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村庄道路改扩建项目 (光明桥等危桥改造)
第1号补遗书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进行澄清和说明,凡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遗书为准。
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4.2和4.3更改为:“4.2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8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3‰;第三者责任险:按不小于100万投保金额的5‰计列。
4.3安全生产费用计不低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的2%,否则作为明显不平衡报价处理。”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8“最高投标限价”变更为:“最高投标限价以招标人报造价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再乘以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来确定。
工程量清单预算为 3077854元。
调整系数在三个连续值(0.97、0.98、0.99)中开标时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为调整系数”
3.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18日14:00”。
3676788-74124-661-澄清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