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0522/2023-03958 | 成文日期: | 2023-10-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长政办发〔2023〕43号 | 发布机构: | 长兴县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ECXD01-2023-0016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长兴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
长兴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
(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14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湖政办发〔2023〕17号),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和优质共享,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7年,建立全县覆盖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滚动推进一批重大民生设施项目,完成总投资54亿元以上的重大公共服务项目,建立以“浙里公共服务在线”优化公共服务配置的体制机制,全面建成“15分钟公共服务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着力开创公共服务“七优享”的社会发展新局面。
长兴县公共服务“七优享”五年目标
领域 | 序号 | 指标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幼有善育 | 1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4.50 | 4.60 | 5.00 | 5.50 | 5.60 |
2 | 普惠托位占比(%) | 87 | 88 | 89 | 89.5 | 90 | |
3 | 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 | 90 | 92 | >95 | >95 | >95 | |
4 | 建设“医防护”示范儿童健康管理指导中心(个) | 1 | 2 | 3 | 4 | 5 | |
学有优教 | 5 | 公办幼儿园(含同质同价)在园幼儿占比(%) | 83.3 | 85 | 88 | 90 | 90 |
6 | 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 | 95.8 | 96 | 96 | 96 | 96 | |
7 | 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督导评估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8 | 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省级评估率(%) | 0 | 0 | 0 | 100 | 100 | |
劳有所得 | 9 | ★欠薪线索动态化解率(%) | 94 | 94.5 | 95 | 95.5 | 96 |
10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2 | 92 | 92 | 92 | 92 | |
病有良医 | 1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81.70 | 82.45 | 82.50 | 82.60 | 82.70 |
12 | 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 | ≤9.30 | ≤9.15 | ≤9.00 | ≤8.75 | ≤8.50 | |
13 | ★年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人次(万) | 11.69 | ≥11 | ≥11 | ≥11 | ≥11 | |
14 | “浙里惠民保”投保率(%) | 72 | 73 | 74 | 75 | 75 | |
老有康养 | 15 |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 28 | 29 | 30 | 30 | 30 |
16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51.7 | 52 | 52.3 | 52.6 | 52.8 | |
17 | 长期护理保险覆盖人数(万人) | / | 完成市定任务 | 完成市定任务 | 完成市定任务 | 全覆盖 | |
18 | 助餐村(社区)覆盖率(%)和人次(万) | 90 | 95 | 100 | 100 | 100 | |
40 | 50 | 60 | 70 | 90 | |||
住有宜居 | 19 | 保障性租赁住房累计建设筹集套(间)数(套) | 7728 | 8228 | 8728 | 9228 | 9300 |
20 | 老旧小区累计改造个数(个) | 36 | 45 | 54 | 54 | 54 | |
21 | 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 | 95 | 95.2 | 95.5 | 95.8 | 96 | |
弱有众扶 | 22 | ★县级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23 | 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元) | >13000 | 14000 | 15000 | 16000 | 17000 | |
24 | 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 | 85 | 86 | 87 | 88 | >90 | |
25 | “残疾人之家”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26 | 新增慈善组织数量(个) | 4 | 4 | 4 | 4 | 4 |
备注:带★标记的指标为核心指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实现“幼有善育”。加强优生优育服务保障,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促进儿童健康,率先构建全链条、一体化善育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加快健全生育服务体系。健全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全面改善县妇幼保健院基础设施,不断健全以县妇幼保健院为核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综合性医院(含中医院下同)为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加强县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中心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筛查、诊断、治疗、康复、救助一体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实施“提升母婴安全行动”,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巩固在历史低水平。
2.全面实施儿童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儿童医疗服务发展行动计划,推进县妇幼保健院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儿童医疗保健战略合作。开展儿童早期发展促进行动,实施国家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做实0-3岁儿童发育监测和筛查、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到2027年,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提升儿童中医诊疗服务能力,支持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设立中医儿科,深入实施“中医护苗”工程。
3.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加快建设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5种模式为主,以家庭托育点和社区驿站为补充的“5+X”托育服务体系,千人口托位数、普惠托位占比逐年提高。推动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积极争取开展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建立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和服务项目标准制度。建设托育服务指导体系,全面实施“向日葵亲子计划”,全面推广“伟伟道育儿”品牌,到2027年,建成“医防护”省级示范儿童健康管理指导中心5家。加强托育机构规范管理,建立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上岗资格审查和岗位培训制度,到2027年,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95%。
4.加快发展婴育数字服务。推广运用婴育服务数字化集成,开展人口形势分析和公共服务情况评估,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基础库,搭建“儿童健康数字平台”。推广运用“智慧托育管理系统”,对托育服务资源布局、从业人员管理、安全运营以及婴幼儿健康等实施数字化管理。推进智慧婴育服务应用落地,推动生育全程“互联网+”优质服务“一链直达”。
(二)加快实现“学有优教”。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建设教育强县,率先实现基础教育均衡优质、高等教育高水平普及、普惠性人力资本全面提升。(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1.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持续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深入实施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加强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和保教质量监管,确保全县幼儿园100%依法依规办园。助推学前教育“镇村园”一体化发展。推进普惠性幼儿园扩容工程,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园。支持民办幼儿园普惠发展。到2027年,农村学前教育整体质量达到城区平均水平,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96%以上,省二级以上优质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5%以上。创成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强学前教育县域品牌特色。积极争创学前教育高水平公益普惠县试点。每年改造一批“低小散”的农村学前教学点,到2027年,“美丽乡村教学点”实现高水平全覆盖。全力擦亮学前教育品牌,深化学前教育评价改革以及幼小衔接实践探索。推进托幼一体化综合集成改革,确保有条件的幼儿园100%提供托育服务。
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争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全覆盖,积极创建浙江省现代化学校,确保全县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值保持全省领先。落实义务教育学生正脊筛查工作。持续推进随迁子女在我县保障入学,稳步提高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到2027年达95%以上。新(改、扩)建中小学5所。创成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精准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发展。全面推进并逐步提升城区义务段学校集团化办学水平,逐步提升城乡教育均衡水平。探索城乡教育共同体新模式,实现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全域共享。扎实推进“县管校聘”改革,深化实施教师“优享计划”,确保每年城乡专任教师交流人数达应交流数的15%以上。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办学品位。持续推进“1+3”学生素养提升行动,为学生终身可持续发展奠基。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推进作业管理和评价改革,实现课堂减负提质目标。坚持“一校一策”原则,建立服务学生健康发展和学校文化构建的义务段课后服务运行机制。加强课后服务资源、资金、人员等要素保障,助力儿童青少年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深化“双减”集成改革,实施校外培训环境清朗三年行动,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效。加快推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分类管理。建立健全风险应急机制,杜绝“退费难”“爆雷卷款”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推动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完善特殊教育资源配置和布局优化,以适宜融合为目标,高质量普及残疾儿童15年基础教育,加快特殊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坚持特教特办,到2027年,特殊教育学校创成标准化学校。
3.普高教育多元特色发展。探索普通高中“县中崛起”。实施“学南通 争先进”普通高中提质专项行动以及“县中崛起”工程,长兴中学与庆元中学深度开展“一对一”结对,完善县内合作和县外联盟双循环机制。到2027年,实现普通高中结对共建县域全覆盖。积极参与县中校长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县中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和教师职称分类评价标准,推进公开招聘、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自主评聘改革。推动普通高中分类办学。全面实施普高新课程新教材。抓实学生职业生涯教育与选科指导,进一步加强普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化普通高中分类办学试点,推动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到2027年,全县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72.2%。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落实中考全省统一命题工作,完善普高招生录取办法。调整优化中考招生普职比,到2027年,达到国家平均水平以上。优质示范普高分配至初中学校招生比例提升至70%。
4.职业教育融合贯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健全中职院校与普通高中、高职(职业本科)院校与普通本科合作机制,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深化中高职、中本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积极推进区域中高职一体化办学。到2027年,中职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比例达60%以上。稳步提升“双高”建设水平。聚焦我县“1+4”产业布局,扎实推进省“双高”建设。积极参与国家级“双高计划”,积极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以高水平中高职学校,带动区域职业教育发展。组建一支省级职教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打造一批省级职教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到2027年,建成高水平中职学校1所、高水平专业3个,职业教育内涵进一步深化。持续深化产教融合。依托“长三角品牌职校联盟”和“一技成”天赋教育联盟,打造区域职业教育高地。积极探索现代学徒制与企业新型学徒制有机衔接,打造一批产教融合集团(联盟)、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和生产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到2027年,打造县域产业学院3所以上。
5.终身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大力发展“学校后”教育,服务人的终身发展和“扩中”“提低”。实施社会人员学历技能双提升行动,通过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和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每年完成成人学历提升5396人。支持职业院校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年度职业培训规模达13357人次以上。常态化办好全县“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助力学习型社会建设。老年教育全域辐射。鼓励在职和退休教师参与老年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日常应用培训,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到2027年,实现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全覆盖,村(社区)老年学堂覆盖率达55.6%以上。未来社区教育延伸扩面。培育创建学习型社区,高质量构建未来社区教育场景。推动社区教育“一校一品”建设,加强宣传推介。到2027年,培育省级学习型社区2个、省级社区教育品牌项目4个。
6.高等教育迭代赶超发展。支持高等教育扩容。加快推进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长兴校区等建设,确保高质量建成启用。推动高校高水平发展。支持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长兴校区高水平发展。参与市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建设。到2027年,儿童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15.7年。
(三)加快实现“劳有所得”。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强新时代蓝领培育,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打造“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的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1.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高质量就业良性互动,加强就业政策与产业、财政、金融、投资、消费等政策的协同联动。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推广应用“浙里就业创业”场景。到2027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
2.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迭代升级“乐业湖州”共富班车,实施困难群体就业精准帮扶计划,聚焦大龄、长期失业、低保低边、低收入农户、持证残疾人等群体,引导企业推出一批薪酬待遇优厚的“绿色岗位”“爱心岗位”,同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储备力度。组织有针对性、实用性的技能培训,开展“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服务月”、工会援助帮扶等专项活动。依托“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在线”应用开展实名制帮扶,完善数据协同,精准识别、动态调整帮扶对象,多渠道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到2027年,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率保持在100%。
3.促进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以“城区+乡镇”“综合+行业”“公益+私营”为建设布局原则,结合地区灵活用工特点,全面实施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行动,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开展示范零工市场建设认定,提升零工市场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形成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零工市场等相互补充的服务体系。探索发展线上零工市场,推广应用“浙里找零工”线上专区,实现零工线上服务24小时全天候、不打烊。2023年底,全县建成标准化零工市场2家,到2027年,建设一批市级示范零工市场。
4.深入推进创业创新活力集成改革。实施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深化准入准营退出制度改革,首推“创业第一见面人”服务 模式,健全“无事不扰”机制。完善加强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价格监管联动,制止“三乱” ,查处曝光一批行为典型、性质恶劣的重大违法案件。实施融资服务提质行动,推广应用“浙江小微增信服务平台”,迭代升级“小个贷”,全面推动知识产权高效益转化运用。实施创新要素赋能行动,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集成改革,强化质量、标准、品牌集成供给,大力推广“质量管家”服务模式,塑造市场经营主体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实施成长培育提升行动,健全全生命周期梯度培育机制,开展现代小微企业培育行动和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行动,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到2027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7.74件。
5.积极打造“长兴青创新城”建设品牌。聚焦生态优化,加速长兴青创城建设,实施青年创业筑巢工程,加快“1+3+N”青创空间布局,启动数智大厦、巷富共创园等一批新建空间建设,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园、画溪创业谷等一批重点空间建设。实施青年创业育苗工程,招引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来长创业,长兴籍青年人才返乡创业,全年引进科创英才项目50个以上、落地青创项目200个以上。实施青创孵化工程,落实长兴青创十条,打通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技术链,打造青年人才“向往来、留得住、发展好”的创业创新首选地。2023年底,新认定市级青创空间1家,引育青创项目190个,到2027年,累计建成青创空间7家以上,增加青创项目1700个以上。
6.全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深入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和长兴工匠培育工程,加快打造中国特色学徒制品牌建设,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技能人才工作体系,完善技能人才培育、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到2027年,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8.3万人次。
7.健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全面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打破学历、资历、年龄限制,对优秀技能人才,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的融通发展,开展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试点。到2027年,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5.4万人,占从业人员比重达到38%;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85万人,占技能人才比重达到38%。
8.着力完善薪酬分配指导机制。根据省、市统一部署,适时适度提高全县最低月工资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达到2300元/月,到2027年,最低工资标准最高达到3000元/月。配合市人力社保局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落实全市工资指导价位,定期发布符合长兴产业特点的工资价位,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探索制定《关于做好技能人才薪酬激励相关工作的意见》,协同县总工会大力推广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完善以体现技能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9.稳步推行能级工资集体协商。以技术工人薪酬分配集体协商为突破口,以规模以上企业、产改试点企业为主要对象,以“6+X”为主要协商内容,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并逐步向区域性行业性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拓展,形成“以技提薪”“以薪留人”“以人稳企”新格局。建立健全能级工资集体合同数据库,促进产业工人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扩面提质”。2023 年,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实现产改试点企业全覆盖,到2027年,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
10.进一步深化实施“双爱行动”。突出以“双爱”“和谐同行”助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持续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启动高质量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双百工程”,培育选树百家和谐单元、百名金牌调解员,推动各类企业、工地项目及工业园区、乡镇(街道)、行业(协会)普遍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探索推广劳动关系协理舱工作模式,打造“和谐共富”服务站点。聚焦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强化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推动落实“大调解”、多元化解工作格局,提升调解仲裁工作效能,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到2027年,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全覆盖,累计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体检2500家次以上。
11.不断提升根治欠薪工作质效。坚决落实省人力社保厅关于持续深化“浙江无欠薪”行动的部署安排和工作要求,探索建立工资支付兜底保障机制,深化隐患排查、清单管控、联动督导等工作,管好用好劳动保障督导员、劳动保障专员和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提升涉薪纠纷化解能力,常态化开展涉薪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依法理性维权教育引导,推动欠薪纠纷从“看见”处置向“预见”防范转变。聚焦欠薪线索动态化解率和“安薪指数”提升,强化工程建设领域涉薪纠纷源头治理,加大欠薪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和非理性讨薪行为,大力推广“安薪在线”数字应用,不断提高欠薪线索办理质效,以数字化手段提升根治欠薪工作效能。到2027年,欠薪线索动态化解率达到96%以上。
12.着力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省地方标准落地,推进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健全仲裁与诉讼衔接制度,提升仲裁办案公信力。强化劳动争议协商和解,加强争议源头治理,完善劳动争议多元调解组织体系,加快推进仲裁机构调解中心建设,综合运用基层调解、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和调解仲裁,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化解效能。完善“智慧仲裁”数字应用,优化调解仲裁网络平台,推进数字仲裁庭建设,“无讼指数”持续位居全市前列。到2027年,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保持在65%以上,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2%以上。
(四)加快实现“病有良医”。提升医学创新和临床诊疗能力,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率先构建上下贯通、联动提升的医疗健康服务格局。(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级。加快卫生健康领域“七优享”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七大行动”,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等五大中心建设,合理扩容重症救治资源,新增ICU床位不少于50张。深化县域医共体改革,全力打造县域健共体。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推动长兴县第三人民医院公共健康中心重点建设项目高效完成,实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新改扩建项目。加大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力度。推进县中医院强院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完善院前急救网络,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到2027年,县域就诊率、基层就诊率持续保持在90%、70%以上,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90%以上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村级医疗机构标准化率达到95%以上。
2.提高全民医疗保障水平。构建共富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升基本医保保障水平,实施居民医保待遇提升工程,逐步缩小城乡医疗保障待遇差距,完善大病保险政策。积极发展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迭代升级保障责任,强化大病补充保障作用,不断提高医疗保障综合水平。打造医保办事全程“不见面”互联网服务模式,优化完善“互联网+”医保经办服务,持续推动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审即转”,个账资金“秒到账”。稳步推进生育医疗待遇省域内直接结算全覆盖。到2027年,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投保率达70%以上,异地结算医疗机构开通率达到70%,生育医疗费用省域内直接结算率达到90%以上。
3.优化数字健康服务内涵。按照市卫生健康委湖州“健康云”统一部署,推动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业务规范有序上云。全力实施“数据高铁”工程,加快实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县、乡、村三级信息实时贯通。发展好“互联网+”医疗、护理、药事、中医、医保等服务,构建线上预约、在线诊疗、线下护理、药品配送、医保结算等全流程闭环服务。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数字化建设,着力提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互联互通和智慧医院等级。配合做好“浙医互认”系统迭代升级,深化“浙里健康e生”等“浙里”系列数字化应用,加快实现全县域“无纸化门诊”和检查检验实时共享。推动县域医共体应用“人工智能临床辅助决策支持平台”,推广辅助诊断技术、常态化“云诊室”服务。到2027年,数字健康重点应用年均服务人次达100万。
4.深化医保领域集成改革。优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规范,推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扩大住院支付同病同价病组,实施省级门诊支付改革试点。持续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开展全面覆盖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的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降低口腔种植医疗费用。到2027年,县级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到38%以上,同病同价病组达到120个,门诊支付改革全面实施。
5.强化全民健康促进共享。积极打造健康中国建设县域示范,推动健康中国15项、健康浙江26项行动做实走深,高质量巩固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推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健康细胞建设等工作提升至省内前列。实施同质同标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适时优化、提标体检项目。完善慢性病早筛早诊早治制度,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全周期管理,办好“两癌”筛查、重点人群结直肠癌、慢阻肺筛查等民生实事。加强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危机干预,推广“湖州市智慧心理云平台”,进一步完善并规范提供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强化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和老年人阿尔茨海默症、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筛查干预。2023—2027年,平均每年免费健康体检11万人次以上。
6.保障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实施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普惠工程,合理布局百姓健身房、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农村全民健身广场等多类型体育健身设施,持续推动体育公园、健康步道和嵌入式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公共体育“一场两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100%向社会开放。到2027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4平方米,体育“一场两馆”实现全覆盖,基本建成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高质量实现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
(五)加快实现“老有康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养老服务供给、机制模式创新,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率先构建便捷化、多样化、智慧化的养老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开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建立完善养老保险参保基础数据库,强化精准扩面和动态管理,以高校毕业生和稳定就业人员为重点,制定下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任务指标,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合理调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进一步拓宽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研究制定促进企业年金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企业年金发展,扩大覆盖面;积极争取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先行工作,鼓励引导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2.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深化改革。在国家政策框架和批准下,健全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坚持独立险种、城乡一体、低水平起步,强化政策规范,推进参保扩面。到2027年,全县基本实现参保全覆盖。整合养老服务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工伤保险等政策,推进省级长期照护保障模式试点,加大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政策支持力度,将服务保障对象扩大到家庭年均收入6.67万元以下完全不能自理老年人。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有效衔接。
3.推进社区认知障碍照护试点。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认知障碍社区照护试点,推进认知障碍照护专员培训和社区认知障碍全员筛查。到2027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持有认知障碍照护专业证书达到50%,培育50个认知障碍专业社区。建立浙北认知障碍研究培训中心,开展认知障碍家庭照护培训和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及干预研究。
4.推行老年人数字健康服务。基于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共享卫生健康数据,构建医养融合、康养协同、服管一体的养老服务新模式。在养老服务中融合健康指数、“健康银行”、运动处方、膳食处方等数字健康服务,依托县域医共体集团、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三级健康管理网格进行闭环管理,结合未来社区(乡村)健康场景建设进行试点推广应用。到2027年,未来社区(乡村)健康场景建设试点村(社区)全部实现老年人数字健康服务,全县所有养老服务网点全覆盖。
(六)加快实现“住有宜居”。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提高城乡住房品质和安全,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牵头单位:县建设局)
1.持续加强公租房兜底保障。持续降低公租房准入条件,优化补贴标准,进一步扩面保障群体、提升保障水平。全面规范公租房建设、分配、管理全流程环节,健全信息审核机制,依托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加强公租房管理动态审核,多渠道筹集公租房实物配租房源。以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并举方式,持续实现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应保快保。
2.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配建、转化“四个一批”,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推动实现供需平衡。提升存量用地、存量用房新建、改建项目比例,提升已出租房源占已竣工房源数量比例,逐步提升面向社会公众出租房源比例。研究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资金分配管理办法,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改善存量住房转化项目的居住环境和条件,提升新市民、青年人宜居水平。
3.有序推动人才房建设管理。完善人才住房需求和房源供应配套机制,按照职住平衡原则规划建设人才房。统筹保障性租赁住房和未来社区建设,通过集中新建、企业自建、市场配建、共有产权、存量转化等方式加大人才房建设筹集力度,打造一批高品质的标杆型人才社区。完善人才房建设和管理相关配套政策,加强长效管理。研究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根据省市工作要求,探索发展人才共有产权住房。
4.稳步实施棚改和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排摸棚户区底数,加强项目储备培育,科学安排改造时序和建设计划,坚持“重开工”与“重竣工”“重交付”并重,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安置方式,提升安置效率。开展城镇老旧小区补短板行动,突出立面补缺、墙体整治、屋顶补漏,进一步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建立健全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到2025年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5.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加快落地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按照建设要求,制定《长兴县完整社区(未来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旧改类和新建类同步推进。开展城镇社区专项体检,聚焦“一老一小”重点人群需求,制定城镇公共服务设施补短行动方案,建立项目库,精准实施补短板行动,完善“5-15分钟生活圈”。持续落地未来邻里、治理、教育、健康、服务等场景,突出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和邻里和睦共治,打造具有归属感、舒适感和未来感的人民幸福美好家园。
6.着力提升住房建设品质。全力推进住宅品质提升行动,积极打造“好房子”样板。推进“住宅品质保障在线(安心收房)”等数字化应用,建立完善住宅工程全过程质量评价体系。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持续开展建筑工程创优活动,激励企业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完善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加强装配式建造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
7.全面提升专业物业服务。健全党建引领的物业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加强物业行业和物业企业党建工作。通过成立国有物业服务企业、强村公司,引导国有物业公司、强村公司、品牌民营企业进驻实施专业化管理服务,推动专业物业服务向社区托管、业主自管的住宅小区覆盖,细化、量化、标准化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小区党建,推进业委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党建引领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机制,扩大“红色物业”的影响力,切实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8.全面开展住宅加装电梯。同步推进加装电梯“共享模式”和“传统模式”,鼓励居民积极参与,构建稳定且多元化的加梯市场。加压落实属地责任,酌情加大对街道加梯工作的考核占比,并对工作懈怠、成效不明显的街道予以通报。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加梯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组建加装电梯志愿服务团队,致力于政策宣传、加装发起、矛盾协调等,助力破解加梯难题。
9.全面推进城乡危房治理。开展城乡房屋(含自建房)安全整治行动,完成第三次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工作,形成新一轮城镇危房解危清单,制定具体解危计划和措施,在一年内开展解危,到2027年底完成实质性解危(完成拆除或加固);持续加强排查解危动态管理,完善基层巡查、监测等工作机制。巩固提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农房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机制,落实农村危房动态清零要求,进一步优化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方式。
10.完善农房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农房闭环管理机制,重点实现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常态化应用,实现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的全过程管控,并通过人防、物防、智防、群防群治等方式,多跨协同、实时掌控,常态化开展农房排查治理工作。
11.稳定住房市场提升治理水平。积极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精准施策,有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持续开展房地产秩序规范整治专项行动,推进非正常交付和停工项目专项整治行动,用好各项支持政策,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推行中介合同示范文本网签备案和存量房资金监管。
12.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完善住房公积金扩面机制,深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试点。优化使用政策,加大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提取支持力度,探索支持租赁保障性住房按月提取、租金直付新模式,适当提高多孩家庭贷款额度。优化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掌上办、一件事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到2027年基本建立覆盖受益面更广、住房制度作用发挥更有利的新型住房公积金制度。
(七)加快实现“弱有众扶”。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夯实兜底保障基础、改进救助帮扶方式、提升救助资源绩效,加快构建新型慈善体系,率先建成分层分类、精准高效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深化社会救助扩围改革。健全以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主,增幅不低于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综合考虑最低工资标准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到2027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达到1.7万元。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建立以三口之家计年收入不足10万元的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常住人口救助帮扶政策体系。持续提升专项救助保障水平,逐步将专项社会救助与基本生活救助分层解绑,拓展专项社会救助对象范围。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增强应对突发困难的及时性、有效性。
2.实施专项救助品牌行动。深入实施就业“乐业帮扶”、产业“造血增收”、医疗“仁心关爱”、教育“助学添翼”、住房“善居工程”、灾害“‘救’在眼前”等救助品牌行动,切实提高专项救助的精准性和综合保障水平。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稳步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到2027年,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率、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和救助落实率、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住房保障率、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率、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率保持100%,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90%以上,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幅不低于10%。
3.推进分层分类精准救助。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对象为第一圈层,专项救助对象为第二圈层,低收入困难群体为第三圈层的分层分类救助格局,推动社会救助层层递进。按照困难对象类型和致困原因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加强对困难残疾人、困难退役军人、困境儿童、困难职工等弱势群体的救助帮扶,做到救助对象精准、措施精准、成效精准。到2027年,“残疾人之家”覆盖率、在档困难职工帮扶资金覆盖率、法律援助县域内通办率保持100%。
4.整合多元救助帮扶力量。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资源统筹和部门协同,汇聚救助合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群团组织、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救助帮扶,激发“五社”联动活力,营造村(社区)“邻里救”氛围,广泛动员全社会同帮共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扶持社会救助类公益创投项目,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救助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加强慈善组织培育,积极鼓励慈善公益捐赠,持续推动慈善信托发展,深化“救助+慈善”综合救助模式,完善政府主导的慈善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到2027年,累计新增慈善组织20个以上,累计新增慈善信托规模780万元以上,累计实施人道公益项目20个。
5.拓展救助帮扶服务内容。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持续丰富“物质+服务”救助措施。落实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工作,重点做好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社会散居孤儿、困难儿童、空巢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的访视和照料,解决急需困难,链接救助服务。针对不同类型群体拓展丰富救助服务目录,提供居家环境改善、基础家电配置、适老化改造、学习环境改善、岗位推荐、产业帮扶、技能培训等服务,打造社会救助类服务品牌。到2027年,累计实施“善居工程”630户。
6.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在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全覆盖基础上,深化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规范化运营,强化基层经办力量。依托“浙有众扶”应用推动线上线下联动发力,推进智慧救助建设,持续完善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多途径归集救助结果信息,集成“幸福清单”并定期送达,畅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迭代“供需两库”机制,升级“一键智配”场景,推动精准保障供给侧改革。到2027年,县级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规范化率达到100%,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事项做到应联尽联。
7.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依托“浙有众扶”应用,健全弱势群体人口数据库,推进社会救助数据共享和应用。健全监测预警机制,构建主动发现网络,落实困难对象动态管理。健全探访关爱机制,实施三级动态预警管理,实现救助帮扶及时有效。健全诚信评价机制,加强救助对象信用奖惩管理。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到2027年,弱势群体动态监测人口比例达到6%,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保持10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兴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构建一办九组的组织架构,统筹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建立联动协同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压实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任务项目化、责任清单化、节点时间化。建立会商机制,定期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强化动态监控,根据工作进展和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优化调整。县政府办、县发改局负责总体统筹协调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各推进组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做好省级任务承接,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工作推进。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细化年度任务,排定年度重点指标、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三张清单。坚持项目引领,以民生项目为牵引推动“七优享”工程各项公共服务落到实处。围绕公共服务重大项目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合力推进公共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强化协调督导,建立分领域、分单位、分层级的多维晾晒机制,加快项目建设,提速有效投资。
(三)加强督导服务。开展常态化调查研究、分析研判、协调服务,加强难点问题的动态梳理,开展有针对性地问诊、帮促。迭代完善应用系统,汇聚整合数据资源,促进数据高质量归集和高效率共享,全面推进省公共服务“七优享”综合集成应用落地见效。建立健全“月通报、季调度、年评估”全链条督查机制,开展调度评价,推动形成比学赶超、力争上游的浓厚氛围。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附件:1.长兴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组织架构
2.2023年长兴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标志性工作清单
3.2023年长兴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1
长兴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组织架构
为扎实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加强对我县“七优享”工程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决定成立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
一、专班组成人员
召集人:吴秋景(县政府)
成 员:王 瑛(县政府办)
蒋德刚(县委史志室)
朱自强(县发改局)
朱 磊(县发改局)
雷晓财(县教育局)
王 斌(县民政局)
吴建勇(县财政局)
尹德义(县人力社保局)
朱 伟(县建设局)
陈 波(县卫生健康局)
陈新国(县文广旅体局)
王月花(县医疗保障局)
陈 舒(县大数据局)
宋锋良(县公积金分中心)
陈德坤(县残联)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朱自强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瑛、蒋德刚、朱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推进组组成人员
专班下设一办九组,九个推进组设在各领域牵头单位,负责本领域重点指标、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条抓块统,分别对应省市各领域工作推进组,积极做好省市任务承接落实。
(一)“幼有善育”推进组。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召 集 人:王世红
联 络 员:许 辉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大数据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学有优教”推进组。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召 集 人:雷晓财
联 络 员:李 峰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长兴城投集团
(三)“劳有所得”推进组。
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召 集 人:尹德义
联 络 员:蒋 林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残联、县工商联、县总工会
(四)“病有良医”推进组。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召 集 人:陈 波
联 络 员:陈 贤
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县文广旅体局
(五)“老有康养”推进组。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召 集 人:余玲燕
联 络 员:蔡 敬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大数据局、县残联
(六)“住有宜居”推进组。
牵头单位:县建设局
召 集 人:朱 伟
联 络 员:肖秋姝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积金分中心、长兴城投集团
(七)“弱有众扶”推进组。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召 集 人:王 斌
联 络 员:杜 琦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总工会、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供电公司
(八)重大民生设施项目推进组。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召 集 人:朱 磊
联 络 员:沈华婷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建设局、县文广旅体局、长兴城投集团、和平镇、林城镇、虹星桥镇、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画溪街道
(九)综合集成应用推进组。
牵头单位:县大数据局
召 集 人:陈 舒
联 络 员:熊先胤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建设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残联
附件2
2023年长兴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标志性工作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幼有善育 | 1.打造母婴安全城市样板。加强母婴全流程保健和医疗服务,开展孕产妇贫血筛查和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项目,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 县卫生健康局 |
2.注重部门协同、普惠优先、规范提升,积极构建多元化、规范化、品牌化、数字化托育服务体系。 | |||
3.加强长兴县产前筛查中心建设,规范实施常住人口优生“九免”项目,拓展筛查服务项目。做好“出生一件事”掌上办理工作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 | |||
4.实施妇幼信息改造工作,加强妇幼专科联盟建设,发挥县妇幼保健院三级乙等专科医院优势,全县联动推进妇幼健康工作规范化、同质化发展。 | |||
2 | 学有优教 | 5.持续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新(改、扩)建幼儿园2所,新增学位810个。加快推进龙山新区新建学校工程。 | 县教育局 |
6.推动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95.8%。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0%以上,“安吉游戏”市级实践园占比达70%。 | |||
7.完善长兴县随迁子女就学办法,全面开展积分入学机制,推行“居住证+积分”梯度提供就学服务的举措,确保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段新居民随迁子女100%保障入学,就读公办学校比例达91%以上。 | |||
8.积极争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自查工作。 | |||
9.推进实施“学南通 争先进”行动计划,与省外优质普通高中结对联建2所以上。 | |||
10.健全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机制,实施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行动,开展职业教育培训1.3357万人次以上,完成社会人员学历提升0.5396万人。全年录入学分银行学习成果数占本地常住人口数的25%以上。 | |||
3 | 劳有所得 | 11.“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在线”应用下沉至乡镇,延伸就业服务触角,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开展零工市场建设工作,促进劳动力灵活就业。截至目前,已建设零工市场2家。 | 县人力社保局 |
12.实施青年创业筑巢工程,加快“1个青创中心+3大青创圈+N个青创空间”青创城布局;实施青年创业育苗工程,招引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长兴籍青年人才来长创业,全年引进落地青创项目190个以上;实施青创孵化工程,落实长兴青创十条,打造青年人才“向往来、留得住、发展好”的创业创新首选地。 | |||
13.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进一步深化新型学徒制改革,探索技能人才薪酬体系改革,提升技能价值,推进技能人才工作提质增效,创新技能人才“增技增收”新模式,打造浙江省新时代高技能人才“增技增收”示范地。 | |||
14.正常生产经营的百人以上建会企业单独签订集体合同率100%。2023年6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园区)完成区域性工资集体(能级工资)协商,签订好区域性集体合同,11月底指导完成辖区内百人以上建会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 | |||
4 | 病有良医 | 1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基本标准全覆盖,60%达到推荐标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新(改、扩)建项目年新增4家,规范化率达到95%以上。 | 县卫生健康局 |
16.提升重症医疗救治能力。2023年完成综合医院ICU床位配置实现2个4%的基础上新增50张ICU床位建设。 | |||
17.招聘各类卫生人才100名以上,其中硕士研究生18名以上,力争引进博士研究生1名;力争入选省“551卫生人才”1名,市基层卫生领军人才1名。 | |||
18.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不断健全治未病网络体系,推广应用中医药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适宜技术,做实“一老一小”等基层中医药服务,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100%全覆盖。 | |||
19.2023年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免费体检116877人。持续实施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行动,覆盖率达100%。做深做细“健康银行”项目,试点村居民开户率达到40%。 | |||
20.进一步深化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持续完善“两慢病”健康指数,有机集成慢病一体化门诊、健康银行、数字家医等应用进行全面推广,巩固数改成果。公立医院“浙医互认”检验检查报告开放率达到100%,检验检查报告调阅成功率达到90%以上。 | |||
21.推进省、市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新建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笼式足球场、全民健身广场、百姓健身房等14个。 | 县文广旅体局 | ||
22.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城乡居民医保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和三级、二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保报销比例分别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 县医疗保障局 | ||
23.根据市医疗保障局统一布置开展门诊按人头包干结合APG点数付费改革试点。 | |||
5 | 老有康养 | 24.对老年人高频服务内容和政策进行梳理,建立老年人360全息画像;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建立个性化居家养老服务清单。 | 县民政局 |
25.新建补建提升15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推进3.0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打造2个养老服务综合体。建立老年人助餐送餐服务体系,完成年度40万人次助餐任务,助餐送餐服务覆盖95%的城乡社区。 | |||
26.推动“一人一床一码”应用全域覆盖,床码应用范围由机构向社区养老、居家养老领域延伸。 | |||
27.老年人意外险“促康复”直赔改革,启动老年人居家养老守护保险试点。推进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新增家庭养老床位50张。 | |||
28.构建共富型大社保体系,构筑“1155”扩面提质工作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1.74万人。 | |||
29.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安宁疗护病区(房)建设,新建县级安宁疗护病区1个。 | |||
6 | 住有宜居 | 30.2023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730户,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30%以上。 | 县建设局 |
31.实施保障性住房筹建工程。加快已建项目转化认定和新建项目开工,2023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801套(间)。 | |||
32.2019年前开工的安置项目竣工率达到100%、交付率达到85%以上。 | |||
33.实施旧改和加装电梯工程。聚焦“一老一小”服务需求,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工作,健全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和加装电梯民主协商机制,实现公共服务设施能级提升,公共空间共享共治。2023年,新增改造老旧小区13个,新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5部。 | |||
34.实施未来社区创建和建设品质提升工程。衔接完整社区要求,制定未来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按普惠型、引领型分层推进,开展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行动。2023年,累计创建未来社区不少于12个(其中,2023年计划完成未来社区创建2个),覆盖20%以上的城镇社区。 | |||
35.实施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扩面工程,2023年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提升至95%,创建省市级红色物业项目14个,淘汰更替在管物业项目1个,发布物业企业履约服务“红黑榜”4期。 | |||
36.2023年完成第三次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加强城乡危房排查解危动态管理,实施动态清零。 | |||
37.报投资、促销售,力争投资销售企稳回升;加快风险项目推进,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完成“保交楼”目标任务。 | |||
6 | 住有宜居 | 38.实施公积金扩面提标工程。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和受益面,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达到13.79万人。持续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新增1300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 县公积金 分中心 |
7 | 弱有众扶 | 39.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幅不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年标准达到1.3万元以上,困难群众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率控制在15%以内。配合市民政局出台低收入保障边际家庭困难救助认定办法,将以三口之家计年收入不足10万元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 | 县民政局 |
40.创优“救助+慈善”综合救助模式。统筹推进“救助+慈善”品牌建设,全年慈善资金投入不少于1500万元,拓展助医、助学、助业等服务内容,推动“八无忧”项目品牌系统化、规范化、可持续。 | |||
41.创强“助联体”救助服务阵地。保持县级“助联体”全覆盖,配合市民政局出台“助联体”运营办法,提高“助联体”规范化率,发展“物质+服务”救助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迭代升级“供需两库”,深化“以需定供、精准滴灌”的社会救助供给侧改革。 | |||
42.深入开展“善居工程”,探索地方改造特色,高质量完成困难群众居家环境改善民生项目,实施230户困难群众居家环境改善和现代家电配置,提升困难群众生活品质。“残疾人之家”覆盖率保持100%,有就业能力和需求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70%。 | |||
43.推进长兴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综合型慈善基地、慈善激励机制建设,新认定慈善组织3家,慈善信托规模突破500万元。 |
附件3
2023年长兴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代码 | 建设规模 和内容 | 建设 地点 | 开工 时间 | 竣工 时间 | 总投资(亿元) | 累计 完成 投资 (亿元) | 2023年计划投资(亿元) | 2023年形象进度计划 | 项目 业主 | 建设 性质 | ||||
全年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
总计 | 共9个 | 54.14 | 21.18 | 6.11 | 0.61 | 2.01 | 1.68 | 1.82 | ||||||||
一 | 幼有善育 | / | ||||||||||||||
二 | 学有优教 | 共6个 | 30.34 | 13.48 | 3.06 | 0.2 | 1.3 | 0.77 | 0.8 | |||||||
1 |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长兴校区(一期)建设项目 | 2207-330522 -04-01- 960922 | 总建筑面积约11.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图书馆、报告厅,文化礼堂,实训楼、食堂、体育馆、宿舍楼、辅助用房和地下室及室外等配套设施。 | 长兴县 | 2022年11月 | 2024年12月 | 10.5 | 2.0 | 2.0 | 0 | 1.0 | 0.5 | 0.5 | 一季度:1.完成建筑施工图图审,且完成办理前施工手续;2.学生宿舍A、B、C组团、食堂完成桩基工程;3.完成项目部搭设及施工场地布置。 二季度:1.完成装修及市政配套施工图图审且办理施工前期手续;2.完成场地内建筑土方开挖,且所有建筑桩基工程完成至80%。 三季度:1.所有建筑桩基工程完成100%;2.主体结构施工工程完成60%;3.砌筑工程完成30%;4.安装工程完成10%。 四季度:1.除综合主楼外,所有一期建筑主体结顶,室内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完成60%,外立面施工完成100%;2.综合主楼主体结构完成100%,砌筑工程完成80%,幕墙工程完成30%,装修及安装工程完成30%;3.市政工程进场。 | 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续建 |
2 | 龙之梦研学旅游基地-水生动物科普教育培训中心 | 2019-330522 -72-03- 001658-000 | 项目用地434亩,新建建筑面积16.9万平方米,引进海狮、海豚、北极熊等海洋展示动物,同时开展水生动物救护及其保护知识科普教育。 | 长兴县 | 2017年1月 | 2023年12月 | 14.80 | 9 | 0.2 | 0.02 | 0.07 | 0.06 | 0.05 | 一季度:电梯、扶梯完成,完成围墙、机电安装工程。 二季度:各场馆装修施工。 三季度:市政绿化完成,游乐设施完成安装。 四季度:完成竣工验收。 | 上海长峰集团 | 续建 |
3 | 长兴县 学前教育扩容工程 | 2020-330522 -83-01 -176330 | 新建幼儿园4所、改、扩建幼儿园2所。总用地面积70.51亩,建造教学、办公、生活用房39384.44平方米并配套相应的设施设备。 | 长兴县 | 2021年3月 | 2023年8月 | 2.013 | 1.7 | 0.313 | 0.06 | 0.08 | 0.08 | 0.093 | 一季度:完成新建幼儿园打桩施工。 二季度:新建和扩建幼儿园主体工程建设。 三季度: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四季度:完成外围绿化和道路整修。 | 县教育局 | 续建 |
4 | 画溪新能源小学新建工程 | 2201-330522 -04-01- 648200 | 新征土地65亩,建造48班规模教学、办公、生活用房35000平方米并配置教学设备。(土地3000万元、建设16000万元) | 长兴县 | 2022年12月 | 2025年8月 | 1.9 | 0.332 | 0.15 | 0.03 | 0.03 | 0.04 | 0.05 | 一季度:开展前期手续。 二季度:开展前期手续。 三季度:开展前期手续和招投标。 四季度:完成前期手续和招投标,准备开工。 | 县教育局 | 续建 |
5 | 长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扩建工程 | 2109-330522 -04-01- 211493 | 新增招生1000人。新建建筑约1810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1幢3400平方米,宿舍楼2幢共5200平方米,产教融合实训中心大楼1幢9500平方米,基础配套工程等教育设施设备。 | 长兴县 | 2022年8月 | 2024年8月 | 1 | 0.4 | 0.35 | 0.07 | 0.1 | 0.08 | 0.1 | 一季度:教学楼和宿舍楼主体施工。 二季度:基本完成教学楼、宿舍楼建设。 三季度:产教融合实训中心大楼主体施工。 四季度:基本完成实训大楼施工。 | 县教育局 | 续建 |
6 | 虹星桥小学扩建工程 | 2201-330522 -04-01- 266183 | 新建教学综合楼2500平方米及配套相应的设施设备。 | 长兴县 | 2022年8月 | 2024年8月 | 0.125 | 0.05 | 0.05 | 0.018 | 0.018 | 0.01 | 0.004 | 一季度:综合楼基础完成。 二季度:主体结构完成。 三季度:主体完工。 四季度:工程基本完成。 | 县教育局 | 续建 |
三 | 劳有所得 | / | ||||||||||||||
四 | 病有良医 | 共1个 | 1.2 | 0.6 | 0.05 | 0.01 | 0.01 | 0.01 | 0.02 | |||||||
7 | 长兴县第三人民医院公共健康中心 | 2020-330522 -84-01- 122902 | 长兴县第三人民医院公共健康中心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紧邻医院西侧建设2幢楼,发热大楼1幢(共3层)、康养大楼1幢,共建7层(地下1层地上6层)。项目占地面积约20亩。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含地下3000平方米),设置床位120张,内设老年人医养结合病区、残疾人康复病区、慢病管理(体检)中心、突发疫情防控中心、应急物资储备库等。 | 长兴县 | 2020年9月 | 2024年9月 | 1.2 | 0.6 | 0.05 | 0.01 | 0.01 | 0.01 | 0.02 | 一季度:发热大楼主体建设。 二季度:发热大楼主体建设。 三季度:发热大楼主体建设。 四季度:完成外立面等配套。 | 县卫生健康局 | 续建 |
五 | 老有康养 | 共1个 | 15.5 | 4 | 2 | 0.2 | 0.5 | 0.6 | 0.7 | |||||||
8 | 龙之梦养老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龙之梦养老综合体项目 | 2018-330522 -72-03- 085647-000 | 项目用地157亩,新建建筑面积为6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4幢养老公寓及养老康复配套设施等。 | 长兴县 | 2019年3月 | 2023年12月 | 15.5 | 4 | 2 | 0.2 | 0.5 | 0.6 | 0.7 | 一季度:1#、2#、3#楼二次结构砌筑,4#楼主体结构封顶。 二季度:1#、2#、3#、4#楼二次结构砌筑。 三季度:1#、2#、3#、4#楼外立面及装修施工。 四季度:1#、2#、3#、4#楼外立面及装修施工。 | 上海长峰集团 | 续建 |
六 | 住有宜居 | 共1个 | 7.1 | 3.1 | 1 | 0.2 | 0.2 | 0.3 | 0.3 | |||||||
9 | 长兴山湖花园三期安置房工程 | 2011-330522 -04-01- 179377 | 总用地面积约73.76亩,总建筑面积约14.58万平方,总套数为908套。 | 长兴县 | 2021年8月 | 2025年10月 | 7.1 | 3.1 | 1 | 0.2 | 0.2 | 0.3 | 0.3 | 一季度:项目主体完成30%; 二季度:项目主体完成50%; 三季度:项目主体完成70%; 四季度:项目主体全部完成。 | 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 | 续建 |
七 | 弱有众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