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12-06 阅读次数: 】
长兴清泉污水处理厂(开发区)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
征求意见公告
长兴清泉排水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长兴清泉污水处理厂(开发区)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的要求,为避免招标人的招标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下载”)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1日
二、征求意见提交方式:
1、各潜在投标人在公示期间,点击本征求意见公告后“征求意见反馈”模块将主要的意见建议和依据在系统内提出。
2、并在公示期间,将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制作成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或直接提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3、各潜在投标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附相关依据,提供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清泉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兴大道660号1007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丽湖中央大厦1209号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542533081@qq.com
联系人:邱工
电 话:0572-6223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