情况。 | 无封顶 | 被中央、省、市、县通报批评或媒体负面曝光的,按国家、省、市、县每次扣8分、5分、3分、1分,整改不力的加倍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