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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03 字体:【

根据《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供销社省财政扶持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的通知》(浙合发〔2020〕29号)及《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供销社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20〕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主体申报、县财政局与供销社共同研究,对2021年度供销社省财政扶持资金(150万元)做如下安排:

序号

扶持主体

扶持内容

情况说明

扶持资金

(万元)

1

长兴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数字农合联建设

建设数字农合联,主要分为基础平台与定制化建设内容,基础平台为全省统建,定制化建设内容为芦笋数字化交易管理平台主要投入为基础平台服务费、芦笋数字化交易管理平台软件开发及硬件采购等

20

2

长兴雉城供销合作有限公司

供销生鲜超市建设

建设供销生鲜超市服务当地社区居民,帮助农户销售农产品,带动农合联会员增收。主要投入为室内装修、设施设备采购

45

3

长兴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经营性资产添置

为促进公司转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购置经营性资产一处(沿街店面)面积约300平方米

85

现将以上安排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2年8月3日至8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财政局企业科或县供销社业务科反映,电话:6032831,6022460。



长兴县财政局

长兴县供销社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