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兴东洋利达耐磨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2020年08月24日长兴东洋利达耐磨有限公司因占用防火间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和《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五条之规定,处以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
经核查,长兴东洋利达耐磨有限公司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长(消)行罚决字[2020]0027号)的处罚内容已履行完毕,已基本消除社会影响,未发现被处罚的同类行为存在。
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8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办公室电话:0572-6235586。
长兴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