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0522/2022-02406 | 成文日期: | 2022-06-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统一编号: | 有 效 性: | 225 |
6月8日,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陈峻强就我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及其相关工作进行了解读。
自“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我县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法治浙江建设六大抓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法办发〔2021〕1号)和《湖州市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要求,全县上下聚焦跑道,稳步推进,在运行机制上、事项梳理上、队伍整合上、数字赋能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此次系统重塑、综合集成的改革措施落实,更好地赋能基层治理,实现执法能力提升、行政成本降低、执法扰民减少、群众认同提高,使基层治理更有力。
问:“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陈峻强:主要是以大综合方向为统领,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结构性、体制性、机制性的系统改革,着力构建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和全覆盖政府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工作体系。
2022年年底前,县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和平台全面建立;60%的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执法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占整体执法事项20%以上、覆盖60%以上的执法领域;60%的行政执法量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承担;85%以上的执法力量下沉一线;60%以上的执法力量下沉乡镇;执法平台运行率达到100%;部门专业执法队伍精简至8支以内,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
问:此次改革中有九项主要指标,目前我县完成的情况如何?
陈峻强:九项主要指标中一项就是要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占整体执法事项25%以上。按期完成两批执法事项的划转承接。目前,我县综合执法事项数达1282项,综合执法事项占比达25.8%,完成市定25%的指标要求。二是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覆盖65%以上的执法领域。目前完成率为60%。(完成省60%指标)。三是65%行政执法量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承担。我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量达2548件,暂列全市第一,占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办理总案件数的62.3%,较去年数据提升近30%。四是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办案领域覆盖率85%以上。目前占比83%。(新划转领域里实现了20个领域的覆盖,121项执法事项的突破。)五是75%的执法力量下沉乡镇(街道)。我县已推动81.41%的执法力量下沉乡镇(街道),完成市定75%的指标要求。六是线上平台办案应用率达到100%。目前已完成。七是专业执法队伍精简至8支以内。这项工作也已完成。八是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拓展到60件以上。认领了49件“监管一件事”并创建应用场景。九是赋权乡镇全覆盖。15支“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成立并完成授牌工作,赋权乡镇清单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第三方风险评估、专家评审等程序,目前已报送县政府办审议,司法局正在进行合法性审查,预计6月底前完成赋权工作。
问:六项重点任务进展是否顺利?
陈峻强:六项重点任务我县正有条不紊的推进中。在完善执法事项管理体系这项工作中。我们已初步梳理4974项“行政执法事项总目录”,1282项“综合执法事项目录”,2539项“专业执法事项目录”,71项“赋权乡镇事项目录”。其二在加快综合执法事项划转工作中,已完成两批执法事项的划转承接,第三批省定事项正在征求意见中。其三,整合精简执法队伍。目前四支执法队已撤销,在县级层面形成了“1+8”的行政执法队伍体系。其四,关于建立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目前15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部成立。按照“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原则,县委组织部、编办已制订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县属乡用共管制度;县委编办也已印发各条线专业队伍派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下沉文件。其五,是执法监管数字化。6月2日组织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行政执法协同指挥应用部署推进会,邀请市局技术骨干进行操作培训,加快推动协同指挥应用落地运行。最后是关于常态化开展“综合查一次”。目前老系统已停用,新系统正在建设中。
问:面对这项重要改革,接下来我们还需要怎么做?
陈峻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事关全局。要坚持步调一致抓落实,我们应该要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上下协同,左右协调,齐抓共管;要聚焦重大问题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全流程、全链条闭环管理监督和执法体系建设;要创新突破抓落实,坚持数字赋能,大胆创新实践,及时总结经验。我们更要对标时间节点,明确要求、倒排计划、细化举措,确保各个任务、各项职责到点到人、到边到底,力求实战、实绩、实效。
下一步,我们应该抓紧做好以下四点:
一是加快推进执法事项赋权乡镇(街道)。在市基础库37项基础上,选定县基础库34项,形成一张清单共计8个条线71项,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流程尽快完成赋权。
二是加快推动涉改部门人员下沉工作。已对县级专业执法队派出机构设置及人员下沉相关事宜进行布置,要求各单位6月10日前明确人员下沉方案,同时建立人员管理制度,将派驻人员纳入机构编制实名系统实行精细化管理。
三是加快推广和运用协同应用平台。推动全县行政执法部门熟练掌握协同指挥应用的内容、程序和操作,并按照相关要求在6月10日前完成不少于20次的“监管一件事”检查任务。
四是加快打造“一支队伍管执法”长兴样板。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指导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属地特色谋划“一支队伍管执法”,提炼总结前期各乡镇(街道)探索工作,形成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操作指南,打造“一支队伍管执法”长兴样板。
解读单位/科室: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协调指导科;咨询电话:0572-6757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