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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2/2023-04764 成文日期:  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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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长兴县教育局
长兴县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长兴县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三年行动实施 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2 11:56:44

长兴县教育局

长兴县科技局

长兴县司法局

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文件

 

202366

 

 

长兴县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长兴县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三年行动实施

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县级相关部门:

现将《长兴县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3—2025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长兴县教育局              长兴县科技局  

 

 

 

长兴县司法局          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兴县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清朗环境

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32025年)

 

为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治理,不断巩固“双减”成果,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持续营造我县清朗校外培训环境,根据《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湖州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要求,结合长兴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效果引领,开展校外培训清朗环境系列专项行动,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重点突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大力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持续加强预收费资金监管,突出整治校外培训违规广告,着力提升校外培训监管执法力度,积极营造校外培训清朗环境新生态,进一步减轻家长教育焦虑和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25年,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工作全面覆盖,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乱象全面遏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纳管,预收费资金全面监管,校外培训违规广告全面清理,监管执法体系全面建成,全县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清朗环境形成。  

(二)年度任务

2023年,启动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专项行动,初步探索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工作,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基本纳管。

2024年,深化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专项行动,实现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工作基本覆盖,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乱象得到基本遏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纳管,校外培训违规广告全面清理。

2025年,巩固校外培训清朗专项行动成果,实现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工作全面覆盖,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乱象得到全面遏制,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全面监管,校外培训监管执法体系全面建成。

三、主要举措

(一)开展“红色引领”专项行动,实现培训机构党的工作全面覆盖

1.行动目标:在县委两新工委的指导下,校外培训机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联合乡镇(街道、园区)制定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措施,明确培训机构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议事决策等制度。2023年,落实归口管理,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将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机构章程,并作为注册登记、年检年审、管理监督等的必备条件和必查内容,初步探索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工作;2024年,校外培训机构党的组织做到应建必建,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2025年,巩固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成效,切实发挥党组织对培训机构的红色引领作用。

2.工作措施:1)严格落实分类管理归口机制。科技、文广旅体等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培训机构党建工作实施归口管理,细化工作举措。把党建工作情况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注册登记、年检年审等的必备条件和必查内容。校外培训机构所在乡镇(街道、园区)党组织对属地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兜底管理。2)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责任制。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作为主管部门抓党建重要内容,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范围。各主管部门要定期研究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指导,牵头制定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措施。3)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完善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要履行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突出诚信守法,严格内部管理,规范招生收费行为,杜绝培训造假以及以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社会效益。

(二)开展“监管护苗”专项行动,实现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全面清除

1.行动目标:“双减”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文广局、县市场监管局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2023年,基本建立学科类隐形变异预防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完善部门和属地协同联动工作格局,严厉打击违规培训,确保不出现“大规模、成建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规学科类培训;2024年,学科类隐形变异发现、查处机制有效运行,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得到全面清除,形成有效震慑;2025年,巩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成效,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2.工作措施:1)加强对重点时间节点、重点场所和重点网站的防控。对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新学期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部署排查检查和专项治理。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管控排查,防止隐匿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开展违规培训。加强对招聘网站、家教网等的监管,禁止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校外培训招聘需求信息。2)强化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防范。建立防范违规的重点机构和个人清单,聚焦机构和个人以“托管服务”“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素养提升”以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重点问题,紧盯托管服务、违规组织竞赛、中高考志愿填报咨询等相关机构,加大提醒警示和检查巡查力度。3)强化重点排查检查。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基层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构建乡镇(街道、园区)、村居(社区)动态排查机制。实行多部门联合开展的明察暗访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加强惩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根据违规培训情况、投诉举报情况和基层网格员排查情况建立违规排查重点机构和个人台账,强化摸排跟踪和巡查检查,及时入账出账,做好动态管理。

(三)开展“分类监管”专项行动,实现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纳管

1.行动目标: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联合教育、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等部门全力抓好分类审批、监管数据稽核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工作。严格课程、材料、人员、合同和广告管理,落实“白名单”动态调整制度,每年6月、12月各公布调整一次。2023年,推行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一件事”,确保存量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审尽审”,分类审批率达100%,落实分类管理,全部纳入日常监管;2024年,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现全流程监管;2025年,全面巩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实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审核、日常运营、人员和材料管理、平台管理、收费等全流程监管。

2.工作措施:(1)全面落实分类审批管理。科技、文广旅体等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和日常监管。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后,再依法进行法人登记,并利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现100%纳管。2)全面规范日常运营。全面落实《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校外培训机构内审和主管部门外审的“双审”制度,加强对培训材料的审核、备案管理和抽查巡查,确保培训正确方向。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落实入职查询制度,机构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具体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明确)或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不得聘用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含民办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从业人员日常监管,对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存在从业限制行为的,严格落实解聘手续。严格时间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冲突,线下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0:30。3)全面落实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一名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培训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消防、住建、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场所要安装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视频监控(进出口及一对一教室必须全覆盖安装到位)。鼓励购买场所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提高机构自身防护和学生安全保障。

(四)开展“宣传引导”专项行动,实现校外培训违规广告全面清理

1.行动目标: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下,联合教育、科技、文广和综合执法等部门,依法依规全面清理查处校外培训违规广告,全面拆除和清理已停办校外培训机构的店招、广告等户外设施,建立校外培训广告治理长效机制。2023年,集中开展一次线下广告治理行动,依法拆除停办校外培训机构的店招、广告等户外设施,违规广告基本得到依法查处;2024年,集中开展一次线上广告治理行动,进一步清理违规广告行为;2025年,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巩固校外培训广告治理工作。

2.工作举措:(1)开展违规广告清理整治。集中力量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校外培训广告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存量、杜绝增量。畅通举报投诉途径、加大线索梳理和广告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发布校外培训广告行为。2)加强培训广告日常管控。将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纳入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的范围,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和随机抽查频次,加强对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排查,依法制止随意散发培训宣传品行为。依托乡镇(街道、园区)、村居(社区)网格员对商业楼宇、居民区等进行网格化管理,加大户外广告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发布校外培训广告行为。3)健全部门联动管控机制。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能,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严厉打击违规发布校外培训广告和虚假广告的行为。引导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相关市场主体自觉遵守有关政策要求。

(五)开展“法治监管”专项行动,实现监管执法体系全面建成

1.行动目标:在县“双减”工作专班牵头协调下,教育、科技、公安、文广、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运转顺畅的校外培训监管执法体系,形成巡查发现、调查分析、案件移送、案件办理、信息反馈全流程闭环机制,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2023年,联合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执法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流程,明确部门职责,压实部门责任。2024年,健全监管执法体系,完善案件巡查发现、调查分析、案件移送、案件办理、信息反馈全流程闭环机制。2025年,全面提高执法能力,建成清晰、责任明确、运转流畅的执法体系。

2.工作举措:1)健全执法协同机制。配齐配足各部门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明确具体执法事项的工作衔接,推进证据材料、执法标准、处理结果的互通互认。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明确校外培训联合执法的情形、参与部门的职责、实施程序和具体要求,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联合执法。执法力量明显加强,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高,执法氛围愈发浓厚。2)明确部门执法权责。全面落实《长兴县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移交需立案查处的违法线索及证据材料,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按照每年不少于1次的标准,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专项培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校外培训领域的法律知识、专业执法能力。3)依法严处违规培训。建立健全违规培训预警提示、投诉接收、跟踪办理、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强化全流程闭环管理。对违法违规培训的机构和个人,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罚,并定期公开曝光,不断加强警示震慑。

(六)开展“风险化解”专项行动,实现校外培训环境治理安全稳定

1.行动目标:在县“双减”工作专班牵头协调下,政法委、教育、科技、公安、文广、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校外培训风险化解协调机制,提高风险化解能力;全面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入驻全国平台,实现资金、人员、教材的全流程监管。2023年,推动已完成准入审核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入驻全国平台。2024年,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入驻全国平台,网上全流程监管得到全面夯实。2025年,全面巩固全流程监管成果,有效保障学生和家长权益。

2.工作举措:1)推动预收费资金有效纳管。将管住“钱”作为管住“风险”的首要举措,实现校外培训机构100%开设银行托管专用账户,大力提高全国平台纳管率、支付开通率、监管账户活跃率等指标,防止资金“体外循环”,做到“应托尽托”,实现资金全流程监管,从源头上防范机构“卷款跑路”“退费难”等侵害学生和家长利益的事件发生。2)完善“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聚焦信访清单、工资社保和裁员异常清单、连锁加盟清单、信贷异常清单、舆情清单和资金监管专户异常清单等“六张风险清单”,对校外培训机构经营风险进行全面精准监测,及时形成“红黄蓝”三色预警,构建“事前防范、事中规范、事后改进”风险闭环处置机制,提升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防范和化解水平。3)实现风险隐患“出清”机制。压实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爆雷”“冒烟”线索监测,及时妥善处理退费、欠薪、从业人员安置等苗头性问题,形成“出清”闭环,全面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园区)要将校外培训清朗环境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实施挂图作战。统筹部署、分工协作、联合行动,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分析研判,制定针对性工作举措,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要素保障。在实施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园区)要切实加强相应的工作保障,增强人员力量配备,配置必需的交通、通讯、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为校外培训环境规范整治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

(三)加强督导检查。作为做好“双减”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县“双减”工作专班将“校外培训清朗环境行动计划”纳入对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园区)的考核。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园区)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政策宣讲和解读,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做好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长兴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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