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长兴县科技创新政策资金(第二批)拟兑现的公示
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十二条意见》(长政发〔2021〕67号)、《〈关于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十二条意见〉的实施细则》(长政办发〔2021〕57号)和《长兴县实施工业企业差别化政策补充意见》(长政发〔2018〕75号)等文件规定,经县有关部门审核,拟决定给予浙江鹿达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政策奖励,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5日-2021年4月1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与县科技局相关科室联系。
高新科:张 琼 0572-6023321
成果科:方荣武 0572-6056356
双创科:钱忠平 0572-6011737
农社科:施 骏 0572-6029457
规划科:黄亮亮 0572-6011739
局纪检组:黄炜 0572-6023730
附件:2021年度长兴县科技创新政策资金(第二批)拟兑现清单
长兴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5日