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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示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4 字体:【

各乡镇(街道、园区)综合文化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体系,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开展了长兴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共上报代表性传承人20名,经市、县相关非遗保护专家论证、商议,拟公布长兴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3人。

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从上网之日起算)。

公示平台:长兴政府网  http://www.zjcx.gov.cn/

受理单位: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艺术与公共服务科

受理电话:0572-6256133

联系人:黄慧

地  址:长兴县行政中心D座6楼

公示期内,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公示联系部门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第四批长兴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