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补充完善长兴县小额创业贴息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长人社发[2021]29号)、《长兴县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创业贴息贷款工作助推大众创业的通知》(长人社发[2020]34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对2023年12月份符合享受政策补贴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7日。
附件:2023贴息17-18批公示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