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本级非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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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2/2023-05291 发文时间:  2023-1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长政发〔2023〕86号 发布机构:  长兴县政府办公室
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浦园路等道路命名的批复

小浦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道路命名的请示》(浦政2023〕51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提出的道路命名意见。现将道路命名批复如下: 

浦园路:位于小浦村、合溪村,南起小柏路,北至合溪水库大坝西端合溪水库管理处园区,全长2500米,宽8米。

龙苑路:位于光耀村,南起S301省道,北至龙山南麓山脚,全长1500米,宽5米。

蝴蝶路:位于中山村,南起西王自然村村口,北至五峰路,全长1400米,宽6米。

请你单位联系县民政局,规范标准及时设置地名标志,并做好后续管养工作。同时,请县民政局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告

特此批复。

 

 

 

长兴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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